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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5:小商品城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600415:小商品城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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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11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5-04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维护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稳定,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的精神,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承诺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部分董事、高管增持计划    1、增持人员及金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拟增持资金规模合计不低于450万元,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旻先生拟增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增持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于近期择机通过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资金均为增持计划参与人的自有资金。    4、增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5、增持价格:不高于12.00元/股。    6、增持承诺: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管理层承诺    (1)、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规定,实施增持行为和管理增持股份。    (2)、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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