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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崔中正墓志考释
     崔中正出身于东汉至唐末五代的大士族“清河崔氏”, 生于宋太宗淳化二年 (991), 卒于仁宗庆历六年 (1046), 享年 56 岁。 墓志出土于河南偃师县, 长 71 厘米、 宽 69 厘米, 正书 32 行, 行18 到 32 字, 共 938 字。 墓志首行“宋故朝奉郎守尚书虞部郎中知阆中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事护军赐绯鱼袋借紫清河崔公墓志铭并序”, 王观撰写。墓碑现存洛阳九朝刻石文字博物馆, 并无相关研究, 仅见 《宋代墓志辑释》 第 151 页录文。 在新校碑文时发现 《宋代墓志辑释》 中本墓志的录文有标点上的一些问题, 为了更准确的展现本墓志铭的原意, 本文对其进行了重新标点, 如有不对还请批评指正。 现移录文如下:宋故朝奉郎、 守尚书虞部郎中、 知阆中军州事、 兼管内劝农事、 护军、 赐绯鱼袋、 借紫, 清河崔公墓志铭并序 / 宣德郎、 行大理评事、 同判磁州军州事、 兼管勾内劝农事, 借绯 王 观 撰 /公讳中正, 字仲雅, 清河人。 曾王父协, 后唐天成中宰相。 王父颂, 仕晋、 汉、 周, 为显官, 入 /皇朝, 至谏议大夫, 终於鄜州司马。 烈考昈, 历太仆卿。 公景德中以父任太庙斋郎。 / 祥符三年由太室长调郑州司士, 四年, 车驾西礼睢上, 経置使陈尧叟谓公 / 名乡子年少有干力, 命主籴於郑。 乘与所経, 从臣、 卫兵无虑, 数万人廪食调给 / 一无匮乏。外台状其绩, 诏除郑州新郑主簿, 寻改尉氏、 太康二主簿。 转奉礼郎, 掌 / 蔡州暨许之箪镇酒税务。 乾兴初, 覃恩授廷尉平, 由廷平九迁为虞部郎中。 天圣二 / 年, 以卫尉丞知陕州芮城县。 代还, 守南雄州, 旋监相、 晋二郡事, 继将洋、 绛、 深、 随、 阆五 / 州, 阶自将仕郎三迁为朝奉郎, 勲自武骑尉凡六加至护军。 公性方岩, 有检柙。 自 / 滕衣执卷即不喜为章句, 读书观大义而已, 扵春秋左氏学, 则尽心焉。 历官以廉谨 / 称, 持下颇用文法, 然不为榷弱轻重, 故所至即治, 势力家以此憎之。 庆历六年, 知 /阆中郡, 代有日矣, 值境内旱甚, 百姓艰食, 公以便宜发仓粟, 或括扵右族得数千 / 石, 亲抵佛舍, 煮糜粥以聚哺之, 赖全活者不啻万口。 是时, 天灾流行, 人久饿殍, 毒气 / 熏染, 秽不可近, 而公往来众中, 肩相摩、 趾相蹂, 未尝有厌顷色。 公素有羸疾,以 / 忧劳故, 因之而剧, 剧亦日一二往眡饁饥者, 僚属间或有哀公劳瘁, 勉之无行。 / 公曰: “天子不以某昏塞, 授某远郡俾父母之, 今民灾岁荒不可以不救治, 既 / 救治之吾不与, 如不救, 何虽疾以此剧而民得不死, 死且不恨矣。” 往之如初, 终不为 / 辍息,其爱人、 勤事终始如此。昔仲尼有言: 善人, 吾不得而见之, 得见有恒者, 斯可矣。 / 若 公之为其有恒者欤。 以其年四月十日唘手足於州之正寝, 享年五十有六。 孤 /衎、 衍, 徒跣奉夫人氏护丧东归。 六月戊申, 榷厝於卫州新乡县寿昌禅院, 明年秋归, / 祔於偃师祖茔之次, 礼也。 夫人贾氏, 太宗朝参知政事黄中之孙, 尚书外郎守正 / 之女, 生扵令族, 作配君子, 性柔婉, 有法度, 训儿息以义, 睦夫族以和。由公贵, 封襄 / 阳县君。 子男三人, 长曰称, 凤翔司理参军, 先公而亡; 曰衎, 太庙斋郎; 曰衍,未仕。 皆 / 才敏孝恭, 绰有令问。 女二人, 长适王氏, 次幕浮图术, 落发为比丘尼。 男孙一人曰仲 /孙, 三班借职; 女孙一人尚幼, 先葵。 衎、 衍泣血再拜, 来请铭。 噫! 以公之才明而位不 / 过正郎, 以公之义行而年不及中寿, 岂非天邪? 