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金之用神
初春之金,性体柔弱,况残冬适去,寒气未除,尚喜火来温暖,为护身之要物,既见火则金性稍具锋芒,可以用比劫来助其形势。如原八字中缺火暖身,则金虽多,亦不能施其威。所以初春之金,火不能省也。春日木渐旺盛,此之谓财旺身弱。若八字中木多,春金非但无削伐之功,反伤其柔弱之体。若再见水则泄金之气,而又增寒。金力愈乏矣。是以水木两物,皆不可取用,要以土来盗财神之气,制水之源。而养金之质,助金之形,此时土性松厚而有温和之气,不致埋金,反能生扶。故并喜土。既喜火土两物,土多不妨,火不可过多。
交进二月,木性火旺,金力愈减,此财神不能作为养命之源。诚害命之物也。水乃助木,兼泄金之气,并忌之。此时阳气渐盛,金性不畏寒,无用火之必要。惟喜比劫之物,分夺其财神,而助日主。最喜者印绶也。此类八字,见比劫而得名,遇印绶而获利。
清明节后,阳气已重,衰金忌火锻炼,不能作护身之物。而为制我之蟊贼。此时财金仍重,弱质之金,不胜其旺财,反足以滋助官煞而克日主,是以财亦忌见水乃泄身之气,无所取用,惟以印绶与比劫,为正副用神耳,以印绶为正。
比 劫 煞
辛丑 庚寅 辛未 丁酉
枭神 正财 枭神 专禄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辛金生于正月,雨水之时,木星正旺。天道尚寒,金性弱而忌冷,幸四柱不见水星,水泄气增寒助财之患,八字中比劫专禄印绶虽多,无火暖之,难施其威,是以五行全恃丁火七煞透出,暖寒金有功。然则正月之丁火,其力尚微,月支寅木正财,虽能助煞,幸木不多,不然损土亦忌。今以土有寒水助金之功,与火并用。
枭 煞 财
己卯 丁卯 辛丑 甲午
偏财 偏财 偏印 七煞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辛金生于二月,性质弱极,木性极旺,今见甲卯三木,柔弱之金不能克制,反为劳力,兼之丁午两煞,随之施威,制身太过,是以木火两物,与我为敌对之神。四柱不见水星而无害,盖水虽去火之物,一方生木亦忌。害重利轻之物,不见为妙。五行既无比劫分夺无用之财,全凭丑己二土之印绶,生扶日主而敌煞。亦得两用之妙。随以土而定为用神,运达水木火地,皆非所宜,自交戌土运而转机,此时临用神之运,获利无疑。进辛酉运,比劫总归虚荣,名誉难佳,只应付而已。
伤 财 煞
癸酉 乙卯 庚午 丙戌
羊刃 正财 正官 偏印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庚金生二月,春分之时,木性旺极,加以阳气渐生,金性虽衰,不畏寒。柱中官煞重见,且贴身克制衰金,已见其病。再以乙卯两木正财,助凶神恶煞,并盗其气,癸水伤官,虽能制煞,一方泄金气而生财,亦非所宜。酉金羊刃,无非助空气。八字独取戌土,偏印,以其善能化煞生身。有一物二用之妙。且喜不损,是以定为用神,此造行比劫运而得名,逢印绶以获利,进羊刃则仙游矣。
印 煞 食
戊寅 丙辰 庚午 壬午
偏财 偏印 正官 正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庚金生三月,谷雨之时,阳气已重,庚金乏力,柱中官煞重逢,克制日主,加以寅木又来助煞,木火之病已明。壬水虽堪制煞,而泄金气,亦非佳物。辰土欲来助日主,奈被寅木克制,五行惟取年干戊土,化煞生身,以作用神。是以幼年大运,皆非吉地。自交己未正印运以来,蒸蒸日上。庚申辛比劫运,名誉亦佳。达进酉运,临羊刃以后,接连壬水食神,皆不宜矣。
? 论夏金之用神
夏令火星乘旺,官煞横行。金体仍在,柔弱之际,岂堪洪炉锻炼。再加木来助火,则火势愈猖獗矣。使金性镕化,而不成器,难免伤其体制。八字中若见比劫印绶,火虽旺亦自能助形也。此所谓化煞生身之道。惟羊刃总属无用。水虽能制火,亦不取用,以其泄弱金之气也。按夏金,譬如花甲老人,四柱木火,如患感冒之症,普通谈命,以为比劫护身,水来制火,所谓食神制煞,此皆呆论也。苟以食神伤官取用者,犹之病人进表药也。凡表药必散气,年老之人,岂可全用散气之药,病虽愈而气亦尽,无益于事,必用表而兼补,却其疾病,而调理其体质,非印绶比劫而不为功。何也,以其能泄旺火之气,而又扶助日主,所为制煞,不如化煞之为益也。
大暑之后,若金土过多,略见水木或不为害,然庚金生夏令,见土多似有刚暴之性,用神非他不可。
