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被卖到贾府为奴后,凭本事渐渐爬到了“宝玉准姨娘”之位,这一身本事,有出色的业务能力,有卓越的表演天分,更有深细的心机城府。
袭人从一个食不果腹、衣衫褴褛的贫民姑娘一跃成为侯门公府大丫环,吃穿与主子一般,后来又悄咪咪和宝玉行了周公之礼,她自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打定了长留贾府的主意。所以第十九回,袭人母兄要将其赎回,袭人是哭闹着拒绝:“权当我死了,再不要起赎我的念头”。后来更是对宝玉道:“便拿八人轿也抬不出我去了。”、“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云云。
然而,言之凿凿称不会离开贾府的袭人,最终还是离开了,在贾府败落后,袭人嫁给了蒋玉菡,两人还恩爱和美了一段日子。这在其判词和诸多细节中都能预见。
宝玉神游太虚时,见到薄命司中袭人判词写道: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此处可见袭人嫁给了一个优伶。而到了第二十八回,回前批: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嗯,袭人最终有没有供奉宝玉夫妇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总之,袭人最终嫁给蒋玉菡,这是确凿无疑的。
那么问题来了,袭人在贾府时,就已经和贾宝玉偷试,而是还次数还不少,譬如第七十七回文中写道:
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越发自要尊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
也就是说,袭人和贾宝玉经过初试后,几年下来都同夫妻一般生活。可在旧时,人们对女性贞操有着迷之执念,有的女性就被人看到了一段胳膊,回去还将胳膊砍断了的。那蒋玉菡为何还愿意娶袭人为妻呢?他不怕被人笑话吗?
蒋玉菡虽然是闻名京城的优伶,但终归是个戏子,戏子在旧时,那就是下三滥,与秦楼楚馆之女子同为社会鄙夷的底层。好比赵姨娘,原本一个家生子,爬到了姨娘之位后,因人品低劣不为旁人所敬重,赵姨娘亦知自己在荣府的处境,然而在唱过戏的芳官面前,却昂首挺胸,优越感爆棚道:
“小淫妇!你是我银子钱买来学戏的,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的。”
瞧瞧,一般的下等奴才都比唱戏的高贵。连探春也道:
“那些小丫头子们原是些顽意儿,喜欢呢,和他说说笑笑;不喜欢便可以不理他。便他不好了,也如同猫儿狗儿抓咬了一下子”
“玩意儿”、“猫儿狗儿”,就是探春眼中的戏子,而王夫人更对这唱戏的行当鄙夷至极,亦曾道:“唱戏的女孩子自然是狐狸精了”。
戏子所在的“乐籍”,原是罪臣、俘虏等妻女所入的贱民名册,若入了此籍,大多情况下世代跟随,则世代被人唾弃,连做一个良民的机会都没有。所以一般正经人家是不会让女儿嫁给优伶的,甚至有的子女不幸落入其籍,那连族谱都要被逐出。
而蒋玉菡虽一时春风得意,但也不过是忠顺王府中圈养的“玩意儿”,全然没有自由身,君不见,蒋玉菡不过和贾宝玉交换了一条汗巾,便被其追寻几日,连荣国府都不放过。
这样的蒋玉菡,能找个结婚对象,实在不容易。
袭人虽然是奴才,但做的是国公府的奴才,最重要的是,她还是头等奴才,这是什么概念呢?林黛玉初次进府时,接她的是贾府的三等奴仆,但其吃穿用度都让贵族出身的黛玉深叹“不凡”了。那么作为荣府最得宠主子贾宝玉的贴身丫环呢?自不必说,必然也是养尊处优的,好比周瑞家的就说过司棋是“副小姐”,这地位可见一斑。
而因为所处的环境不一般,这些贴身丫鬟的见识也是别家小姐没法比的,你瞧瞧怡红院,大穿衣镜、雕空紫檀板壁、紫玛瑙碟、西洋酒、自行船模型……随便一件都是贡品、御用之物、舶来品,中等家庭的小姐怕都闻所未闻。这一点王熙凤就看得非常明白,其曾言:
“殊不知别说庶出,便是我们的丫头,比人家的小姐还强呢。”
所谓“宁娶大家婢,不娶小家女”就是这个道理,大家出来的姑娘,即便是婢女,所见所闻非常人可比,而见识很多时候等同于格局、气度。再看看娶个老婆都很难的蒋玉菡,他还会嫌弃袭人非完璧之身吗?
确切而言,蒋玉菡娶到袭人,是赚到了,所谓“堪羡优伶有福”嘛,而袭人嫁给蒋玉菡,就是作者的恶作剧了,毕竟,当初一心想劝宝玉考取功名,想当官姨娘的袭人,最终嫁了优伶,而且世代子孙如此。不得不说,是满满的讽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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