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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人》背景资料

先是黑话

- 大家已经说过太多遍的,”I heard you paint houses“,我听说你刷房子,是黑帮黑话,杀人时血溅墙壁之意。

这是原著书名,也是Jimmy Hoffa在电话里和Frank Sheeran说的第一句话。Frank当时的回答是,”I do my own carpentry work, too.” 双关,除了指会做木工,也意为“包办棺材,尸体处理都不用你担心”。嗯,金风玉露。

类似的黑话还有:

-Kiss of death(意语作 Il bacio della morte):帮派老大发给黑帮成员的死亡预订,西西里传统,起源并不可考,有人认为是犹大亲吻耶稣。通常而言,帮派成员,尤其是made man,是动不得的,除非上头达成一致要除掉他,给杀手下了命令,“have him KISSED”。

-Ticket to Australia:“送他去下边”的意思,很好理解,也是暗杀指令。

-La Cosa Nostra:西西里黑手党,家族式犯罪帝国,美国1957年开始调查他们时,在政府电报里这么称呼他们,意为“this thing of ours”。黑手党则自称“the honoured society”。

-Made man:正式黑帮家族成员。纯意大利血统(所以《好家伙》里只有乔佩西的角色有资格被made,而《爱尔兰人》Frank Sheeran即使是当时全美黑帮人物top26之一也不是made man),有两个担保人(其中一个至少认识10-15年),完成一次家族指派的暗杀(earning one's button,所以made man也叫button man),经家族同意,被带去参加一个流程因家族而异的秘密宣誓祭典后,才算是入会,从此享受家族的所有特权。

-Friend:黑帮成员互相介绍时称”friend”/“friend of ours”(影片中Frank和Jimmy对话提及Russell时多次使用“friend”指代),如果是介绍平民朋友则会特意说明是“friend of mine”。

-“McGee”:Russell Bufalino的昵称。这个不算黑话,Russell本名Rosario,一般人叫他Russell,寥寥至交可以叫他McGee。

一些藏在电影里的原著细节

- 除了Russell送他的金戒指(世上只有三枚,Russell自己和副手Angelo也各一枚),Frank一直带着嵌有女儿们birthstones的戒指,影片开始不久Frank载着Russell去底特律时,他握方向盘的镜头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他是个笨拙的在用自己的方式爱着家庭的家伙。(他处理家庭生活的方式很受他自己童年家庭生活经历的影响)

- Frank有点口吃。很显然电影把这点用得恰到好处,德老板也通过这个细节,将很多电影来不及仔细呈现的人物特质,敏感内敛困惑幽默等等,带到观众面前。

- 关于Russell不抽烟。电影里解释了一些。他本人因为和 Jimmy Blue Eyes(Meyer Lansky的人)打赌,顺便戒烟了。1960卡斯特罗吞了他们在古巴的赌场,乘船离开一边抽烟一边骂的时候两人拿两万五千美金赌一年不抽烟,Russ当场掐了烟,一年后收了赌金也没再复吸。

- 因为Frank爬升速度太快,坑他去炸Angelo洗衣厂的Whisper。Whisper之所以叫Whisper是因为他口臭过于严重,说话时别人只准他小声低语。即使电影里没有明说,但餐桌交谈戏拍得挺有,味道,的。

- Frank和Russell一起撕面包沾红酒吃(年老时在狱中是沾葡萄汁)。原著中Frank尚在混入黑帮圈子的边缘无知试探时,还不懂Russell是干什么行当的,在费城餐馆Villa d’Roma(是Angelo的店)看到这位曾在纽约郊外公路边上帮他修过车的小个子男人时,有些困惑他来费城做什么。Russell说他很经常为了procsiutto bread(夹了帕尔玛薄火腿和马苏里拉奶酪烘烤的意式面包)过来费城。然后Frank当真了,从此开车运货时如果遇得上,总会给Russell带面包,两人从此越来越经常分享面包,沾红酒吃,Frank也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圈子。电影没有这么多篇幅表现面包交情,但也确实将两人撕面包沾葡萄酒/汁的场景,作为缔结lifelong bond的仪式在拍。以及面包和红酒总是使我想到客西马尼园的耶稣,尤其电影最后,拿面包沾葡萄汁时沉痛的“fuck'em”,啖其血肉的感觉太鲜明了。几乎每部电影都带有Catholic mark甚至拍过《基督最后的诱惑》的老马也许有这个意指吧。

- Russell向Frank告知Jimmy Hoffa最终命运时在做菜。Russell其人极度警觉,基本不吃经手别人的东西,除非是自家餐馆信得过的厨师,不然就自己下厨。Frank认为其厨艺了得。

- Jimmy养子车后座运过鱼,留有味道。通过一系列黑帮电影比如《教父》,我们知道死鱼在黑帮文化中有死亡威胁的意味。原著中没讲死鱼,但讲过黑帮其实不太会在车上杀人,因为一旦这么做了这味道是挥之不去的,这车就成了没法再用的死人车。留有鱼腥味的车子载着Jimmy Hoffa走完了最后一程。而受朋友之托运鱼却对鱼一无所知的养子,开车载着这些人,对逼近养父的死亡亦是一无所知。

