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海滩:澳大利亚流犯流放史(1787-1868)
引言
本书的想法产生于1974年,当时,我正编写一部关于澳大利亚艺术的电视纪录系列片。在亚瑟港的外景地,置身于那座伟大的教养院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废墟中,我才意识到,就像几乎所有其他的澳大利亚人一样,我对自己国家过去的流犯情况几乎一无所知。
我长大的时候,对澳大利亚的殖民时代只有很皮毛的认识。学校置流犯史于不顾,大学则很少教流犯史─说实在的,流犯居然会有值得一提的历史这种想法,对1950年代和1960年代的澳大利亚人来说,是很陌生的。甚至就在1970年代中期,见于铅字的也只有一本关于这个制度(这个制度在当年的澳大利亚殖民时期被松散地称作流放制,囚犯配给制和再惩罚制)的一般史书,即A·G·L·肖那本具有开创之功的研究作品《流犯及殖民地》。有一种未予言表的偏见深深植根于澳大利亚生活中,这种偏见似乎希望,“真正的”澳大利亚史应以澳大利亚受人尊崇的地位为起始─淘金和羊毛引来的滚滚财源,澳大利亚大陆的开拓,澳大利亚中产阶级的产生等。在澳大利亚福地的透视画的背后,潜藏着大约16万流犯,“哐当哐当”地拖着脚镣,在半明半暗中走动。然而,关于这些男男女女的感情和体验,却很少有人写到。他们成了统计数据,被人一笔勾销,最后还让人感到难为情。
这种崇高化倾向有着漫长的历史。想忘掉我们犯罪起源的欲望,在有这个起源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产生了。在澳大利亚殖民时期的早期,骂流犯是“流犯”,肯定是会让殖民地的人发毛的。当时得到赞许的委婉语是“政府人”。流犯制度给后来一代代澳大利亚人留下的,不是我们现在引以为傲的那种不屈不挠,怀疑一切,但逐渐让人越来越难以为之辩护的独立精神,而是一种对社会和政治上受人尊重地位的强烈关注。到了1840年代,关于因浸透了我们民族结构的道德污渍而背上的这口“流犯黑锅”,就已经主宰了有关澳大利亚国民个性的所有辩论,而且在废除流放制度运动中,成了主要的修辞形象。该运动的领袖(p. xi)不是以独立的澳大利亚名义,而是作为英国人,觉得自己的体面地位因流犯制度的幸存而遭到非难,才要求废除流放制度的。尽管他们都是迁移他乡的英国人,他们依然是英国人,plus royalistes que la reine。 澳大利亚的社会身份早在1820年代就已初露端倪,出现在“通货少男和少女”中间,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前流犯在当地出生的子女。如果以废除流犯制度为名义,这幅图画到了1840年代,就要进行大幅度删改了。以后的几十年中,澳大利亚的官方声音依然继续把宝押在他们的英国特性上,要的就是受人尊崇的地位。即便流放制度想以流犯自己后代的名义而终结,这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废除流放制之战所代表的是自由移民及其世系,正是澳大利亚的这一社会层面,才最热诚地宣扬血统败坏和“流犯邪恶”的神话。流放制度废除之后,你可以(暗暗)责怪你的祖先不该是流犯。你没法为他们感到骄傲,也没法责怪英格兰从前那样对待他们。要治疗这种极度痛苦的双重心理,就得患上健忘症-全民都好像订立了攻守同盟,对此讳莫如深。然而,一旦背上黑锅,就无法把它甩脱:十九世纪后期是生物决定论繁荣的时代,也是纯种观念和纯粹世系观念的繁荣时代,每当真正的英国人提到流犯遗产时,土生土长的澳大利亚人几乎人人都没有信心,人人都感到胆怯。
