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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元剑经》下册

混元剑经(十)

    混元剑经-炼眼解

    原文:

    寸者,乃酌其神式器(用)与身之灵否,当用分、寸、毫、厘,四者之力;使用何等力量制他,为得其宜

    也。

    阐释:

    此寸者,乃用眼之术语,即“寸量”的意思。用眼寸量对方,即用眼观察对方要有一定的已知标准来衡量。名之为“寸量”。即估计对手的方方面面,谓之“寸量”。又是判断的意思。是决定自己行动的关键内

    容之一。

    故其有“酌其神”之说法,酌者,斟酌也,即“寸量”也,乃用眼神斟酌而寸量对手的神之清浊,可

    判断其功夫之强弱。同时亦斟酌其“式”之严谨否。再斟酌寸量对手所使用之器械之长短、软硬,与其神

    、式相符否。便可判断其运使此器械争斗的技术、功夫之浅、深了。再通过眼的观察、寸量其身态,便可

    知其灵、拙否。此乃通过眼观的“审人度势”之能力。有了此“审人度势”之预见,动手较技时便可知当

    用“寸、分、毫、厘”何种动变劲势与之较斗了。运使何种动变劲力可以致胜了。当然,在动手较技中还

    要用“听探的良知”之实际感知的情况做到及时的调整,方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此乃“方得其宜也”。可

    知“寸者”,乃“观人料势、审人度势”之法。只有实战经验丰富者,方能用必得宜。但初修者从此而练

    去,必是成功之良途。然此“寸者”亦未出“灵者”之“审视有先见之明,知其未发之招,悉其将发之意”的精义。可知“灵”者必是全然具备之意了。

    原文:

    分者,是二人对手,要分清认明来去门路、身法熟灵、神光熟强,以及迟速诈诱,皆宜洞悉,以为应变之

    权也。

    阐释:

    此“分”者,是分开、分辨出之“分”。即分别出彼、己之意也。拳诀曰:“拳打两不知”。即拳打的是

    不知彼、不知己的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败”。

    故曰:二人对手较技,首先要分辨清楚、认识明白攻防来去之门和道路。如果门不清、路不明,动手

    较技也是瞎打糊涂斗。依传统手战之道的“门”法说,有三门法说:手为天门、外门;肘为人门、二门;

    肩为地门、三门。此乃纵深的三门法说。还有:手臂上为上门;手臂下为下门;双手臂内为内门;双手臂

    外为外门。此乃横平面的上下内外四门法。而纵深的三门和横平面的四门,共计为立体的“七门法”。门

    者,攻防进退之关卡、道路。故有拳诀:“拳从口出,又从口入”。此“口”字,乃“门洞口”之意也。

    “破门而入”之诀,说的就是这层道理。然会用门法者,门门为奇兵之用,门门伏兵而能致胜。故知:为

    门者,又是奇兵也。故经文云:二人对手较技,要分清楚彼己的攻守之门、进退之道路,更清楚更明白,

    要了如指掌。谁的身法变化更灵活通变无形无象;这也可以从“神光”的明与晦,分辨出“彼己”之强弱

    了。以及攻防变化的迟慢、疾速,谁的恰当。彼、己双方谁的欺诈、引诱功夫运用得更加隐蔽,能让对手

    神不知鬼不觉。此皆可通过“审人度势”之能力而一目了然。观之洞悉准确,以为应变之时的权衡之用,

    战胜对手乃必然的了。

    从这段论述中,阐明了以听探之良知运用顺化之良能的“以静用动”为基本法则的宗旨了。
 混元剑经(十一)
    混元剑经-炼眼解

    清者,眼光清白,忌昏散。非素有静工,安得如是也?

    阐释:

    以“清”字立论,取清明立意。眼光清白,有两义:一曰:眼睛本体,白者白、青者青,此青白眼也。此

    乃身体健康、神清气爽之象。如白者昏黄,青者白茫,乃湿热熏蒸,神昏气浊之象。一曰:眼功,法眼者

    ,则视之一清二白,即眼之灵者,又名“青白眼”。行家之眼功者也。昏散者,非法眼也。视如不见,谓

    之昏散。

    而“青白眼”之“法眼”,“非素有静工,安得如是也”?此一问,说明“法眼”的“眼光清白”是

    通过内功修炼法而来的,即“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系列功法的修炼而成的。此言的确。因内

    功修炼,返观内视,眼神随意气运转,久则灵活无比,眼睛得真气润养,则浊自返清矣!故知“素有静工”之结论,最恰当不过了。然动手较技的“审人度势”之“法眼”尚需在“喂手”“盘较”“实战”中方

    可成之,这也是不能忽视的内容。

    原文:

    团者,精神凝聚、展转如心。精定神稳,则应猝出乎自然,如处无事。无怯则神圆,无轻则防密,无傲则

    气平,无形则变速也。

    阐释:

    团者,内外如一,相互为用。虚实相须,内外一而贯之,谓之“团”。即神、意、气、劲、形、中六合之

    团聚如一。精神凝聚者,气血如一之意尔。继之而言,乃“气形如一”。如以听探之良知、顺化之良能的

    相互为用来论,乃“知能”如一也。

    展转如心:拳论云:“拳由心生,捶由意发”。此乃攻防招法展转变化,皆由心出之。此心者,即以

    天心为体,元神为用的法身道体尔

    精定神稳:则应对突然变化出自于听探之良知运用顺化之良能的自然而然之反映。听探之良知、顺化

    之良能的相互为用的能力,乃与生俱来的自然之本能,必经过后天的有关学力修为而完善之。精定则虚,

    神稳则灵,自身松静虚灵,则应对猝然之变化,出自听探之良知、顺化之良能之相互为用的自身自然之机

    制。随遇而安,如处在无事之中一样。此乃“不先物为”,“因物之所为”的“无为”、“无不为”的无

    上艺境了。

    无怯则神圆:怯者,恐惧、畏惧。神圆,神智圆满周至,神化无形亦无遗漏。即能“神以知来、智以

    藏往”,谓之神圆。神化之功德圆满也,在“知、能”上讲。无怯则神圆,是说修炼时无有畏惧之心,精

    亦求精,则功德必至神圆无亏。然用时乃“神圆则无怯”了。“知人所不知、能人所不能”,何怯之有?

    但其仍有所不为,即不妄为。只是“无为”。即只执“不先物为”,而又能“因物之所为”。自然应无不

    当。此乃“无怯则神圆”的练、用之“顺逆”观法。
 混元剑经(十二)
    混元剑经-炼眼解

    威者,神足严而可畏、光能射人、神能御乱,使人无隙可乘也。

    阐释:

    积神则威自生,神足则威严自然具备,流露于眼,眼神则具备威严之光芒,此光芒可慑人,威震敌人心胆。此乃正气凛然之象,非故作神头鬼脸装模作样之辈可比。

    “神能御乱”者何?即“神以知来”的听探之良知不遗;“智以藏往”的顺化之良能无失。故能御乱

    而致胜。因其使人无隙可乘,无可利用之处。此乃“善变无形又无穷,不疾而速得真宰”的神化之功德所

    至神明艺境之描述尔。然能如此,首在“眼之见性”“心之勇性”,心明眼亮之所能为也。可知此“威”

    字之涵义了。然无耳之灵性,又不能之,可知矣!身心空灵而气充者,自然能生威。

    原文:

    准者,视斯明,不迷当局,故身剑皆完,始得其妙也。

    阐释:

    准,乃“天地六法度,天绳、地准、春规、秋矩、夏衡、冬权”之“地准”也。准者,均匀停当,无过无

    不及尔。

    因为“视”之明,知其所来,知其所来的方位、角度、速度、招法长短及力度、虚实。不为其外象所迷。

    故能顺随转换变化而往之,得隙用势,或顺从以为进退四两拨千斤;或逆力以为揭献借力打之。无不随手

    奏效,能于此者,是为“不迷当局”。俗云:“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能置身当局左右逢源而不迷者,

    在传统手战之道中乃“文体成、武用精”者能之,乃“身剑皆完”者所能之。

    只有攻防艺境达到“无过不及、恰当确好,丝毫无差”时,方得准之妙用也。即至“虚灵之妙境”矣!虚灵之妙境乃能具备劲势均匀之用,即迎送往来可不撄人之力。关键在一“视”字,可知,只有具备听

    探之良知方能有顺化之良能的至用,而两者又能相互为用如一的天衣无缝,就是真功夫。“当局者不迷”

    者,此也。不单眼之视也,乃心法之听探之良知也。

    原文:

    猝者,二目含光,血气之勇,皆归空化也。

    阐释:

    猝,乃突然,出乎意料之谓矣!二目含光,乃照眼的功夫,有此照眼之功夫,对于对手的血气之勇,可归

    为用“空”用“化”就可以了。就可以应对其突然的变化了。

    然能达到二目含光的“照眼”功夫艺境,必须将自身的“血气之勇”,皆归到德义之勇的“全体透空”,有形化归无形的“虚灵妙境”方可能成之。说明,只有二目含光的血气之勇,还不能迎对对手的“猝

    然”变化。必须皆为空化的虚灵妙境之时,才能真正的随心所欲应对对手的猝然变化而自如。

    原文:

    急者,目光闪急、如线穿空,剑贯重甲,清利而直锐也。

    阐释:

