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18日至10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以市县联动、以上率下的方式,对我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18年2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的组织不够健全”问题整改情况。巡察组反馈,部分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不齐,党的组织不够健全,7个县直部门党组会都开得很少,乡镇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对此,整改如下:(1)关于“部分县直单位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明确”问题的整改情况。政府机构改革后,已配齐了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尽快调整安排好县直涉改单位副职,县委经认真考察,多方面征求意见,充分讨论酝酿,精心制定了干部调整方案,经报市委组织部预审批复,于2017年10月18日,呈报县委任免干部149人次,对县直单位副职进行了调整配备,调整后的县直领导班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2)关于“7个县直单位党组会开得少”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县直单位工作指导,督促按要求召开党组会,不能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县交通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2017年9月配齐了班子后,每个月都召开了党组会。县水利局2017年以来每个月都召开了党组会,不存在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的问题。县人防办目前有3名班子成员,其中非党干部2名,只有1名党组成员,无法召开党组会,待下次调整干部时,再予以配齐党组班子。(3)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2017年7月6日,下发了江组通〔2017〕25号《关于规范乡镇干部借调工作管理的通知》,共清理纠正(含正在清理纠正)借调乡镇机关工作人员81人。下一步,县委组织部门将不定期对县直各单位借调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有违规借调情形的,将责令纠正并严肃问责。

2.“部分县直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组反馈,部分县直单位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没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此,整改如下:(1)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年度党建考核排名后两位的县直单位,取消该单位绩效考核所有项目评奖资格。年终,将组织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2)加强工作指导。对县直单位党建工作实行月安排、季督查、年考核制度,促使机关单位抓好党建工作。2017年11月22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312名县直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3)实行重点交办。对县扶贫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等单位,进行逐一约谈交办,该三个单位主要领导都在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党员参与,将党建工作抓具体、抓规范、抓到位。

3.“部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不正常,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组反馈,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此,整改如下:(1)加强对基层支部“三会一课”督促指导,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各基层党委负责对所属党支部进行了逐一排查,对支部未按定上党课、召开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党员未参加党员会、党课学习的,逐一排查,逐一落实整改。(2)加强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要求在春节前后,利用外出党员返乡的时机,各基层党支部按“一会五评”的要求,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上级党组织派人指导,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确保党员参会率。已作出安排部署。(3)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指导农村党组织通过红星云、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组织外出务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目前,外出务工的1472名农村党员都通过网络,与村党组织取得联系,参加党员会、党课学习。(4)加强日常督促检查。通过电话调查、随机抽查、调阅会议记录等,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个月,各基层党委按照10%的比例调阅所属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记录;每个季度,县委组织部按照10%的比例调阅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记录。