这样一来,地方上的帝国主义者就认为,稀释这块胎记斑渍的溶剂就是换血-英格兰的战争需要多少血,就捐给他们多少,因为这些人相信,澳大利亚只有作为大不列颠的陪臣,才能幸存下来。在波尔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宣传遮盖之下,能听见“不爱国”的声音(通常是工人阶级的声音,而且是普通爱尔兰人的声音)在指出,我们从前被当作犯人,从不列颠运出来,现在又被当成炮灰运了回去。这样,一旦和平回到人间,幸存者们就能作为澳大利亚人,回到他们的真正使命上来-为英格兰生产廉价羊毛和小麦。但是,老是念念不忘那口黑锅,是不可能加强那种国家尊严感的,而我们的祖祖辈辈都相信,正是这种尊严感,让孩子们克服了心理障碍。健忘症似乎是一种爱国主义疾病,人们对澳大利亚历史写作和教学的态度浸透了这种病症,至少在曼宁·克拉克《澳大利亚史》的第一卷1962年面市之前一直是这样。澳大利亚人为何在1918年之后,如此感情深厚地拥抱了加里波里这个具有神话意义的重大事件,这相当于我们的温泉关之战,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在我们的早期历史中,几乎没有什么是我们能够指着说,这是让我们感到骄傲自豪的东西。所谓“历史”,是指伟人、壮举、对人类有用的发见、富有价值的牺牲等,但这一切我们的历史都很欠缺。这使我们对我们作为生活在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人之价值,变得更为焦虑─这就是“文化苛吝疾” 的病根所在,这一痼疾一直继续缠绕着我们,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过了很久依然如此。有一种看法认为,无论英格兰是否应该对创建流放制而感到羞愧,(p. xii)澳大利亚人都绝对有理由感到骄傲,因他们从这个制度中幸存下来,而且尽管有这个制度存在,他们还是创立了他们自己的价值观,但很少有人听到这个看法。
直到1960年代,澳大利亚历史学家都屈服于这种压力,造成学校课本对流犯制度讳莫如深,这就好像美国历史学家在某种程度上采取集体避讳,相信只有这样才能淡化美国内战,才能不去揭开旧的疮疤。
流犯的经历被拒斥,不能作为历史发声,因此成为新闻记者和长篇小说家的领地。一般公众对那些“黑暗”年代的好奇心从未丧失,因为在那些岁月里,他们的许多根须盘根错节,一场生动而又垃圾的大吉尼奥尔剧应运而生,满足了他们的需要,这场大吉尼奥尔剧长于表演朗姆酒,鸡奸和鞭笞,但绝对短于表现有关大多数流犯实际生活和工作的平淡乏味的事实。一部国家级的长篇小说也是如此,这就是马库斯·克拉克的那部题为《无期徒刑》的巨著,它笔力雄健,激情澎湃,但结构别扭,迂回曲折。所有的通俗流放文学都胶着在流放制的种种恐怖之处,胶着在惯犯发配的边远罪犯流放地─亚瑟港,麦夸里海港,莫尔顿湾,特别是诺福克岛─上,其所表现的流犯生活仿佛无比悲惨的炼狱,唯一的解脱不过是一片纯粹的地狱。
这种民间文学描写了流犯制度,从而使之得以在人们的记忆中存活下来,但它很片面,特别是在对亚瑟港的表现上,因为有时候夸大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它对流犯的一般体验并不在乎。流放到澳大利亚的男男女女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在“二度”流放地度过一段时间,一般说来,这都是专为那些在殖民地第二次犯罪的囚犯所保留的。大多数人根据囚犯配给制,转到某个自由拓居者的名下,或为政府劳动而服刑几年,他们从来不戴脚镣手铐,拿着假释证,时候一到,就会作为自由公民,被吸收进殖民社会。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如果根据留存下来的信件可作如是观)都想留在澳大利亚,而且都很排斥重返英格兰的想法。
