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财税知识系列之项目部外经证的办理
发布时间: 2010-03-17 20:42 | 作者: admin | 来源: 未知 | 浏览: 207次 | 字体:大 中 小
(一)办理外经证的流程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项目部提出申请,公司机关受理。
2、单位财务部门直接往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
3、项目部领取外经证,并及时提交给当地税务部门。
外经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交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注明外出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后带回注册地税务机关缴销。
5、外经证有效期限自开出之日起顺延180天。外出经营超过180天的,应在到期后不超过10日内,持外经证原件(加盖当地税务局章)、完税凭证等续办,程序同前。
(二)需提供的资料
按税法规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时,需要向税务局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工程承包合同(须加盖印花税缴讫章)复印件;
3、印花税税票复印件等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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