4.“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组反馈,我县存在农村党员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低;村级党组织的考核资料太多,对资料的要求太高;村级组织阵地发挥作用不够;基层党员缴纳党费不积极、不主动、不按时;部分党组织换届不及时;发展党员工作不平衡;有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对此,整改如下:(1)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今年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对村(社区)、机关等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实行发展党员资料支部、党委、县委组织部三层审查制,所有发展党员资料都由县委组织部审核把关;“七一”前后和年末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要求、严格程序,杜绝违规发展党员的现象发生。对界牌乡、涔天河镇发展党员具体问题进行了交办,已整改。“界牌乡前进村唐上华、源田塘村唐靖预备党员转正没有召开支委会”,“机关党支部发展唐艳荣、周兆江为预备党员无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经查,均按规定召开了支委会、党员会,没有作会议记录,已予以补记。“涔天河镇伍伙红预备党员转正没有有支部党员大会的意见,镇党委就研究同意转正”,经查,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讨论伍秋红转正,当时支部公章损坏正在重新刻印,村党支部没有签意见就交镇党委审批,现已予以纠正,填写了支部党员大会意见。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注重在农村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发展年轻党员,不断优化党员年龄、文化结构,2018年新发展党员中要求35岁以上的占60%上,逐步改善农村党员年龄、文化结构。各乡镇对各村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建立台帐,动态管理,对2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列为重点管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3名,符合条件的,予以吸收为预备党员。由于市委组织部每年分配的发展党员指标有限,2017年分配我县发展党员指标240名,全县现有295个行政村(社区),另外还有机关单位、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两新”组织等党组织,不可能每个村都发展新党员,因此,一年未发展党员的村暂不列入重点管理。(2)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发挥作用。2017年已开工的145个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启动余下150个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3)加强党费收缴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对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逐一督促及时缴纳党费;经教育仍不缴纳党费的,结合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按规定予以处置。建立“党费三级定期收缴制”,将党费收缴纳入党员活动日内容,在每月10日、20日、30日的党员活动日中,党员向支部足额缴纳党费。各基层党支部每季末10日前将党费全额上交上级党委;各基层党委每年6月、12月将所收党费解缴到工行党费专户。县委组织部每半年开展一次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党费对帐。经教育,全县一年以上没有缴纳党费的32名党员、两年未缴纳党费的5名党员,都按规定补缴了党费。(4)敦促指导基层组织按期换届。2017年3月全县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换届选举。县直属机关工委年初对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了梳理,分类建立机关党组织换届情况台账,采取提前告示、到期通知、超期通报等措施,敦促按期换届。任期届满的40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其中36个已完成换届,另有4个党组织申请延期换届。对巡察反馈未按期换届的县交通运输局总支、县建安公司支部,进行了交办督办,县交通运输局总支已于2017年12月14日进行换届选举;县住建局建安公司支部现有6名党员,都是文化程度不高的退休工人,没有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局党组研究报县直属机关工委,将该6名党员转入退休支部管理,撤销建安公司支部。(5)改进考核方式。在党建督查考核中,对村级组织减少资料方面的要求,更注重实际实效。村党组织的会议记录等资料,统一记录在市委组织部印发的三本手册,县委组织部印制10本会议记录本不作考核要求。

二、扶贫攻坚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县里制定的扶贫政策如深度贫困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健康扶贫补贴、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等都还停留在前期准备工作阶段,还没有真正组织实施。全县共有4851个贫困人口未参加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码市镇有569个贫困人口没有参保。2016年大锡乡因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5个村19户贫困户因面积超标验收不合格而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县里出台的农业产业扶持政策要求达到的标准过高,覆盖率偏低,全县已发放2015-2017年到户产业资金8228人,正在审核530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7.5%。整改落实情况:(1)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紧落实扶贫政策,加快政策落地。(2)县农业委于2017年11月24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产业帮扶标准的通知》(江准扶发[2017]16号)的文件到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加大产业帮扶新政策宣传力度。(3)目前安排的教育扶贫基金已使用297.78万元,其中对先期完成认定的学生已发放深度贫困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共25.74万元,剩余资金将用于后续自助和留存本学年下期使用。(4)截止到目前,已拨付2017年度健康扶贫对象参保缴费补贴705.59万元,4类9种大病兜底保障拨付10.99万元,重度家庭补贴资金拨付25.69万元;拨付小微企业进村进村产业扶贫培训及交通补贴300万;全县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100%参保。(5)我县《危房改造申请书》、《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中政策、义务均清晰明了,相关工作人员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也明确告知了相关政策、义务,下步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并做好群众的思想解释工作。

2.扶贫领域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整改问题:县发改委2015年以来违规挤占扶贫项目管理费22.58万元,用于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整改落实情况:县发改委于2017年12月13日,将2015年以来挤占的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22.58万元进行了调账,调整为日常经费支出,归还了项目管理费。

(2)整改问题:县扶贫办2016年以来违规挤占项目管理费64.3万元,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劳务费、邮电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及服务等经费支出。整改落实情况:县扶贫办已于2017年11月27日将违规挤占的项目管理费64.3万元归还至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专户。今后,严格执行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3.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部分乡镇党委和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对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思想上不重视,责任上不落实,行动上不自觉。2017年1-6月水口镇、界牌乡等8个乡镇立案数和查处数同时为零。县纪委对扶贫领域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调查处理不够及时,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不够大,进度不够快。市委巡察组进驻江华时还有34件案件没有结案,经巡察组督办已结案29件。整改落实情况:截止去年12月25日,全县已立案查处涉及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92件,已结案84件(市委巡察组进驻江华时未结的34件案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91.3%,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其中党纪处分70人,政纪处分16人,双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追缴违纪资金785.93万元,退还群众21.2万元。全县各乡镇加大了对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消灭了“零办案”乡镇,17个乡镇共立案67件。

