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法官张鹏透露,五年来,该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75岁以上老人离婚案件呈现增长态势,年龄最大的一个当事人为94岁,其中不乏近年来饱受争议的“保姆型”婚姻。老来能有伴共度余生,对于不少独身老人实属难得,可如今却无法继续下去,该怎么办?
吉林长春85岁的傅宇就遭遇了一次失败的“保姆型”婚姻。老伴去世后,随着年岁渐长,10年前傅宇请了个保姆照顾生活。保姆是个比他年轻18岁的单身女性。相处不到两年,傅宇对女方产生感情。傅宇从工厂厂长职位上退休,退休金不错,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两人商议结婚。然而,5年前,傅宇因一次意外摔倒,儿女赶来后,傅宇这位老伴就找了借口回到老家。儿女很气愤,傅宇也寒了心,提出离婚诉讼结束了这段婚姻。
江西南昌66岁的王梅曾给一名年长她15岁的男性做保姆。相处三年后,对方主动提出结婚,“说是会对我好,还愿意让我继承一部分遗产”。出于对自己下半生的考虑,王梅答应了。没想到结婚后,对方从不让她接触家庭财政,稍有不顺心就出口辱骂。“过去只要照顾他的生活,如今还要承受他的情绪。”最让王梅难受的是两人一起出门,男方介绍她时仍说她是保姆。前年,王梅主动提出结束这段关系。
张鹏介绍,在高龄老人离婚案件中,“保姆型”婚姻约占两成左右。
“不仅是'保姆型’婚姻的离婚率高,'老少配’也是高离婚率类型。”张鹏介绍,在北京二中院审理的高龄老人离婚案件中,夫妻间年龄相差10岁以上的占43.48%。
北京65岁的孙馨5年前在一场书画交流会上结识了年长她16岁的张强。因为有着共同爱好,同样单身的两人,很快决定再婚。然而婚后的日子却一塌糊涂。彼时孙馨年龄不大,想扯着老伴一同出游,却被拒绝,“他嫌花这钱冤枉,还怕外出多了影响身体健康”。不仅如此,张强还限制她的自由。孙馨喜欢参加团队活动,与队伍中的一些异性交流,老伴就“吃醋”,“认为我不像话,让别人看着笑话”。孙馨不愿再做“专属物品”,去年她主动提出分手。
“无论是'老少配’,还是'保姆型’婚姻,'半路夫妻’都要学会婚前规划。”黑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曲文勇表示,很多老人再婚前对对方的习惯、个性、身体状况等没有充分的认知,生活在一起才发现很难磨合。同时,一些老人抱着物质依赖、生活照顾、落户口、解决住房等目的再婚,一旦婚后发现目的无法实现,就会导致分手。曲文勇建议,老人再婚登记前,做婚前约定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将婚后可能产生的纠纷,通过婚前公证、婚前协议等予以避免。
湖北武汉80岁的杨志,4年前,经人介绍,找了一位小14岁的女性做保姆,时间久了,他对对方产生好感,于是找来家人打开窗户说亮话,决定每月给对方存2000块钱,另外生活开支3000元,还计划百年之后,将房子给对方住到终老,两个儿子对此表示赞同。这份举动赢得对方好感,不仅把家里里里外外收拾得很利索,做啥事都是先考虑着杨志,儿子偶尔回家看望,发觉杨志生活过得很舒心,也十分放心。
湖南长沙75岁的李勇则是和小他十岁的老伴约法三章,再婚5年后,很少发生矛盾,“我们约定,一同活动,培养共同兴趣;有话直说,不耍小性子;尊重隐私,但绝不欺骗。不断熟悉对方、包容对方,也更加信任和爱护对方”。(本报记者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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