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犯罪分子,都属于犯罪嫌疑人,只有经过法院认定判决的才能称为罪犯。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是有区别的,而犯罪嫌疑人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一般都是先行羁押在看守所的。
看守所是公安机关的一个羁押单位,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一般都称之为在押人员,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我就一个个来解释。
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羁押的人员称为犯罪嫌疑人,这个阶段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以及根据犯罪的轻重是否决定报送检查机关进行起诉。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就会将材料报送检查机关。检查机关在对案卷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犯罪嫌疑人递送起诉书,这时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就会变成被告人了。如果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机关会将材料打回公安机会,由公安机关继续补充证据或者重新调查。
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案件,检察机关就会将案卷报送法院,由法院对犯罪事实进行审判量刑,经法院审理定罪以后,那么,这个时候才可以称之为罪犯。一般在判决书下达之日起十五天之类,如果罪犯对所量刑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在十五日之类没有提出上诉的,说明你服从本判决,这个时候看守所就可以将罪犯转移到监狱进行服刑改造了。
但也要根据刑期长短来定,一般有期徒刑是从进看守所那天算起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刑期很短,比如只判了半年,从羁押到审判结束是需要一个时间段的,用了三个月,那么剩下的三个月就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就不用进监狱服刑了。
所以说犯罪分子从羁押到监狱服刑,是有一套严格的程序的,任何个人和组织是无权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判决的,即使他犯了很重的罪,也是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共同来进行调查审理的。
最后奉劝各位一句,失去自由的滋味真的不好受,做事之前想想你自己,你的家人,切不可一时冲动做下让自己悔恨终身的事来,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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