4.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县委组织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这类问题82件,涉及资金178.42万元。一是存在虚报冒领贫困户危房改造、生态补偿、社会兜底保障、产业扶持等扶贫资金的问题26起27人,涉及资金66.81万元。二是存在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9起2个村7个人,涉及资金41.7万元。三是存在贪污侵占贫困村项目资金的问题32起35人,涉及资金55.58万元。四是存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的问题8件8人,涉及资金3.28万元。五是存在违规开支问题5件2个村3个人,涉及资金2.47万元。六是失职渎职1件1人,涉及资金0.5万元,盘剥克扣1件1人,涉及资金8.08万元。整改落实情况:(1)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首先对扶贫资金运行中每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出科学的决策和分析,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切实提升职能部门管理水平;其次,做到精准报账核销,对工程建设的扶贫资金支出必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格审核原始票决的齐全性和关联性,杜绝虚假事项及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虚开发票报账,避免套现现象的发生。(2)强化项目全程监管。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严格管理项目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3)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公示公开制。县级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实施统筹整合的项目在行政村群众集中活动场所进行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公示。(4)全县已立案查处涉及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92件,已结案84件(市委巡察组进驻江华时未结的34件案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91.3%,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其中党纪处分70人,政纪处分16人,双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追缴违纪资金785.93万元,退还群众21.2万元。

5.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市委“三走遍、三签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部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思想认识不高,工作落实不力。据统计,全县共28843户贫困户,16个乡镇党委书记只走访了1587户。巡察时从记录本上发现,走访较多的湘江、大锡、码市和涔天河等5个乡镇也分别只有100多户,其他乡镇走访户均未超过100户。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贯彻落实市委“三走访、三签字”决策部署,经过动态调整后,我县有贫困户28822户,截止到12月23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共走访贫困户11548户,走访比例40.07%,春节前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共同走遍辖区所有贫困户,并做好走访记录工作,确保走访工作全覆盖。(2)加大对“三走遍、三签字”的督查力度,每月上报工作进度。(3)严格责任落实,实行排位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排名后三位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2)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项目建设进度慢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2017年第一批32个贫困村新建道路76.8公里,9月28日才招标。大圩镇2017年计划完成道路加宽71.5公里,10月份还没有完成招投标。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二批54个村79个项目投资3400万元,10月9日才进场施工;第三批5个村12个项目投资900万元,10月份还在走招标程序;第四批20个贫困村管网延伸项目投资3200万元,10月份还在评审阶段。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很难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整改落实情况:(1)强化项目工作责任制。行业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部门、建设单位职责,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牵头,一个班子服务、一个部门负责,一套实施方案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任务,真正把项目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2)积极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项目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取得了实效。(3)加大沟通协调的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2017年第一批32个贫困村新建道路76.8公里,已基本完成招标,现各路段均在施工中,正加紧施工进度,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监管。(5)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县112个扶贫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于2018年底全部完成,按照目标要求,2017年,第一批5个标段21个自然村78个项目投资699万元、第二批25个标段87个自然村112个项目投资3400万元、第三批6个标段12个自然村12个项目投资900万元均已进场施工,目前施工总形象进度63%;第四批20个贫困村管网延伸项目投资3200万元主要是项目属于涔天河水厂供水范围内的贫困村,必须与涔天河水厂的建设进度配套,计划在2018年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6)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拿出具体方案,合理安排项目,保障工程如期开工,按时完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慢,资金滞留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2016年全县扶贫和涉农整合资金15515.47万元,当年支出11588.22万元,结余3927.25万元;2017年全县安排扶贫和涉农整合资金39500万元,1-10月支出12549.45万元,结余26950.55万元,占69%。县水利局2016年安排涉农整合资金1885万元,至今仍有646万元未拨付使用。2017年安排9500万元,到10月份还未拨付使用。2017年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400万元,1-9月只支出793.51万元;安排教育扶贫基金700万元至今未使用,安排农业产业扶持资金930万元,1-9月只发放48万元。整改落实情况:(1)县领导组织推进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专题会议三次,龙飞凤县长根据巡察组巡察情况,于10月17日主持召开了2017年全县扶贫资金使用推进会,明确要求扶贫项目资金在12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并明确了分管副县长责任,强化了督察督办力度。同时全面启动2018年项目前期工作。(2)通过建立涉农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制、风险预警报告制,对未实施项目资金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召开资金使用推进会等方式,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从2017年11月25日起,对扶贫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情况实行日报制,全力推进项目及资金进度。(4)截止2017年12月22日,2015-2016年扶贫和涉农整合资金结余仅245.12万元(其中以工代赈办38.91万元、水利局101.85万元[含质保金31.62万元]、交通局104.36万元)。(5)截止2017年12月26日,2017年下达涉农整合资金39920.78万元,已拨付使用资金35113.87万元,结余资金4806.91万元,支出率达87.96%,超过省委、省政府要求7.96个百分点;安排的教育扶贫基金已使用440.13万元,剩余资金将用于后续自助和留存本学年下期使用。