食 财 印
壬午 乙巳 庚戌 己卯
正官 七煞 偏印 正才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庚金生四月,煞重身轻之格。官煞毗连,只作煞论。巳火克身已重,无所谓长生。兼之乙卯两木,又来助煞,为害非浅。壬水虽制煞,而泄衰金之气,单顾一方,难作用神。今查八字,得己戌两土正偏印,化火而生扶日主,得两用之妙。乃定为用神。初运丙午丁未,一带火乡皆未利,进戊运渐入和平之境,直至酉金羊刃运,变更受环境压迫,率至失败。进庚运,连下戌辛等运,始复旧观耳。
比 财 财
辛亥 甲午 辛未 甲午
伤官 七煞 偏印 七煞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辛金生五月,正衰弱之际,七煞当权,重重克制,未土本属助身之要物,惜被两午火夹合,而失生金之能力。亥水伤官,又不能制午火,反泄日主之气,两甲木透出,无用之财,宜藏不宜透。又去生煞,是又木火两物,皆作病神。八字全仗年上辛金,分夺财神,稍减火势,聊作和解之神,无如不足,再逢金土之地,名曰温药补身之法。
心田自造
印 印 官
戊寅 己未 庚寅 丁丑
偏财 正印 偏财 正印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庚金生六月,大暑未交,炎气已重,丁火官星本非用物,又有两寅木财神,助火作祟,四柱不见无用之水,则无患。全凭四土泄火气,而生扶日主,为重要之神,俗以土厚埋金则大谬也。自交庚申辛运起,比劫帮身,出道颇早。名誉亦佳。进西夏运达羊刃之地,以至失业。自酉运至壬水运,十年之间,披星戴月,受尽风尘之苦,无甚良果。进戌运,临用神之方,而入佳境。交进癸水伤官运,泄金气,虽戊合类成火形,乃亦害物。操业失败,岂能免也。自己未冬,乃滚入江湖而图糊口,运蹙亦可畏矣。
财 劫 官
甲戌 辛未 庚辰 丁丑
偏印 正印 偏印 正印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庚金亦生六月,未进大暑,火性尚烈。失令之金,难敌得时之火。加以甲木财星助火为患,幸有辛金,和服可去木,杀火势而资日主,惟喜四土生之为合用,而今年逾花甲,观其一生行运,惟有戌运全部为得意,其余皆非所喜,无能取用也。
? 论秋金之用神
秋金秉令坐禄之乡,强健无疑。再见比劫,其体愈刚,重逢印绶,其土易折。土加多而埋金,然金之性质,不论锋锐无比,木总不宜过多。盖金见木而伐之,木虽不能敌金,多伐则斧斤亦伤。虽曰秋金锐锐而乘财神,财多亦忌。所谓五行性质不同者也。
初秋之候,暑气未退,金虽旺而煞亦不弱,所以火不宜多。喜水来泄金气,又能制煞。并作财星之根。按七月之金,如人之在中年,血气方刚,身煞有对恃之势,双方皆作病论,宜表不宜补。所以用食神伤官泄旺金之气,制七煞,又能来生财,乃清解之法也。此谓身煞两强,制乡为福之道也。
仲秋之金,要以水木三物并临,即谓之火炼水磨,铸成锋锐之器。用神惟取木火。大忌印绶与比劫耳。
季秋之金,天道转凉,无须用水,仍以木火为主,不宜见比印。近冬金性寒,略已转衰,稍见比印则不忌。关于用神,火为主木助之。
伤 印 印
壬辰 戊申 辛丑 戊子
正印 劫财 偏印 食神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辛金生七月,四柱不见一点火,适鑫逢戊子时,乃一位朝阳格局。应推富贵之命。何以又是普通人也。所以格局完全名目而已,少有应验,惟朝阳格局,主人文秀是实。若当以成格论,少年金运应利,进水运应败,但事实适得相反。此造少年金运平常,行水运名誉极佳。依蒸气而论,初秋则喜水来生财,进白露,柱中水既重,不宜再达水运,若初进立秋节,见水或能聚财。此造生白露前一天,逢水而得虚名,欲获实惠,必在甲寅运中。
偏 比 比
戊子 庚申 庚申 庚辰
伤官 建禄 专禄 偏印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庚金七月,地支申子辰会局,对于寅午戌之财官印,完全成为井栏义格。依古书重于格局者,又是贵命无疑,而不知仍是普通商人也。按命理,总以用神为主,此造四柱比印重重,宜用辰中一点乙木财神,而生官星。子水聊作财神之根,而泄旺金之气。惟不能作用神。此造少年金土运次,水运尚可,惟以甲木运为最佳也。
印 比 印
戊戌 辛酉 辛卯 戊戌