岂非命邪? 既命且天吾将安讯哉! / 观惟公婿。 而熟公之为人, 作铭宜无让。 铭曰:龙尾之阴兮邙山之侧 累累故丘兮森森寒柏尤祖右父兮巽圹连域 吁嗟君公兮归此幽宅岁大渊献兮占云其吉 已酉建月兮庚申之日时良用甲兮窀事孔适 著之铭章兮刻以坚石一、 世系考证崔中正一支出自清河崔氏之清河小房, 家世显赫, 其父祖辈多可在史籍中查出, 此外在仇鹿鸣 《新见五代崔协夫妇墓志小考》 [1]P233-246 中已经将崔协以前的世系进行了叙述, 因此本文着重于崔协以及崔协以下的世系考证。曾祖崔协, 字司化 ① 。 《旧五代史》 有传, 为后唐天成年间的宰相, 有子三人, 为“颀、 颂、邢台学院学报JOURNAL OF XINGTAI UNIVERSITY第 33 卷 第 4 期2018 年 12 月摘 要 : 北宋崔中正墓志铭详细记载了崔中正个人情况及其仕宦经历, 联系碑文与史籍可证补史缺; 墓主“清河崔氏” 的出身有利于进一步了解时人郡望和籍贯的观念; 详细的仕宦经历则可补充宋代荫补制度的研究。关键词 : 北宋; 崔中正; 墓志铭中图分类号 : K244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672-4658(2018)04-0035-04Vol. 33, No.4Dec. 2018[收稿日期]2018-08-26[作者简介]冯昱渊(1993-),男,山西忻州人,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 2017 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历史文献学.北宋崔中正墓志考释冯昱渊(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 河北保定 071002)万方数据邢台学院学报 第 33 卷图二 崔中正世系图一 《崔中正墓 志铭 》 拓片寿贞” [2]P781 。 崔颀的记载只在 《古今纪要》 中提到“举进士”; 崔寿贞史料无载; 《崔协传》 提及崔颂“惟颂仕皇朝, 官至左谏议大夫, 终于 鄜州行军司马。” 崔颂为崔中正祖父, 《宋史·崔颂传》记载崔颂 “父协, 后唐门下侍郎、 平章事。 [3]P12816 ”崔颂有二子 “子晓至太子右赞善大夫”, 另一子为崔昈, 崔晓史料无载, 崔昈则在 《宋史·崔颂传》中附有简单记载, 其中涉及到崔昈的记载错误有二: 一、 《宋史》 崔颂传附其子传中 “崔昈” 写作 “崔曥”, 《续资治通鉴长编》 记载为 “崔昈”,碑文中也作 “崔昈”, 现以碑文和 《续资治通鉴长编》 为准以纠 《宋史》 记载之误。 二、 碑文中载“烈考昈历太仆卿”, 且 “太仆卿” 不是赠官, 指出崔 昈 最后的任官为太仆卿, 因为是写崔中正父亲, 因此可能会有褒扬成分, 但在另查史料时发现 《宋会要辑稿》 记载乾兴元年 (1022), 崔 昈 为太仆卿兵部郎中分司西京, 此两种记载相同, 说明碑中说法更为可信。 再看 《宋史》 记载, 崔 昈从兵部郎中出知河中府, 转为太常少卿将作监然后去世。 明显两者关于崔 昈 的最后任官记载不同,两相比较, 《宋史》 关于崔 昈 最终的官职记载有误, 实际应为太仆卿。在 《宋史·崔颂传》 所附崔 昈 小传中没有崔 昈子嗣的记载, 因墓志的出土表明崔 昈 有一子为崔中正, 至于有无兄弟姐妹则当前不得而知。墓志记载崔中正有子三人, 为 称、 衎 、 衍,史籍当中并无记载。下图二为世系图:二、 郡望和籍贯略述郡望表示某地的名门大族, “清河崔氏” 是出自清河一地的崔氏望族。 崔中正墓志中记载其为“清河人”, 宋代“户籍观念尚未形成, 以祖居地意识为主, 郡望观念仍有残留, 是宋代官员籍贯观念的典型特征。” [4]P36 因此会有崔中正“清河人” 的记载, 实际只是表明崔中正一支出自“清河崔氏”。 