(4)贫困人口漏评错退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精准识别和退出审核把关不严,一些乡镇和村组干部对贫困户精准纳入、退出没有认真核实。2017年来共排查不符合脱贫标准“八种情形”的270户879人,验收程序不规范的1630户6039人,错评“四类对象”6187人,漏评拟纳入“五类人员”4613人。虽已整改,但还存在错退、漏评的情况。整改落实情况:(1)严把纳入关,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逐级审核、建档立卡”的程序开展贫困人口识别,乡镇加大了入户调查力度,确保精准纳入。(2)守好退出审核关,乡镇入户核实贫困户家庭情况,严格做好了贫困退出工作。(3)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按时按质完成了整改工作。(4)建立责任倒追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错退、漏评的,严肃责任追究。

(5)扶贫政策资金监管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巡察期间巡察组抽调力量组织对2015-2017年由村级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和扶贫政策资金到户到人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基础设施项目127个,发现问题10个,涉及资金25万元,如小圩乡陈家村农田水利项目涉嫌多计工程量。抽查危房改造户320户,发现问题9个,涉及资金37.6万元,如水口镇贝江村大鲁段组盘组德2016年危房改造总造价约3万元,且危房改造不达标,2017年1月16日领取危改资金4.5万元;抽查产业扶贫221户,发现问题10个,涉及资金4.65万元,如大圩镇苗竹村赵文禄、龙清财、卢烈雄、卢立清盛等4人2017年3月虚报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套取扶贫资金1.65万元。2017年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教育扶贫助学资金6432人,巡察发现有24户贫困家庭学生未享受教育扶持政策。县住建局危改办只有2个人,对全县危房改造资金监管难以到位。大多数乡镇危房改造存在信息填写不规范、照片资料不完整、危房鉴定表和验收表经办人员不签字的现象,存在先建房后补手续、先拨款后审批、档案资料不全、审批手续不全、出现逻辑错误等问题。2017年6月至8月,县里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清查发现问题122个,立案审查6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追缴资金51.4万元,退还群众资金6.85万元。原未竹口乡人大副主席何明怀截留、贪污危房改造资金6.3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整改落实情况:(1)行业扶贫主管部门把好项目审核关,严格按程序实施,保证项目工程量,把好质量关口。(2)资金落实到户到人,规范资金发放程序。(3)行业扶贫主管部门加大了组织保障力度,增派人手,加大资金投入,人员配备到位。(4)加大符合政策扶持对象摸排力度,确保政策到人。(5)24名未享受教育扶持政策的贫困学生均是通学生,未纳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但享受了每天4元的营养餐,我县于2017年下期,先后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深度贫困家庭学生入学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江教扶联发[2017]1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江教发[2017]97号),给予非寄宿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每期200元的生活补助,给予小学、初中、普高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免除教辅资料费,截止到2017年12月20日,我县对幼儿园至高中阶段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资助实现了全覆盖。(6)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大突出问题整改力度,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6)项目建设监管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部分村级实施的项目议事程序不到位,工程造价确定、施工队伍选择、完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环节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由村里组织实施的3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项目由村干部承包或转包的问题比较突出,且部分项目都没有经过“四议两公开”,从项目申报到项目实施都不公开透明。巡察期间,共抽查2015-2017年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127个,有30个没有经过“四议两公开”,占23%。大锡乡盘古村2015年以来修建四段河堤,先后投入资金56.4万元,都没有进行“四议两公开”,群众意见很大。巡察期间,共发现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14个,主要集中在水口、大路铺、大锡、界牌、桥市等乡镇。有的30万元以上的项目计划还没有下达就开工建设,规避招标。如大路铺镇宝昌洞村3.7公里、鹅塘村4公里道路拓宽工程。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到位,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各乡镇做好项目的公开公示,在项目村公示栏公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具体的实施时间、竣工时间等内容。(2)严把资金报账关,对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的有关办法完善项目的报账手续和资料,审核后方可报账拨付。(3)后续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规范程序,同时组建行政执法小组,加大监管力度。(4)对于招投标不规范、规避招投标的,县发改委督促进行了整改,并给予了行政处罚,各乡镇对责任人进行了责任处理。

