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8月12号的新法,我婚后买的房子纵然只有我一人名字,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的话,只要去公证处做个公证,证明是父母出钱赠我的房,那它就是我的一人财产,可这样对我老婆太不公平了,她嫁给我这个自私鬼真是看走了眼。我对岳母说,这房款是我父母多年的积蓄,就算我同意加老婆名字,我父母也未必同意。电话里,我和岳母的关系似乎就这样搞僵了。
这两天,孕妇老婆一直不肯理我,我担心不愉快的心情会对肚子里的宝宝不利,可房款毕竟是我父母多年的积蓄,房子由夫妻共同财产变成我的个人财产也不是我家故意的,我到底该不该在房子上加老婆名字让她这个孕妇天天有个好心情呢?
补充: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老婆莫名其妙地说,女人帮男人生孩子做家务,可惜老公将来要是出轨的话,女人还得净身出户,倒还不如别生孩子好了。老婆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是个神经衰弱,疑神疑鬼的人,如果她以打掉孩子做要挟(孕期才40天),强迫我房证加名的话,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