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说第一次大沽口之战!
1858年5月20日上午10时英国战舰“纳姆罗号”和法国战舰“雪崩号”“龙骑兵号”利用舰载火炮轰击大沽口南岸炮台,英国战舰“鸬鹚号”和法国战舰“霰弹号”“火箭号”轰击北炮台。
与此同时,英国战舰“弗姆号”、“鸨号”、“负鼠号”、“斯莱尼号“”运载登陆部队驶入大沽口内河,以舰载火炮为火力支援,轰击清军的近岸阵地,准备登陆。11时,1100名英法联军开始登上了大沽口河岸。
英法联军登陆
5月20日11时15分,大沽口清军北炮台北英法联军战舰炮火摧毁,英法联军登陆部队随即占领。12时清军南炮台失守。直隶总督谭廷襄驻扎的清军指挥大营(海神庙)被英法联军登陆部队占领。
直隶总督谭廷襄上书朝廷"天津郡城,无一日之水,无隔宿之粮,城外廛肆毗连,河路错杂,战守两难,不得已仍行议抚,但使津郡能羁縻一日,京师则筹备一日" "臣与津存亡自誓已久,非敢以言抚为退缩求生"为理,力主和议,不为战守,致使大沽炮台失守。被大臣僧格林沁参劾,"上责其恇怯无能",被革职充军。咸丰九年获释。
大沽口炮台失守后,英法军舰12艘和1000余士兵沿着海河而上,向天津进发,于1858年5月26日兵临天津城下。
海河上的“鸬鹚号”
1858年5月28日,清政府派出大学士桂良、礼部尚书花沙纳前往天津,6月3日至7日,桂良和花沙纳在天津城南的海光寺会见了英、法、美、俄四国公使。谈判多日!
桂良(右)和花沙纳(左)
1858年6月13、18、26、27日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在天津海光寺签订《天津条约》。7月17日英法联军战舰撤出天津。
五国谈判
分别签署条约
《天津条约》主要内容:
一、对俄国
清朝代表桂良和俄国代表于6月13日签约,共12款。主要条款如下:
1.向俄国增开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七处通商口岸,俄国兵船可在各口岸停泊。
2.扩大陆路通商,嗣后对俄国陆路通商人数、所带货物与资本,不加限制。
3.俄国得在各通商口岸设领,俄人若与中国人发生纠葛或其他事故,由两国官员“会同办理”。俄人在华犯罪,按俄国法 律受审。
4.俄国人在内陆传教,中国方面不得禁止。
5.中国今后给予别国的一切政治、贸易及其他特权,“毋庸再议,即与俄国一律办理施行”。
6.由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务将边界清理补入此次和约之内”。
二、对美国
清朝代表桂良和美国代表于6月18日签约,共30款。主要条款如下:
1.清政府若就公使驻京问题与别国另有应允或立约,美国同时享受同等权利。
2.若美国官船驶至中国近海,清朝应就采买食物、汲取淡水、修理船只等给予协助。若美国船只被毁、被劫,应准许美国官船追捕盗贼。若美国人受到匪徒侵害,地方官须立即派兵驱逐匪徒,严拿治罪,以保护美国人。
3.增开潮州(后改汕头)、台南为通商口岸。美国人可在通商口岸居住,或租地自行建楼以及设立医院、教堂及墓地等。美国的官员及人民可以雇佣清朝买办、厮役、工匠、水手、引水,可以延纳汉人教授语言及帮办文墨,地方官民均不得稍有阻挠、陷害。
4.对于传教士,地方官当一体保护,他人毋得骚扰,即“宽容条款”。[2]“宽容条款”的要害是,不仅外国传教士,连中国信徒也受不平等条约的保护。
5.嗣后清朝有何惠政、恩典、利益施及他国及其商民,美国官民一体适用。
三、对英法
清朝代表桂良和英法代表于6月26、27日签约,各有56、42款,再加上附约。主要条款如下:
1.增开牛庄、登州、台湾(今台南安平旧港)、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南京及镇江、汉口、九江为通商口岸。
2.英法人士可在内陆游历及传教。
3.英法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
4.英法人士在华犯罪,各由该国之领事处理。
5.关税由双方协定,每十年修订一次。
6.双方互派公使;外使可行西礼,并进驻北京。
7.清朝赔偿英国四百万两、法国二百万两白银。
附约亦规定:
1.鸦片改称洋药,可自由买卖及进口。
2.海关聘用英人帮办税务。
3.修改税则,以“值百抽五”(即5%)为原则。
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批准《天津条约》的谕文的译文
明天说第二次大沽口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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