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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
中医药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18 21:29 来源: 中医药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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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国家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参与国家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六)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订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七)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八)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九)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卫生计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第二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总预算808038.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88.34万元,事业收入697462.24万元,事业经营收入403.17万元,其他收入12133.91万元,上年结转151.24万元。

2015年部门支出总预算808038.90万元。其中,外交支出601.50万元,教育支出14.4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3056.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5191.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91.37万元,结转下年1664.53万元。

二、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的说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公共预算收入808038.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88.34万元,占12.11%;事业收入697462.24万元,占86.3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3.17万元,占0.05%;其他收入(含下级单位上缴收入)12133.91万元,占1.50%;上年结转151.24万元,占0.02%。

三、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公共预算本年支出80803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975.90万元,占92.20%;项目支出61398.47万元,占7.60%;结转下年1664.53万元,占0.20%。

四、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97888.34万元,占2015年收入总计808038.90万元的12.11%。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4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9061.18万元,增加10.20%,主要原因是2015年教育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中医药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888.34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9061.18万元,增加10.20%,主要原因是2015年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中医药支出预算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4.4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0.80万元,增加300%。主要是2015年招收的港澳台研究生人数增加,专项补助经费也相应增加。

2、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45729.66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0067.66万元,增加28.23%。主要是2015年度预算新增中医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中成药生产投料饮片质量均一控制技术研究、与临床病症相关的确有疗效常用中药炮制技术与配伍减“毒”研究等项目,相应增加预算。

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是2014年追加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项目资金800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无此项目,减少率为100%。

4、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66.92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06.13万元,增加66.01%。主要是因为2015年围绕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中医药行业开展相关科技业务的整合、提升等管理工作,相应增加科技业务管理费预算。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是2014年追加产业升级与发展项目资金2600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无此项目,减少率为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8685.36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2867.86万元,增加49.30%。主要原因是2015年离退休人员数量有所增加、规范津补贴等,相应增加预算。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641.02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70.86万元,增加36.34%。主要原因同上。

(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8001.66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2664.37万元,增加49.92%。主要原因同上。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42.68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32.64万元,增加324.93%。主要原因同上。

7、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2015年年初预算数2278.3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77.23万元,增加8.44%。主要是2015年机关工作人员经费有所增加,相应增加有关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2015年年初预算数1441.44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42.73万元,增加10.99%。主要原因是2015年机关行政人员数量有所增加、规范津补贴等,相应增加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5年年初预算数804.14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34.50万元,增加4.48%。

(3)机关服务2015年年初预算数32.72万元,与2014年执行数持平。

8、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2015年年初预算数18850.08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2377.99万元,减少11.20%。主要是减少了一次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中医(民族)医院专项2015年年初预算数18850.08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333.08万元,减少1.74%。主要是2014年追加广安门医院基建项目。

(2)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是2014年度根据规划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2015年年初预算无此项目,减少率为100%。

9、医疗卫生(类)中医药(款)2015年年初预算数5802.12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830.19万元,增加46.08%。具体情况如下:

(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015年年初预算数3585.72万元,与2014年执行数相比增加204.19万元,增加6.04%。主要是2015年度预算新增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模式探索研究、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国家战略研究等项目,相应增加预算。

(2)其他中医药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2216.4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626万元,增加275.41%。主要是2015年度预算新增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相应增加预算。

五、关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确保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64.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3.08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374.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08万元,公务接待费81万元),均与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预算执行数一致。

(二)中国中医科学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与2014年预算数、执行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2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1.44万元,较2014年预算增加140.55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61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56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7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单位共有车辆14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中管干部用车4辆、一般公务用车1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11台(套)。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5.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0.00万元。201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19.19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5.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类):主要用于国际组织捐赠、国际组织会费支出;

(二)教育(类):主要用于招收港澳台及华侨生补助经费;

(三)科学技术(类):主要用于公益性科研院所科研业务费、机构改革专项启动费、科研楼维修及一般设备购置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类):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中医医院和民族医医院)、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七)住房改革支出(类):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其中:

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提租补贴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购房补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单位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主要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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