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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解:契约制度

【题目】

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具有时代性,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罗马法学家区分了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国家和公共权力,私法则调整个人权利义务。罗马法给予私权完备的保护。而中国思想家则倡导家国一体、公权至上。这种对法律属性的分类和对公私权关系的认识,导致了中西法律进化之路开始循着不同方向发展,即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从氏族到家族再到国家的集团本位道路,公权始终优于私权;西方法律则走的是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到个人的个人本位道路,逐渐形成尊重私权的传统

——摘编自张锐智、田大川《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划分的意义与启示》

(1)比较古代中国与西方法律思想的差异。依据材料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和西方法律思想对历史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材料二:

《拿破仑法典》是欧洲第一部民法典,它体现了民法的若干原则:如第八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又如法典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该法典用一千多条文规定契约,如“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拿破仑法典》不仅影响欧洲的立法,而且影响了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许多国家的民法参考了《拿破仑法典》,一些国家全文照搬,一些国家略加修改。恩格斯指出《拿破仑法典》是“全世界法典编幕的基础”。

——摘编自宣善传《从拿破仑法典的实施所想到的》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拿破仑法典》的原则,分析法典的历史地位。

材料三1907年4月,清民政部奏请厘定民法:“查东西各国法律,有公法私法之分……二者相因,不可偏废……中国律例,民刑不分,而民法之称,见与《尚书孔传》历代律文,户婚诸条,实近民法,然皆缺焉不完……拟请饬下修律大臣斟酌中土人情政俗,参照各国政法,厘定民律,会同臣部奏准颁行,实为图治之要。”1911年8月《大清民律草案》完成。法律涉及民众的财产、身份等私权关系,与社会个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包括总则、债权、特权、亲属、继承五编。前三编主要以日本《民法》为草本,同时也参考了德国、瑞士的《民法》,而后二编在采纳近代民法斟酌原则的同时,也较多地保留了中国的传统习惯。

——摘编自曹全来著《中国近代法制史教程》等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从“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的角度,解读晚清时期中国民法的发展。(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与分析逻辑清晰)

解析

(1)通过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不难发现古代中国与西方法律思想的差异主要突出古代中国公法和私法不分明并且重视的是公法,而西方的法律却是公法和私法分明并且重视私法,私法发达等。积极影响要分别回答即可,例如,西方的法律私法发达,重视保护私人利益,是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等。

(2)《拿破仑法典》的原则按照材料二分层次概括即可,例如,材料中的“所有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体现的是自由、平等、民主的原则,而“该法典用一千多条文规定契约”体现的则是契约原则。法典的历史地位要从对欧洲的影响以及对亚非拉的影响分别解释。

(3)在解读时晚清时期中国民法的发展时要多角度进行解读,晚清时期中国民法发展的原因、晚清时期中国民法发展的特点以及晚清时期中国民法发展的意义等多角度分析,例如,“在采纳近代民法斟酌原则的同时,也较多地保留了中国的传统习惯”就属于晚清时期中国民法发展的特点。

参考答案

(1)差异:古代西方法律区分公法私法界限;强调对私权的保护,坚持个人本位。古代中国的法律不注重区分公法私法;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影响:西方的法律传统有利于个人权利和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的法律传统有利于中央集权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

(2)自由和平等的原则;所有权原则(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原则);契约自治原则。地位:用法律的形式将法国革命的成果固定下来。为欧洲国家的民法制定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典范,也深刻影响到世界其它地区。

(3)鸦片战争后,中国近代经济发展,西方思想、政治法律制度传入中国。中国传统法律体系民刑不分,民法未形成独立的法律体系,不适应近代社会发展需要。清末“新政”期间效仿西方进行法律改革以维护统治。晚清时期将西方近代法律与中国传统民法习惯结合,开创了近代的民法体系,保障个人权利,为调节社会生活提供了法律保证,奠定了近代以后民法发展的基础有利于近代全面法律体系的建立。民法的发展演变反映了中国社会从古代向近代的转变。

知识拓展

1.契约制度

契约,即合意之意,又称合同,来自于罗马法概念“contractus”,其本意为共同交易契约制度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在追求各自利益的基础上签订的一种协议的制度。

2.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是一种概念,用以解释个人和政府之间的适当关系。社会契约主张:个人融入政治社会是透过一个相互同意的过程,当中,个人同意遵守共同的规则,并接受相应的义务,以保护自己和其他人不受暴力和其他种类的伤害。社会契约理论对催生主权在民这一政治理念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大多数社会契约理论的出发点,是对不存在任何政治秩序的人类生存条件作启发式的审视,通常称为“自然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行动只受他们个人的权力和良心所约束。从这个共同的起点,社会契约论者各以不同的方式证明,为什么一个理性的个人自愿放弃他自然的自由,获得政治秩序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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