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就是平常说的打比方,是用本质不同但具有相似点的另一事物说明或描绘事物的
修辞格。比喻一般包括三部分:本体、喻体、
喻词。构成比喻必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本体和喻体是本质不同的两类事物,同类事物一般不能规程比喻。 (2)本体和喻体之间必须有相似点,即喻体必须在某一点上与本体相似,才能用来说明描绘本体。如“我们的祖国象花园”祖国和花园的相似点是美丽。相似点是比喻的灵魂。 比喻可分为
明喻、暗喻、
借喻三类。 (1)明喻:是明显的比喻,它的本体、喻体、喻词都出现,喻词常用“好像、如、宛如、仿佛、好比”等,有时后面还用“一样、一般、似的”等词语呼应。 (2)暗喻:从表面看来是判断、叙述或说明暗中包含着比喻关系。暗喻的本体和喻体都出现,与明喻的区别在于它的喻词由“是、成了、变为、当作、变成”等词充当。 (3)借喻:用喻体来代替本体,也就是说,本体不出现,喻体在上下文中有所交代,
读者或听话人能理解两者的关系。如“其缺点是见树木不见森林,拣了
芝麻绿豆却丢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