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书
甲方(岀租人): 证件号码(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证件号码(身份证):
为明确责任、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玉带新苑一栋 门面,经营 ,租期 年,年租 元,一次交清 入住。租用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乙方需向甲方缴纳租房押金 元,乙方退房时,保证房屋内卫生清洁,设施完好无损,损坏如实赔偿。並在双方费用结清后,甲方应退给乙方。 下一年是否续租,须在租期到期前两个月时告知对方租或不租,若乙方不如期告知甲方,所交租房押金 元不退。若续租双方协商,同等价位(百分之七以内上、下浮动)乙方优先。
二.乙方租用后的水、电和卫生等费,均由乙方按规定交纳,拖欠后果自负。
三.甲方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损坏,如有变动,须得到甲方同意,凡损坏部分(包括经营中使用不当造成的)乙方应立即予以俢复或经济赔偿。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禁止赌博等现象。在承租期内财产、人身安全、以及其他的次生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四、在协议有效期内,无解除协议原因的,因一方违约而致协议解除,违约方应向对方付违约金1500元。若无特殊惰况房屋不得转租、转让,确须转让,需有予交房租三个月以上,且转让成功后所交租房押金 元不退。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双方一切条据包括此协议随租房期满日而失效。
附:水(指数) 吨 电(指数) 度 (价1元/度)
付电表(指数) 度
甲方签字: 联系号码:
乙方签字: 联系号码:
续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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