    眼乃心之窗,心到眼到,眼到手到。交手较技,“心之所在力随往”。目光闪急,如线穿空,眼到心到手

    到、剑亦到,剑可穿透重(音虫)甲,其力源于“眼”之领也。拳到对手跌出,其力源于“眼”之领也。

    故有“打拳看眼,眼到手到,打人自妙”;“手到眼不到,打上亦无效”的种种说法。所谓“得心应手”

    其中亦有“眼之神”的运用。“打拳没眼,自先处险。”可知“急”者,乃眼之用法说。眼光视物疾快谓

    之“急”。正所谓一目了然者也。

    原文:

    开者,是对面先看他,是某门技能当用何法致他也。

    阐释:

    此乃讲“审势度人”之法眼而说的。未动手之前,先看对手何种兵器,何门功夫技能,可由其身手步法及

    亮架之式便可知之。自己揣度当用何法制他。此乃“审人度势”之视法。可做到未动手先知彼,即心中有

    数,方可有备而战。当然,这种“审人度势”的一目了然之功夫,非实战阅历丰富,历练老到,方能用之

    无差。但是,初习拳者,必须从此处用心入手,点滴积累,方能最终功成。

    原文:

    明者,明来由悉他式、详情之忌。取其性偏,或骄之、怒之、惊之、疑之、吓之,以取其猝忙失机也。抑

    或以所喜顺击之,皆可也。

    阐释:

    明白对手的根底来由,皆来自于对手的表现,再详细了解对手性情之喜好、忌讳,好取其性情偏激之弱处

    ,而为我所利用,以取得对手突然变化的忙乱中的失准则之机势。如狂傲之人,骄其心;性情暴烈之人,

    激怒之;缓者,急招快打以惊之;心细者,虚惊实取,交互为用,使之生疑,变通以取之;怯弱者,轻沉

    快慢以惊吓之,再加吐气开声法效果更加。一切之法皆为突然变化使其忙乱而失机势。亦可以针对对手好

    大喜功,以顺随法击之。手战之道争胜负,故除攻防招法外,一切心理战法皆可选而用之。此乃攻心者上

    也。
 混元剑经(十三)
    舒者,临阵不屈也。

    阐释:

    此舒者之临阵不屈,非精神上宁死不屈的奋勇向前的意思。乃功夫上的“松开我劲勿使屈”的不撄人之力

    的均匀之功夫也。舒,舒展而均匀,即“肌肤骨节,处处开张”。如此者,方能“有形如流水、无形如大

    气”。只有这样,才能没有“屈服点”,才能不受他人之力所控制。即“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才

    能“人不知我,我独知人”。此乃是“舒”之本义。也是临阵不屈的“不屈”之精义尔。正如歌诀所言:

    擎起彼身借彼力,引到身前力使蓄。

    松开我劲勿使屈,发人腰脚认端的。

    《武氏太极拳谱.撒放秘诀》

    原文:

    和者,和容悦色,内隐明鉴、外无贪心也。

    阐释:

    谚云:“和颜悦色真刚毅”。而“和”字,乃“中和之道”所致,中和之“中”乃“虚”也,老子曰:“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此“中”亦“虚”也。“道”之无形无象,正如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言: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徼,

    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此即是对“中”之“虚”也的描述。为何如此说,因健顺参半的柔外刚中,故知“中”乃“虚”象,但有。守住此虚无中之妙“有”便是“守中”。“中和”之“和”乃“灵”也。老子曰:

    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其中有象;恍兮惚,其中有物;杳兮冥,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其“灵”之因者此也;“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虚则灵”此也。

    然“中和”之道,乃“健顺参半”的内气、外形之“柔外刚中”的精义。必须“截长补短”,方能内

    气、外形匹配如一的柔外刚中以致“中和”,即“意气君来骨肉臣”,才能内外中和,致“全体透空”的

    太极艺境,进一步致“无形无象”的无极艺境。只有至此两种艺境,因用力日久,质而弥光。内明而外无

    贪欲矣!内隐明鉴,与道合一。故外无贪心。只有“不先物为”的“依事物而为”的“无为”,则“因物

    之所为”的“无不为”也就做到了,故无贪。能有“无为”的境界。达到“无不为”的艺境。其内外自然

    平和,此乃“和容悦色”之因源尔。

    然此“和”者所言之“眼”功,乃明道道明之“法眼”也。可知此经文所言的“练眼”乃自身的内外

    一切之明鉴的“知能”。这一功能以“眼”代之而论述出来的。明此意思,方能通解此二十八字“练眼”

    的精义。

    原文:

    骄者,在我无常形,能使敌人易生骄矜之气,便可随其骄以取胜也。

    阐释:

