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持”和“方丈”并不是同一个职位的不同称呼,无论是两个词语的出处、含义,还是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权利范围的大小,任命的程序,都不一样。
一、出处
“住持”一词来源于佛教,《圆觉经》:“一切如来,光严住持。”意思就是,一切佛都安住在光明庄严的境界中。但在佛教传入中国初期,并未有“住持”的概念,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才衍生而出“住持”这个称谓。
“方丈”一词最早出现于道家学派著作《列子》。据《列子》记载,中国东海有五座仙山,且都漂浮于东海之上。其中一座名为“方壶”,又称为“方丈”。后来,人们逐渐将“方丈”作为对寺庙“师父”的尊称。
二、含义
“住持”的含义广泛,在众多佛教经典中,“住持”拥有安住、维持、传承佛法之意。
著名道家经文《庄子》曾记载“方,道也。丈,长也。”由此可见,“方丈”具有传播道法、普度众生弟子的含义。
三、工作内容
“住持”负责整个寺庙所有和尚的衣食住行、教导、诵经礼佛、做法式、财务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方丈”是佛法最为深厚的僧人,担负着传经解惑、普度弟子的职责。
四、权利范围
有寺庙就有“住持”,每个“住持”只能管理一个寺庙,不可以兼任。
“方丈”必须是上规模的寺庙群才能有,“方丈”可以兼任多个寺庙。
五、任命程序
“住持”是由寺庙僧人民主推荐、选举产生的当家和尚。
“方丈”需要经过层层考核,最终由政府任命,具有官方背景。
例如:少林寺的上一任“方丈”释行正,早已于1987年7月圆寂,释永信成了少林寺的实际领导者,但是,直到1999年才被宗教主管部门任命为“方丈”。
总体来说,虽然“住持”和“方丈”是不同的概念,但在佛教的传承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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