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丁浩.叮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2007年07月07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2007年07月18日(在原公司三楼会计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0%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丁浩
露华浓,丁浩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丁浩.露华浓
(签名或章章)
2007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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