    此“骄”字,乃“骄”敌之法。如何方能使对手“骄”之,简单的很:我无有常人所说的目光威射、横眉

    立目之象,身体亦不威武雄壮,只有平常人的我无所能的普通之外象。这样,对手易生骄狂之气而自以为

    胜我乃轻而易举之事。此乃我之和容悦色、内隐明鉴而外无贪心所致也。正是老子所云:“被褐怀玉、返

    朴归真”之象。故我能“静以待动有上法,动中处静有借法,借法容易,上法亦不难了”。此正是“便可

    随其骄可以胜之”的方法。

    混元剑经-炼眼解

    原文:

    慢者,在我以无形示之,彼疏慢之心遂起,再随所慢以击之也。

    阐释:

    慢,是疏慢其心的方法。其方法是“无形”。此“无形”是“无能之形”。即“能亦示之无能”之形;能

    进示之不能进;能守示之不能守;能击示之不能击;能退示之不能退;用近示之远,用远示之近,等等。

    皆为“无形示之”的方法。此法施出,对手必然认为我无能,随即对手的疏忽怠慢之心遂起,其疏忽怠慢

    之心一起,则攻防招式变化转换也就出现种种可乘之机、可借之势、可攻之隙。皆为我所能借用而胜之了
 混元剑经(十四)
    混元剑经-炼眼解

    准者,视斯明,不迷当局,故身剑皆完,始得其妙也。

    阐释:

    准,乃“天地六法度,天绳、地准、春规、秋矩、夏衡、冬权”之“地准”也。准者,均匀停当,无过无

    不及尔。

    因为“视”之明,知其所来,知其所来的方位、角度、速度、招法长短及力度、虚实。不为其外象所迷。

    故能顺随转换变化而往之,得隙用势,或顺从以为进退四两拨千斤;或逆力以为揭献借力打之。无不随手

    奏效,能于此者,是为“不迷当局”。俗云:“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能置身当局左右逢源而不迷者,

    在传统手战之道中乃“文体成、武用精”者能之,乃“身剑皆完”者所能之。

    只有攻防艺境达到“无过不及、恰当确好,丝毫无差”时,方得准之妙用也。即至“虚灵之妙境”矣!虚灵之妙境乃能具备劲势均匀之用,即迎送往来可不撄人之力。关键在一“视”字,可知,只有具备听

    探之良知方能有顺化之良能的至用,而两者又能相互为用如一的天衣无缝,就是真功夫。“当局者不迷”

    者,此也。不单眼之视也,乃心法之听探之良知也。

    原文:

    猝者,二目含光,血气之勇,皆归空化也。

    阐释:

    猝,乃突然,出乎意料之谓矣!二目含光,乃照眼的功夫,有此照眼之功夫,对于对手的血气之勇,可归

    为用“空”用“化”就可以了。就可以应对其突然的变化了。

    然能达到二目含光的“照眼”功夫艺境,必须将自身的“血气之勇”,皆归到德义之勇的“全体透空”,有形化归无形的“虚灵妙境”方可能成之。说明,只有二目含光的血气之勇,还不能迎对对手的“猝

    然”变化。必须皆为空化的虚灵妙境之时,才能真正的随心所欲应对对手的猝然变化而自如。

    原文:

    急者,目光闪急、如线穿空,剑贯重甲,清利而直锐也。

    阐释:

    眼乃心之窗,心到眼到,眼到手到。交手较技,“心之所在力随往”。目光闪急,如线穿空,眼到心到手

    到、剑亦到,剑可穿透重(音虫)甲,其力源于“眼”之领也。拳到对手跌出,其力源于“眼”之领也。

    故有“打拳看眼,眼到手到,打人自妙”;“手到眼不到,打上亦无效”的种种说法。所谓“得心应手”

    其中亦有“眼之神”的运用。“打拳没眼,自先处险。”可知“急”者,乃眼之用法说。眼光视物疾快谓

    之“急”。正所谓一目了然者也。

    原文:

    开者,是对面先看他,是某门技能当用何法致他也。

    阐释:

    此乃讲“审势度人”之法眼而说的。未动手之前,先看对手何种兵器,何门功夫技能,可由其身手步法及

    亮架之式便可知之。自己揣度当用何法制他。此乃“审人度势”之视法。可做到未动手先知彼,即心中有

    数,方可有备而战。当然,这种“审人度势”的一目了然之功夫,非实战阅历丰富,历练老到,方能用之

    无差。但是,初习拳者,必须从此处用心入手,点滴积累,方能最终功成。

    原文:

    明者,明来由悉他式、详情之忌。取其性偏,或骄之、怒之、惊之、疑之、吓之,以取其猝忙失机也。抑

    或以所喜顺击之,皆可也。

    阐释:

