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构(1107-1187),字德基,即宋高宗,1127-1162年在位,徽宗第九子。初封康王,徽、钦二帝被俘后,在建康(今江苏南京市)即位,后迁临安(今浙江杭州市),史称南宋。
宋高宗和父亲宋徽宗一样,不擅于治国,但是长于书法。他偏安于临安城,醉心于书法。在楷书、行草书上建树颇丰。从现存《行书白居易诗》、《草书洛神赋》、《草书后赤壁赋》可以看出赵构的书法水平十分精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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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高宗赵构 《行书付岳飞》
赵构自述:“余自魏、晋以来至六朝笔法,无不临摹。”可见赵构在书法上十分勤勉,功力深厚。他在书法理论上也颇有见地,著有《翰墨志》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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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高宗赵构 《跋曹娥碑》
赵构强调作书当有“趣味”,它曾将写书法比作吃橄榄,嚼得越久,越能体会到橄榄的真味,越是体会到这样的真味越能得心应手,体会到古人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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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高宗赵构 《草书洛神赋》
赵构此论同样强调书法当有韵味、耐人咀嚼,他评价自己晚年书法“得趣”,就是指自己能够点画挥洒自如、用笔饶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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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高宗赵构 《行书白居易诗》(局部)
他又称《淳化阁帖》、《大观帖》“风骨意象”之中饶有趣味,要求书法既有刚健挺拔的骨力,又要求书艺具备形象之美和丰富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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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高宗赵构 《草书后赤壁赋》
赵构认为点画精到不是书家的最终追求,而用书法表达书家意趣与自然变化才是书家极诣,唯其如此,才能使书法在笔墨之外富有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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