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应用,充分发挥AIS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了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新增技术要求。看看都有什么新要求?
实施要求
1. 2015年8月1日之后安装上船的船载B级AIS设备,应当符合本《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新增技术要求》。
2. 对已安装上船的船载B级AIS设备,AIS生产厂家应对其设备进行升级,满足《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新增技术要求》的功能要求,最迟不晚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 2015年8月1日以后对不满足本要求的船载B级AIS设备,不得对其进行产品型式认可。
新增技术要求(内容)
1禁止用户随意修改静态信息
1) 静态信息在AIS设备安装时输入。静态信息只有在船舶变更船名、MMSI或船舶类型时才需要更改。
2) 静态信息应通过外部接口写入AIS设备,不能通过人机界面进行更改。
3)静态信息内容包括下表所述信息
2自动记录开关机时间
1) AIS设备应能记录并存储最近不少于10次的开机和关机时间,同时设备每5分钟查询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并记录最近一次处于工作状态的时间。
2) 记录的格式为:
开机记录“YYYY MM-DD HH:MM:SS开机”;
关机记录为“YYYY MM-DD HH:MM:SS关机”。
工作状态记录为“YYYY MM-DD HH:MM:SS工作”
(注:YYYY MM-DD表示:年-月-日;HH:MM:SS表示:时:分:秒)
3) 开关机记录可通过人机界面进行查阅,也可通过外部接口导出到移动存储介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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