    明白对手的根底来由,皆来自于对手的表现,再详细了解对手性情之喜好、忌讳,好取其性情偏激之弱处

    ,而为我所利用,以取得对手突然变化的忙乱中的失准则之机势。如狂傲之人,骄其心;性情暴烈之人,

    激怒之;缓者,急招快打以惊之;心细者,虚惊实取,交互为用,使之生疑,变通以取之;怯弱者,轻沉

    快慢以惊吓之,再加吐气开声法效果更加。一切之法皆为突然变化使其忙乱而失机势。亦可以针对对手好

    大喜功,以顺随法击之。手战之道争胜负,故除攻防招法外,一切心理战法皆可选而用之。此乃攻心者上

    也。
 混元剑经(十五)
    和者,和容悦色,内隐明鉴、外无贪心也。

    阐释:

    谚云:“和颜悦色真刚毅”。而“和”字,乃“中和之道”所致,中和之“中”乃“虚”也,老子曰:“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此“中”亦“虚”也。“道”之无形无象,正如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言: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徼,

    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此即是对“中”之“虚”也的描述。为何如此说,因健顺参半的柔外刚中,故知“中”乃“虚”象,但有。守住此虚无中之妙“有”便是“守中”。“中和”之“和”乃“灵”也。老子曰:

    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其中有象;恍兮惚,其中有物;杳兮冥,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其“灵”之因者此也;“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虚则灵”此也。

    然“中和”之道,乃“健顺参半”的内气、外形之“柔外刚中”的精义。必须“截长补短”,方能内

    气、外形匹配如一的柔外刚中以致“中和”,即“意气君来骨肉臣”,才能内外中和,致“全体透空”的

    太极艺境,进一步致“无形无象”的无极艺境。只有至此两种艺境,因用力日久,质而弥光。内明而外无

    贪欲矣!内隐明鉴,与道合一。故外无贪心。只有“不先物为”的“依事物而为”的“无为”,则“因物

    之所为”的“无不为”也就做到了,故无贪。能有“无为”的境界。达到“无不为”的艺境。其内外自然

    平和,此乃“和容悦色”之因源尔。

    然此“和”者所言之“眼”功,乃明道道明之“法眼”也。可知此经文所言的“练眼”乃自身的内外

    一切之明鉴的“知能”。这一功能以“眼”代之而论述出来的。明此意思,方能通解此二十八字“练眼”

    的精义。

    原文:

    骄者,在我无常形,能使敌人易生骄矜之气,便可随其骄以取胜也。

    阐释:

    此“骄”字,乃“骄”敌之法。如何方能使对手“骄”之,简单的很:我无有常人所说的目光威射、横眉

    立目之象,身体亦不威武雄壮,只有平常人的我无所能的普通之外象。这样,对手易生骄狂之气而自以为

    胜我乃轻而易举之事。此乃我之和容悦色、内隐明鉴而外无贪心所致也。正是老子所云:“被褐怀玉、返

    朴归真”之象。故我能“静以待动有上法,动中处静有借法,借法容易,上法亦不难了”。此正是“便可

    随其骄可以胜之”的方法。

    原文:

    慢者,在我以无形示之,彼疏慢之心遂起,再随所慢以击之也。

    阐释:

    慢,是疏慢其心的方法。其方法是“无形”。此“无形”是“无能之形”。即“能亦示之无能”之形;能

    进示之不能进;能守示之不能守;能击示之不能击;能退示之不能退;用近示之远,用远示之近,等等。

    皆为“无形示之”的方法。此法施出,对手必然认为我无能,随即对手的疏忽怠慢之心遂起,其疏忽怠慢

    之心一起,则攻防招式变化转换也就出现种种可乘之机、可借之势、可攻之隙。皆为我所能借用而胜之了。
 混元剑经(十六)
    混元剑经-炼眼解

    休者,神光照彻,上下左右前后不息也。

    阐释:

    此“休”者,乃休养生息之“休”。传统手战之道是休养生息之道。不单指练法和目的而说,就是在用于

    攻防之中,亦很讲求“休养生息”之道的。之所以说“最节能”者,就是指此“休养之息”而言的。为说

    明此点,下面具体分析:

    自身则“形用半、劲用对五,阴阳逆从、劲形反蓄,中土不离位”。这样自身上下、左右、内外、前

    后,分工明确,统一为用。此乃最节能之机体,最充分发挥攻防机制之机能的。

    用时,亦是顺随为法,逢强智取的顺从以为进退的四两拨千斤;遇弱力擒的逆力以为揭献的借力打人。就是休养生息运用自身攻防机制的节能之法式。

    拳诀云:“人身筋力本不多,在乎用法莫蹉跎,心之所在力随往,上下一线是金梭”。表明了“挨着

    何处何处发”的艺境。即何处发生了问题,就在何处顺势解决了。不顶撞、不抗争、不转移、不回避、不

    遗留任何问题,迅速解决。此乃最节能之法。此乃体现了“速战速决”的战略、战术思想。

    然能于传统手战之道的攻防艺境,达到此种艺境,非“神光照彻”又不可能之。既只有达到神明艺境

    ,具备神化之功,方能“神以知来,智以藏往”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然此“神光照彻”乃听探之良知的