囚犯配给制发挥了作用。尽管该制度有着种种不完善和不公平之处,尽管糟糕的主人有虐待行为,而且对跖地的生活一般来说十分严酷,但这种制度能让成千上万的人重新开始做人,否则,他们就会精神崩溃或被证明有罪,长时间地呆在英国监狱。尽管在我们祖父辈的年月里,有些持有偏见的人侮辱澳大利亚人,骂他们是犯罪分子的子女,但很明显,很少有澳大利亚人指出这样一个显而易见,正好相反的事实,即无论人们根据我们国家的奇怪起源,得出何种其他结论,澳大利亚的后殖民史把那种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犯罪儿混蛋的基因理论完全炸得粉碎。在这儿有一个社会,这个社会的人几十年来不因任何别的原因,只因“具有犯罪倾向”而被亲手挑选出来,他们的下一代结果却形成了世界上最遵纪守法的社会之一。正当新保守主义的社会空想家们试图为犯罪具有遗传倾向的朽尸还魂之时,上述这个现象可能还是值得深思的。
从1960年代起,澳大利亚历史学家—受到曼宁·克拉克的《澳大利亚史》一书和L·L·罗伯森的《澳大利亚流犯拓居者》(1965)一书的启发,尽管这个启发过程开始时很缓慢—开始把流放制度从民间传说中抽取出来,放在探询之光下加以照射,他们把重点放在大多数流犯身上:不是诺福克岛上那些人,而是囚犯配给制下的那些人。只有从他们,而不是那些遭到双倍责罚的屡犯不改者身上,才能了解殖民社会的实际运作情况,也就是那种经常带有异国风情的生活方式,流犯就是以这种方式争取权利并在与自由民有关的方面,发挥其作为一个阶级的功能的。殖民时期的澳大利亚能十分独特地把自由民和身陷为奴的人融为一体,其对待工作和关于奴役定义的态度也是独一无二的。它也比人们根据民间文学勾画而想像出来的那种遭受鞭笞和三叉刑具,只有痛苦呻吟的白人奴隶和残酷无情的主人所构成双重关系的那种社会更正常。有一本书极佳地表现了这一现象,在最近关于流放制度的研究中,当之无愧地成为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这就是J·B·赫斯特的《流犯社会及其敌人》(1983)。
尽管赫斯特和其他“正常化”历史学家没有忽视以诺福克岛为缩影的流放制度的幽深之处,但他们却可能因怀着值得嘉许的愿望,想避免追求轰动效应,而低估了那些地方的道德意义和人性意义。相对很少有流犯被抛入那些令人极为不舒服的地方,这么说是不错的。俄国的全部人口中,相对只有很小一部分人在古拉格群岛受苦受难,菲德尔·卡斯特罗手下的行刑人在松树岛,对持不同政见者所犯下的种种暴行,相对也只有少数古巴人尝过,这么说也是不错的。然而,正如看完一本诸如阿曼多·瓦叶达勒斯《强烈希望》这样的书之后,不可能对卡斯特罗政权的真正性质再抱任何幻想,回想一下诺福克岛和麦夸里海港那样的地方,也很难不重新调整人们对英国殖民主义的一些看法。那些地方羁留了少数流犯,但它们绝对是流放制度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它们提供了一个恐怖的尺度,在新南威尔士本土(当局当时就是这么希望的),就是以这种尺度来衡量行为的好坏与否。
有关流放制度的大多数叙述中所缺乏的一个元素,就是流犯本人的声音。这个制度留下的官方文件堆山叠海。我们从行政管理人员、遴选委员会的证人、教区牧师、狱卒和流犯的主人那儿,能听到很多东西,但从流犯本人那儿,却所知甚少。因此,我尽可能试图由下及上地察看这个制度,通过流犯的证据—信件、证言、请愿书、回忆录等—来了解他们自身的体验。迄今为止,这个材料的大部分尚未发表,(p. xiv)还有更多材料则在等待研究。结果发现,有一个常见的假定相当错误:认为流犯沉默不响,“木”板一块,其实流犯不仅会发声,而且声音还相当之多。本书主要是关于他们讲述自身受苦受难,如何幸存,他们的追求向往和顽强抵抗,他们对流放的恐惧,他们如何与这片曾一度不可想像的土地握手言和,以及他们及其他们的子女如何把这片土地“称”为己有的故事。
摘自[澳]罗伯特·休斯《致命的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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