据 《旧五代史》 记载崔中正祖父崔协“远祖清河太守第二子寅, 仕后魏为太子洗马, 因为清河小房, 至唐朝盛为流品。” [2]P779 都是记载崔中正一支出于清河崔氏, 是郡望书写。 从汉至唐末五代人们重视郡望, 常常在碑文、 行文、 传记等记载自己的郡望, 其家出自清河小房, 因而有“清河人” 这样的郡望书写, 但实际籍贯属于哪里, 所居何地, 仅仅从类似于“清河人” 这样的书写中是看不出的。 在继续查阅崔协父祖辈 ② 时发现“(崔协曾祖) 崔 邠 字处仁, 清河武城人。 ……子璀、 璜, 璀子彦融, 皆登进士第,” [5]P4118 即是到崔协父彦融一直都是“清河人” 这样的郡望记载,从没有籍贯方面或者所居何地的记载, 反观本墓志末尾却记载崔中正“ 祔 于偃师祖茔之次”, 为什么会葬在此地并是崔中正一支的祖茔? 偃师是崔中正一支的籍贯吗? 如果是, 其家何时落籍于此。第一个葬在偃师的崔中正一支应为崔协, 发展到崔中正时期自然可以被崔中正称为祖茔。 第一, 崔协墓志出土发现记载其归葬地为“河南府偃师县亳邑乡祁村里” [1]P235 ,且没有说明此葬地为其祖茔, 或者是类似于其他墓志中“从先茔” 的记载。 第二, 河南府为后唐首都且其担任后唐高官,长期居于此地且在洛阳去世, 就地安葬极有可能。第三, 当时士人的风气习惯葬在两京, 《全唐文》卷六百七十九 《唐故虢州刺史赠礼部尚书崔公墓志铭》 中记载“自天宝以还, 山东士人皆改葬两京。” 崔协身为唐末五代的士族, 极大可能受其风气影响。落籍于偃师最迟应是崔颂。 包伟民认为“‘籍’ 和‘贯’ 分别反映个人在国家簿书上登录的居住地及其实际居住地两种情况。” [4]P36 二者连用, 则表示落籍何地所居何地。 是厘定户等、 征发赋役的依据, 历代王朝都很重视户籍的录入。崔颂早期生活于五代, 晚年入宋, 《宋史》 明确记载其为偃师人, 不再是郡望记载, 说明此时崔中正一支户籍已经归于偃师县。 考虑到崔协在后唐为官, 而且长期生活在洛阳、 开封之间, 因此崔氏落籍偃师第一人也可能为崔协, 到崔颂晚年时北宋正值国家和平安定之际, 重新录入户籍时正值“父祖葬地也是宋人户籍登记的依据。” [4]P39 这种宋代现状, 于是崔颂顺理成章的在宋代也依从36万方数据第 4 期父祖葬地登记为“偃师人”。 但由于没有相关材料, 只能作为一种推测来认定。无论是从崔协“清河人” 还是 《崔颂传》 的“偃师人” 再到崔中正墓志的“清河人”, 这两种记载方式的不同都反映了五代到宋代时人关于自身所属何地概念的模糊, 一方面是世家大族的衰落现状, 另一方则是庶族士人阶层的崛起, 不断的冲击着时人的观念, 由此造成的旧中有新、 新中有旧的局面, 都表明的是世家大族的衰落, 郡望观念退化的同时新的籍贯观念正在慢慢成形。三、 仕宦经历北宋时期科举制度发达的同时荫补入仕的官员群体则更为庞大, 在宋代中下级官员中扮演者主要的角色, 墓主崔中正就是以父荫入仕的官员之一。 现对碑文中出现的仕宦情况进行简单论述。“景德中以父任太庙斋郎”。 崔中正以父荫入仕为太庙斋郎, 据正史记载其父崔 昈 “累为屯田员外郎、 开封三司户部判官。 景德 (1004-1007)中……因召对迁都官员外郎, 充记室参军, 赐金紫。” [3]P12816 都官员外郎为刑部下辖机构, 主官为郎中, 员外郎为佐二官。 唐制, 员外郎品秩为从六品上, 宋承唐制, 尚书省员外郎为从六品上, 宋初乾德元年 (960) 规定“台省六品、 诸司五品,登朝第二任方得补荫。” [6]P95 所以员外郎依此制是为可以荫补子孙的官职, 只需本朝在任两任以上即可, 游彪认为 [7] 在大中祥符四年之前, 郎中、 带职员外郎似已有保任其子的先例, 但并非固定的制度, 显然从此处看员外郎荫补子孙应该为定制。太庙斋郎出自太常寺太庙署, 有“斋郎二十四人。” [8]P1252 唐代宗时作为荫补官开始出现, 时太常博士杨孚奏“太庙斋郎只取七品子。 