    综合功能之又一说法。此乃“道心知”的“法眼”尔。心藏神,可知此心乃“道心”尔。“道心”乃“听

    探之良知”功能的“名”也。由此亦可知此“练眼”条目中的内容,已经超出了“眼睛”见示之功能的范

    畴而达到一切“觉知”功能的内容了。故知:只有“神光照彻”的“道心”知时,即“听探之良知”和“

    顺化之良能”达到最佳状态时,才能最恰当、最合理的运用自身之攻防机制的具体部位,发挥最佳效果。

    亦即自身上下、左右、前后、内外、节转轮防,生生不息之用,而又能处处“休养生息”。

    此“休”者,说明了以听探之良知运用顺化之良能,就是最合理运用自身内外各部位器官的方法,这

    才是最节能的“休养生息”的方法,乃传统手战之道的特点。
  混元剑经(十七)
    混元剑经-炼眼解

    形者,临阵不改常形,不因乱而神摇也。

    阐释:

    拳必示形,拳以形见,就是攻防之形态。然就“拳形”而言,拳形则有定无定在人自用为法则,有定,是

    说任何攻防之拳形皆有一定之规矩。此乃拳形之常规,即常规之形。无定,是说攻防之用时,见境生情,

    顺随为法,没有事先约定之拳形的形态。而此无约定之拳形的形态,皆见景生情随彼而出之,故简曰:“

    无常形”。但此“无常形”的拳形之形态,每形每式每态皆有内外一定之规矩,又是定而不可移的。这就

    是“临阵不改常形”的精义。

    攻防招法的实施,随颠则颠,随狂则狂,虽现“无常形”之状态,好似乱飞如蝶舞。但听探之良知、

    顺化之良能的“以静用动、动中亦静”的攻防机体的规矩不变、不乱,攻防机制的柔化刚发、以柔用刚的

    法则之神明艺境、神化之功的运用,却是不会动摇的。此乃老子所云:“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之精

    义的体现,即“不因乱而神摇也”的精义。也是“始终如一”的“虚实相须,内外一以贯之”之解释。又

    是“一本万殊,万殊而归于一本”的“体、用”之关系明确表达。

    原文:

    诳者,引其入境,以计胜也。

    阐释:

    能运用“诳”者,必内隐明鉴,知彼知己,洞观全局,不迷当局。使用诳诈,而对手不知为诳诈。此乃不

    谋之谋,方能引其入到挨击受制之境地而其又神不能知,鬼不能觉。此乃以计胜之技法。能用此法而必中

    ,乃对手“内无明鉴,外有贪心”所致也。故知此“诳”者,乃内明之艺境也。即“神光照彻,知彼知己”的功夫艺境。然必知“虚惊、实取,相互为用”乃为上法。故拳诀有:“八锋不挠,随颠随狂”的说法

    ,可为之此论的证明了。

    原文:

    诈者,防己之害、察彼之病。若诈之,伊坦然,切勿妄动也。反是者,可取也。更有诈之假动者,形式虽

    动,而神意安舒,此等必三诈之,虚实自见也。

    阐释:

    诳与诈,乃“虚实实虚”之法。全在施招用手、施手用招的技法中体现。攻防招法的运用,有“虚惊”之

    法,即虚招诱敌上当的引手或攻其必救的惊吓之快招;有“实取”之法,即杀手招,施用拿、打、踢、摔

    而有实效的攻击手段。然“虚惊和实取”的招法之运用以“似惊实取、似取实惊”为法则。如“虚惊”招

    法施出,对手不应,则变为实取而用;如“实取”招法,对手应变预防在先,则变为虚惊之施,自可随机

    应变。故前贤云:虚实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乃得施招用手、用手施招见境生情的“虚实变化”之精髓矣!

    明白施诳用诈之方法的精髓,可有两点实战中的意义。一是可防自己被彼用诈之害;二是可用诳诈之

    法察知彼病之所在,便可一鼓作气而胜之。有此两种益处,能不精心研究攻防技法的施诳用诈之招数吗?

    此亦道也!