正印 建禄 偏财 正印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辛金生八月,正在司权,势力可以横行天下。奈何母多拘留,使英雄不得出头,此谓土厚埋金格也。支坐卯木,身旺应得之财,又不能破土,无如酉禄贴身相冲,分夺无余。四柱又无火来制金存木,受亏多矣。出道以来,一带水运,庸庸碌碌,惟甲木运破土,稍露头角,以后丑运为最次,至丙寅运,则称全美矣。
财 官 煞
乙亥 丙戌 辛未 丁酉
伤官 正印 偏印 专禄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己 庚辰
辛金生九月,节近立冬,金性已寒,水不宜多见。秋金本忌土也。然则近冬,金性稍转衰弱,虽有两土,亦不大忌矣。若作强格论,宜以火制,今以寒性推算,当以火暖之。所以丙丁两火,暖寒金有功,乙木财星,又来助官煞,格局纯粹,虽不大发,亦得乐而无忧也。
官 印 伤
丙申 戊戌 辛丑 壬辰
劫财 正印 偏印 正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辛金生九月,初交寒露,金性尚旺,四柱纯是金土,助身太重,反不能显扬。正所谓埋没英雄。丙火透出,应作用神,虽有壬水伤官来制,妙有戊土护身,得辰戌对冲,冲出辰中乙木,聊作官星之根,是以木随火并取膦用神,以上行运,皆在金土水乡。现在仍在壬水运,伤丙火为忌,待进寅木运,方能言佳也。
? 论冬金之用神
冬日之金,形寒性冷,其质亦弱,见水阴气重重,而增其寒。且泄衰金之气,土为堤岸,能制水之源,为助身之要物,若见木多,寒金无削伐之功,劳而无益,反足以损其印绶。是以水木两物并忌。要以火来温其体,暖其性,然后其质健全,能施鑿伐之功。土能止水,使金性不寒,加以火来助之,无不利矣。比劫虽多,则无所用,此法与初春之金,大概相同。以官煞印绶并用,惟比劫有异耳。
财 官 比
乙亥 丁亥 庚辰 庚辰
食神 食神 偏印 偏印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金生十月,初交立冬,天道已寒,兼之两亥水相映,愈增其寒。使金星不能执化。五行得两辰土塞水之道,而生扶庚金为美。最佳者,惟有丁火官星,为护身之本,加以乙木助之。然则木不宜多,其多则损土也。此造自四十八岁,交进午火运而后转入佳境。夕阳虽好,将近黄昏,为日不多矣。
煞 比 印
丙辰 庚子 庚午 己卯
偏印 伤官 正官 正财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六八 七八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庚金生十一月,大雪之后,形质寒冷,坐支午火,又被子水冲去,且以见水而增寒。辰土被合,则减助金之能力,八字全恃丙火七煞透出,以暖寒金,方成其器。是以有用。加以己土正印,制水助身,亦所喜之物。今以煞印并取为用,独一卯木,能助丙火,不可再见而伤己土。一排水木运,皆非善地,进火运土乡,始可言吉。
财 印 官
乙卯 戊子 辛丑 丙申
偏财 食神 偏印 劫财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金生十一月,节临小寒,亦在寒冷时代。子水增寒之物,妙有丑合。申金为柱中之闲神,虽无害,亦无益。五行得丙火虚官透出,暖辛金有功,兼之戊土正印贴身相助,是以取官印为用神。乙卯两木,幸属阴性,不伤阳土,而能助火,不可再见,多亦忌也。前行亥运应次,丙戌十年,惜乎太早,再逢火土之方,则又迟矣。
比 印 食
庚寅 己丑 庚子 壬午
偏财 正印 伤官 正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庚金生十二月,性质仍在寒冷之中。午火虚官,本为柱中之要物,坐支子水伤官,冲克官星为最忌之神。喜得丑土合去,其功甚大。不然用神受损,真为乞丐之命也。再有寅木遥合午火,始得转危而安。加以己土助之,始成普通之命。惟壬水透出,使寒未除,其病未清,宜以运补。所以前行一排金木水运皆次,自交巳火七煞运,乃达佳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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