今崇恩庙既取五品子, 太庙斋郎作何等级?” [9]P1303 “止斋陈氏曰: ‘唐制: 礼部简试太庙斋郎、 郊社斋郎, 文资也; 兵部简试千牛备身及太子千牛, 武资也,盖文武荫补之制。’” [10]P1004 至宋代仍属太常寺, 属于祠祭行事官名, 荫补官名, 非品官, 与郊社斋郎为宋代普通文官荫补子孙的“入仕” 官阶中较为普遍的一个职位。“祥符三年, 由太室长调郑州司士”。 “太室长” 应为“太庙室长”, 在行文中对“太庙室长”的简写, 隶属太常寺, 祠祭行事官名, 荫补官名。非品官, 有黄衣选人之称, 等次略高于太庙斋郎,为太庙斋郎转迁之阶。 《新唐书·百官志》 记载“室长” 十年可以转为品官。 墓主所任“太庙室长” 没有十年就升为品官, 显然宋承唐制的同时在不断改进。 “郑州司士” 为郑州司士参军, 唐代司士参军从七品下, 州一级司士参军存其名,但为散官。 元 佑 年间时下令, 各州司士从九品,而在元 佑 之前并没有司士是何品级的记载, 按照后面转官为从九品上的奉礼郎来看, 司士极有可能就是从九品下的品秩。“诏除郑州新郑主簿, 寻改尉氏、 太康二主簿, 转奉礼郎掌蔡州暨许之箪镇酒税务。” 主簿一职最早设于汉代御史台, 属于御史台的官职,以后基本在各个部门都设有这一职位。 宋代县设主簿“宋朝开宝三年 (970), 诏诸县千户以上置令、 簿、 尉” [10]P1911 。新郑县在宋代为上县, 崔中正官阶为“司士参军”, 宋前期上县主簿应为正九品下, 本职与差遣级别基本相应。 “奉礼郎” 全称为“太常寺奉礼郎”, 寄禄官名, 隋朝开始隶属太常寺, 唐永徽二年 (651) 改理礼郎为今名,品秩为从九品上。 正九品下的职官, 从九品上的本官, 说明崔中正转官以后本官阶没有上县主簿官品高, 原因有可能是“外台状其绩” 才“诏除” 新郑主簿, 说明墓主在“主籴于郑” 时立有大功, 因而会有本官阶没有职官高的情况。 “许之箪镇酒税务” 应为在“许州箪镇监” [11]P456 任“酒税务” 一职, 该职监当为官名, 掌榷酤之课利, 也名监酒, 酒务等。“乾兴初, 覃恩授廷尉平, 由廷平九迁为虞部郎中。” 乾兴元年 (1022) 二月, 真宗驾崩, 仁宗继位, 因此可能会广施恩典, 即碑文所说的“覃恩”, 借此墓主升职, 授“廷尉平”, “廷尉平”即“大理寺评事” [12]P391 。 廷尉平最早出现在西汉,“汉宣帝地节三年 (前 67), 初于廷尉置左、 右平,” [10]P1648 进入唐代该官职已经消失, 代之而出现的是“大理寺评事” (从八品下), “廷尉平” 则成为一种别称、 美称, 而“大理寺评事” 在宋代前期为文臣转迁官阶, 实际并无职事。 “九迁”应为一种泛指, 实际指墓主升迁不易, “虞部郎中” 为工部下辖四司 (工部、 屯田、 虞部、 水部)之一“虞部司” 的长官, 虞部司有“虞部郎中一人, 从五品上。” [13]P125 到了宋代元丰前因袭唐制为从五品, 在元丰前没有职事, 是文臣迁转寄禄官阶。 该官是崔中正所升最高官阶。“天圣二年, 以卫尉丞知陕州芮城县”。 天圣二年 (1024), 崔中正职官为卫尉丞, 卫尉丞是“九寺五监” 之卫尉寺属官, 位于卫尉卿、 少卿之下, 卫尉丞在宋代前期没有职事, 属于文臣寄禄官, 从六品上。 前文记载, “知陕州芮城县” 则是宋代典型的差遣职。 意思是本职为卫尉丞的崔中正“临时” 被派往芮城县掌县事。 芮城县为“中下县”, 其所任知县一般为从七品上, 此时墓主为从六品上的官品, 按宋代官职差遣来看, 是符合常理的情况。“代还守南雄州, 旋监相、 晋二郡事, 继将冯昱渊:北宋崔中正墓志考释 37万方数据邢台学院学报 第 33 卷洋、 绛、 深、 随、 阆五州”。 芮城知县任满升为南雄州行政长官, “守” 应与古代郡守相关, 宋人好雅称, 知州也称为太守, 因此加“守” 字。 宋代岭南无论气候、 经济还是时人观念, 都是属于被贬之地, 因此在南雄州知州之后不久又任相、晋二州通判, 并不能算被贬职, 甚至为升职。 