    较斗中若施用“诈”术,可对手神态坦然,切勿妄动妄施,因有被其将计就计而利用的可能,施诈妄

    动,反倒成被动局面,肯定于己不利。如果对手骄狂、暴躁、神昏、眼拙,形态破绽百出,巧用施诳用诈

    之策略便可轻易取之而能速胜。

    更有施诈用诳,对手形式虽动,亦是虚应之假动,但神意安舒,形态坦然,逢此对手,必连续施用诳

    诈之手段,如“引手、佯攻虚晃、攻其必救”的三诈连施,彼必不知真假而虚实自现,便可避其实,攻其

    虚,将其击败而制胜了。

    然能施用诳诈之手段,必须具备“审人度势、神机料势”之知能,方可用之奏效,故将此列入“练眼”条目中,自有其道理存焉!
混元剑经(十八)
    混元剑经-炼眼解

    随者,随其神背向变化之机也。

    阐释:

    “意在人先、形随其后”,本传统手战之道施招用手、用手施招的基本方法准则。此乃本着“道生万物

    、不主宰万物,顺随以成之”,乃道的法则。这样,就有内察对手之神,外视对手之形的“视察”之法式

    了。此视察内外之法式通称为听探之良知。而“形随其后”的法式统称为顺化之良能。这样,以听探用顺

    化的基本法则确立了,这就是“以静用动”的基本法则之来源。

    故“随”法的确立,才提出“随其神”,为技击法则之核心,即不改变对手的施招用手、施手用招的

    意图。在《少林拳经》中以“精神为之掀开”来论述的;太极拳门李亦畲说:“自己要安排得好,人一挨

    我,我不动彼丝毫,趁势而入,接定彼劲,彼自跌出”。其中“我不动彼丝毫”就是“随其神”的“不改

    变对手意图”之描述。而这种方法,王宗岳在《太极拳论》的描写是:“人刚我柔谓之走,我顺人背谓之

    粘”。清楚地阐明了不撄人之力的一点子粘走相生、化打合一的方法。以此方法的施招用手、施手用招,

    就能体现出:“挨着何处何处发”的“浑身无处不弹簧”的艺境。也正是“浑身无处不太极、挨着何处何

    处发”的“太极”之攻防功夫艺境的说法的来源之出处。故有:“拳有万法皆是假,惟有顺随一法真”的

    总结之说法的。

    上言“随其神”,然在顺随之法中,必要落实到对手的拳形之上。其神落实在其外形上的时候,每一

    拳形的攻防之劲势、力向,都会自然地产生力头、力尾,对手的力头为劲势之力的最强点,而延外形的力

    头之相反方向的部位为力尾,是对手劲势之力的弱点。对手劲势之力的最强点之运动方向,为“向”。相

    对的对手之力尾部位为“背”。此乃“背、向”的基本分法。也就是“力头、力尾”的分法。这样“让力

    头、打力尾”的施手用招、施招用手的基本法则确立了。“向、背”分明了。

    “心之所在力随往”。己是这样、彼亦是这样。故“背、向”问题就自然出现了。“背、向”是自身

    攻防动静变化之机制必然出现的现象。这样就有了“避实击虚”的“让力头、打力尾”的节能之技术方法

    、准则出现了。

    而“随其神”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让力头、打力尾”施招用手、用手施招之攻防效果。而能做到

    这一点,只有“随其神”才能以己背向变化的攻防之机制的“向”,扑捉到对手背向变化之机制的“背”

    势之机的“空隙”,实现“打力尾”的重击对手的目的。

    然在“随其神”的“让力头、打力尾”的方法中,又有“顺逆”法的分别。即“顺从以为进退”的“

    四两拨千斤”法,如按“背、向”论,此乃“打背”法。而“逆力以为揭献”的“借力打人”法,如按“

    背、向”论,此乃“打向”法。因其势强,故以“让力头打力尾”法胜之;因其势弱,故以“迎头痛击的

    打向”法胜之。此即见景生情的“逢强智取,遇弱力擒”千古不变的法则。施招用手,攻防技法之实施无

    有出此范围者也。

    这样,“随其神、背向变化之机也”的一切内容也就通解了,然能完成此之用,必“神光照彻”。则

    上下、左右、前后、内外、生生不息,诸法皆可随势而能用之,自然可为神手艺境了。可知:前贤借“随”字而言“神光照彻”之“心眼”法,即“神光照彻”的无上法。
 混元剑经(十九)
    混元剑经-炼眼解

    流者,目圆朗无缺欠者也。工夫到此,则另有一番气象。人见之,可畏而不可测,避之而不敢凌也。

    阐释:

    此“流”字,乃“审视流光”之流。神光照彻,如日当空,如月在天,一览无遗,彼此皆洞明,此乃目光

    明朗周全之无缺欠者之意也。

    而此时目之“神光”青苍,光芒闪烁,不威而威自生,故对手见之自生畏怯之心,因其不可测此之深

    浅。凡遇此样对手,多避而不敢轻易侵犯欺凌之。

    然具此“神光”之目者,非在眼目也。经云:“积神则威生”。而内功法说:“炼气化神”。又说:

