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厚译】有子说:“讲信任符合理则,才能履行承诺;讲恭敬符合礼制,才能免遭耻辱;所依靠的不脱离自己的宗族,这就可以效法。”
【笔者注】本章对信与恭两种行为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指出了信与恭的适用条件。主要意思是:与人交往要恪守信用,但不是任何时候都要恪守信用,只有当恪守信用符合义的要求时,才有必要恪守信用,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答应别人的行为是非正义的,就不能也不必讲究信用。与人相处要态度恭敬,但恭敬并非卑躬屈膝、低三下四,也并非对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要恭敬,恭敬要符合礼的要求,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这样的恭敬才不会被人羞辱。由于信与义、恭与礼有这层亲近关系,所以,二者均可以归为一类。
信与礼在前面已经解释过,这里只解释义与恭。
什么是义?在中国古代,义是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指正义,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作为儒家最高道德标准之一,义与“仁”、“礼”、“智”、“信”一起,合称“五常”,其中,仁义是核心。孔子最早提出义,管仲提出
什么是恭?在古代,恭是恭敬之意。《尔雅》解释:“恭,敬也。”《礼记·曲礼上》记载,“何胤云,在貌为恭,在心为敬,
【笔者译】孔子的学生有子说:“人与人交往要讲信用,但讲信用不能违背正义,只有当恪守信用符合正义的要求时,才有必要恪守信用,履行自己的承诺。与人相处要态度恭敬,但恭敬不是卑躬屈膝、刻意讨好,只有当恭敬符合礼与法的要求时,这样的恭敬才不会被人羞辱。由于信用与正义、恭敬与礼仪有这层亲近关系,所以,把它们分别归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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