(7)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力量不足、工作不实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有的扶贫工作队长没有选派优秀的干部担任,工作队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驻村时间没有达到20天以上。大圩镇竹林村由县里四家银行驻村帮扶,今年以来已换了3个工作队长,工作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由于贫困人口多,帮扶干部力量不足,县里虽然安排了5338名党员和机关干部(包括教师和医务人员)结对帮扶18558户贫困户,还有10473户贫困户由村干部、普通党员和大户能人帮扶,帮扶措施不实、帮扶效果不好。县总工会只有6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涔天河镇贝江社区贫困户达652户。涛圩镇2017年新增贫困户58户未落实结对帮扶人。整改落实情况:(1)选优训强驻村工作队,加强对扶贫工作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召回制度,工作不力的坚决予以召回。(2)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考评,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驻村工作队及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实行县驻村办、派出单位、乡镇“三位一体”的管理,促进认真履职。(3)大圩镇竹林村的工作队长为雷大军,第一支部书记为羊宏群,一直没有更换,从今年1月份以来,只是更换了三个工作队员,大圩镇党委2017年11月15日已责成竹林村的后盾帮扶单位按县里文件要求脱产驻村,确保脱贫攻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4)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在县级领导、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均帮扶5户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结对帮扶参与人员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党员均参与了帮扶,还动员了有帮扶能力的村干部、农村党员、能人大户参与结对帮扶,县总工会驻点帮扶的贝江村,除县总工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帮扶贫困户外,还从水口医院、财政所、中心校安排了帮扶责任人,实现了贫困户帮扶全覆盖,另外涛圩镇2017年新增的58户贫困户均落实了帮扶责任人。

(8)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按照贫困村退出的标准还有差距。据统计,2016年底全县112个贫困村有67个村无集体经济收入,占60%。整改落实情况:(1)乡镇因村施策,制定切实可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2)加大对贫困村指导力度,因地制宜,加大小微企业进村力度,引导各村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3)加大项目建设,全县建设300mw光伏电站,该项目建成后,将惠及全县112个贫困村,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4万元以上。

6.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一是存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不到位的问题。部分乡镇、驻村扶贫工作队对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没有按照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等信息进行公示。二是存在不按规定公开政务、村务的问题。绝大多数村都有村务公开栏,但发挥作用不够。有的村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不规范、不完整,更新也不及时。大石桥乡源口村村务不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有的村公开栏损坏了也没有及时更新。“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一些村支部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没有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进行,没有对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公示。如沱江镇天桥村对低保户和危房改造户的审议、决议没有具体的得票数和得票排名,也没有对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示公开,导致村民不知晓、不知情。涔天河镇谢家湾村2015年村道建设项目、2016年机耕道建设项目都没有按要求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确保信息公示到位,群众清晰明了。(2)村务、政务公开要到位,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及时更新。(3)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对前期“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程序进行了补充公示,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不走样。(4)加强督促检查,逐一交办整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县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责无旁贷的担当精神,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来源:江华县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枣强:“4+2”模式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景县突出“四性”推进村级巡察
超级实用!村居巡察30问
浙江开化:巡察厘清村组财务账
村级延伸巡察内容检查表
重庆秀山:探索实施三类法 提升村级巡察质效————巡视巡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