    “养神者,外养全体之神以合气”。可知:积气、炼气,即“抟气”。乃“生神”之法。气足则神明。神

    明者,不闻不见而能觉而避之。然眼目为心之窗。心藏神,神充者,目先显而现之。故眼目见“神光”,

    已是神气充足之景象。故知此时的功夫艺境已是“先天之神为体、用”之火候了。自然达到神明境界、神

    化之功的艺境了。此乃“另有一番气象”的说法之精义。能“审视流光”的“神光照彻”或“神光普照”

    之气象。说明乃真气充足之结果。即“一气灵明而不昧者,谓之神”。神充来于气足,神能完备在于“炼

    神还虚”,神能还空虚之体内。方具备“神光照彻”、“神光普照”之功能。故非单单为“眼目”之功也。乃内气之功夫的体现尔。于此可知:练拳不修炼内气的真实功夫,则不能“目光圆朗无缺欠者也”,乃

    自然的了。此乃“气象”之精义尔。正如诀言所云:“必先有事,勿助勿忘,用力日久,质而弥光”。

    原文:

    注者,神光普照、遐迩不遗也。

    阐释:

    注者,贯注、注视之意也。遐迩:远近也。神光普照的注视之“法眼”,即“照眼”,一览远近皆

    知而无遗漏也。只有此“照眼”方能做到“神窥其势、意觇其隙”,才有“神以知来、智以藏往”之妙用。“照眼”之注视,乃“一览望三关,洞明无遗漏也”。此正是“神光普照”之精义。

    宰者,视有准处,身不轻动也。

    阐释:

    此“宰”字,主宰之宰也。视有准处,乃言:听探之良知的知之准确无误,此为自身顺化动变之“主宰”

    也。“身不轻动也”,乃言顺化之良能为臣民之从属也。此乃表明自身攻防的“动静之机制”的“主从关

    系”的。攻防较技的基本法则是“以静用动”,即以听探之良知运用顺化之良能的“主从关系”为法则。

    此“视”有准处,不单言目之“视”的,广泛地说,是讲“听探之良知”的功能的,此乃一身攻防动

    变之主宰,而此经文是以“目视”言之而已,因为目视可在不接触对手时便可一目了然了。故将此亦放在

    “练眼”条目中来一并论出了。这一点,在此二十八条中广泛地存在着,故不能视为单纯的“练眼”来看

    ,涉及到的内容都要随文之意而阐发出来,方明前贤论“练眼”之精髓妙义。我正是依此涵义而阐释的。
 混元剑经(二十)
    混元剑经—炼眼解

    精者,乃夙习功深,精华结聚,久则目光远注不疲,而耐久也。

    阐释:

    传统手战之道有论:“内外精粗无不到,全体大用自生妙”。内功者为精,外功者为粗。

    内功修炼,“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三步功成,是谓“夙习功深,精化而升华,则结聚于

    目中”,再结合攻防至用的“眼功训练”,则目光近注不迷,远注不疲,而耐久注也。全在于“精华结聚”尔。

    此精者,概括前面所言的二十七字之内容,即具灵者之“审视有先见之明,知其未发之招,悉其将发

    之意”。皆为“夙习功深、精华结聚”而成。说明自身之一切功夫,皆来源于自身的修炼方法之正确、功

    德之积累而成。体现了“有心练功、无意求功,功自出之”的“渐修顿悟”之练功法则。故修炼传统手战

    之道贵在持之以恒,此“精者”之精义亦在于兹。即在“三一一三”法的修炼、建体、至用,及攻防功夫

    艺境升华之宗旨的体现中。

    小结:

    阐释此“练眼”二十八字之内容后,感触颇深,题名“练眼”,是以练眼之功为核心,练眼之法为展开,

    论述了修炼传统手战之道的“内外功法”;内外功法的主从关系;动手较技的君臣主从法则;内主外从的

    机制;以及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的重要性;及兵不厌诈的方方面面的运诳使诈的方法、准则,和防止对

    手使诳用诈的化解之法则;更重要的是通过练眼的注视之法,引伸到“听探之良知”的全部功能之内容的

    展现,在现今也是传统手战之道的精髓内容;难能可贵的是“形用半、劲用对五、阴阳逆从、劲形反蓄,

    中土不离位”的施招用手的上乘境界之方法的机制,只用“披者,手腕肘肩,相应以动半身之力也。”一

    句话就阐发得相当确切而无遗漏,可知先贤见解之精辟了,语言表达的驾御之能力已自不凡了。不论从功

    法见解、语言运用之能力,皆为真才实学之巨匠,后人效法之真师也。此中妙义,非数语可能说清楚,通

    观阐释之文,其中精旨妙义,细读之便可自明。只言此数语,以为引人入境之言。佳境全凭自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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