随后担任洋、 绛、 深、 随、 阆五州的长官直到去世。《司马光奏议》 有“凡州县兵马, 其长吏未尝不同管辖, 盖知州则一州之将。” [14]P291 因此“将某州”与“知某州” 意思相同, 为其别称, 宋代知州全称知某州军州事, 知州兼管本州兵马, 墓主作为荫补官, 一生都在地方州县辗转, 展现了荫补官员的真实情况。墓志中崔中正的最后一任差遣为阆中知州,庆历六年四月“ 唘 手足于州之正寝”。 通观崔中正一生, 所担任实职多为幕职州县官和边远州县官,其阶官晋升也为宋代荫补官员正常晋升之途, 是一个宋代普通荫补入仕官员的道路。 虽说崔中正56 岁去世稍早, 但荫补官员比进士官员晋升慢将近一倍的时间, 而且任州级官员将近 20 年的状况, 基本上政治前途仅止于此。 正像碑文所说“以公之才明而位不过正郎, 以公之义行而年不及中寿, 岂非天邪? 岂非命邪?”家族父祖、 世系的考证引出对于时人郡望和籍贯问题观念的探讨, 乃至世家大族发展到宋初的现实状况, 二者之间的混合运用恰好能观察到世家大族的衰落状况与时人观念的巨变, 崔中正家族的发展状况正是他们的缩影, 虽说从本碑观察无异于管中窥豹, 可能收效甚微, 但“九层之台, 起于累土”, 能补充此方向的研究史料, 仍然是值得的。 再加上对于崔中正仕宦经历的考察,与本碑对北宋地方救灾, 妇女地位, 归葬等也有相关描述, 都可说具有一定的研究借鉴价值, 是研究相关问题不可多得的墓志铭。注 释:①《新见五代崔协夫妇墓志小考》中崔协碑记载为“司化”,《旧五代史》为“思化”.②《旧五代史》崔协传记载“曾祖 邠 ,太常卿.祖 瓘 ,吏部尚书.父彦融,楚州刺史.”实为崔 瓘 ,《新见五代崔协夫妇墓志小考》已经考证.参考文献:[1] 仇鹿鸣.新见五代崔协墓志小考[J].唐史论丛,2012,(4).[2] (宋)薛居正.旧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3] (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4] 包伟民,魏峰.宋人籍贯观念论述[J].浙江大学学报,2007,(1).[5] (五代)刘 昫 .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6]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5.[7] 游彪.宋代荫补制度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0.[8]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9] (唐)杜佑撰.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2016.[10]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2011.[11] (宋)孙逢吉.职官分纪[M].北京:中华书局,1988.[12] 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7.[13] (唐)李林甫.宋本大唐六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1.[14] (宋)司马光.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M],成都:巴蜀书社,2009.38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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