- 处决Jimmy的棕色屋子属于一个对事件毫不知情的老太太。原著给我的感觉是,黑手党生活在表层世界之下,比如此处,他们详细掌握大量平民的信息,包括这位老太太的作息和日程,所以在她外出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借用了这座,看起来充满生活气息看似安全无害的房子。

- 飞机。经由Russell安排,Frank第一次和Jimmy在电话中说了话,并答应第二天就去Jimmy身边开工。放下电话后Frank说时间紧迫他现在就得开车赶去底特律,Russell告诉他不用急并给了他一个白信封,里面是一张机票和一沓百元钞票,Russell让他今晚好好休息,在本地的工作会有人接替等他回来,明天睡醒Angelo会派车来接他去机场。Frank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当然Frank也不会忘了另外一架Russell为他安排的飞机,1975年7月30号,他乘着这辆飞机最后一次去见Jimmy。

- Frank的二战经历提及很少,主要段落是在他和Russell进餐时的交谈,提到了他在欧洲战场打了411天的战。电影没说的是,历史数据参战人员平均实战天数为80天左右,而Frank打了411天。他所在的Thunderbird Division(the 45th Infantry Division)从欧洲战场开战第一天打到了最后一天(共511天),满员时该团有15000人,战时伤亡达21899人,且该团作战方针极残酷,曾经屠杀俘虏,于是也被称为“Killer Division”。二战经历对他影响极大,他从一个不太服从管教的年轻平民,被强行训练成听从生杀命令的士兵,面对生死人性(无论战友还是俘虏或是敌人)的高压从内到外绷得冷漠克制。他曾经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技巧被摧毁,习惯了听命杀戮,每秒都身兼法官陪审行刑者的职责,再也无法放松下来回到平民生活。这解释了Frank为何无法与正常社会相容,最终自然地走向黑手党的圈子。

- 给Frank留下关节炎的Anzio战壕。在 Anzio beach登陆时本来有优势,指挥官担心有诈决定等大部队就位,结果德军得空反击(此处丘吉尔也表示了痛惜)。为躲避密集凶猛的空袭大家洞挖得很深,只有晚上能爬梯子出去解手或者倒头盔里的排泄物。供给船被炸了大家吃了几个月罐头,拼命祈祷(Frank甚至祈祷,要是能活着出去,I would not sin)。某夜伪装好的一大队重装德军发动袭击,45th强行在两倍人数下守住海滩,6000人阵亡(官方, “45th wa ripped to shreds”)。感觉此处也遥遥对应了猪湾事件肯尼迪不派空军导致的战败,人会老去,Frank从第一线的士兵,到运枪者,再到看坐在轮椅上看科索沃新闻的老人,战争永远年轻。

- “What will be will be.” 算得上是Frank的座右铭,这句话也直接出现在了电影里。战后与平民生活格格不入的Frank曾经不停思考生死,因为经历远超他的消化理解范畴,于是他认定,众生都有的两个日期——出生、死亡——是早就写下的,而期间,“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必自扰。如此封闭情感隔离思虑,他对黑帮中的一切都非常坦然高效,近乎如鱼得水。而这个观点似乎给了76岁的老马(虽然他最早因为德老板接触这个故事时还要年轻个十来岁)很深的感触,以至于整部电影(尤其明显的就是基本每个帮派成员的初登场画面上就写了其如何死亡),或者说他回顾自己深爱的电影黄金时代和期间的黑帮曾经风云,都覆着这样的叹息。所有东西都注定诞生又逝去,辉煌,血泪,凋零,告别,该是什么,就会是什么。

背景里的真实事件相关

- Russell Bufalino。上宾州Bufalino家族首领,明面上无名,但在全美黑道德高望重,纽约五大家族都把他当里番长(x)。年轻时失去了左手的拇指和食指。疑心很重,除了特定餐馆,都是自己做饭。西西里出生,英文完美,没有孩子,会掐Frank的脸蛋说“你该是个意大利人”,他给男主起了“爱尔兰人”的江湖名号。以及Russ要说的内容越可怕,声音越轻柔,不怒自威,这点乔佩西演绎得极好。

- Jimmy Hoffa。一代传奇,1932年19岁时领导了第一次成功的罢工“Strawberry Boys”,一路挨打硬扛(刚开始那年脑袋缝了不下六次),白手起家创了美国分布最广的工会,International Brotherhood of Teamsters,鼎盛时期有两百三十多万成员。Jimmy对工会的重视和热爱无人能及。暴脾气大嗓门很高调,总用Hoffa自称。(虽然这角色肉眼可见的很老帕,但他此次贡献了我个人眼中的职业生涯最佳表演)

- 电影一开始的理发店枪杀

这是美国黑帮史中极重大的事件。

1957年10月,教父Albert Anastasia(现代美国黑手党的创始人之一,纽约甘比诺家族老板)在纽约Park-Sheraton酒店的理发店里被暗杀。

同年11月,经由Russell组织,全国教父来到Apalachin(阿巴拉钦)会面,想解决问题。警察突袭了会议地点,抓捕了58名顶级黑帮成员,另外50名穿过森林逃走了。于是当年全美人民都在激情看电视,毕竟报纸无法展示听证会上不停对着议员和罗伯特肯尼迪甩第五修正案的黑手党们是何等珠光宝气。

这也是美国黑帮被迫首次在公众面前现出大概形貌,毕竟直到1957这个事件之前,FBI的胡佛都在全身心忙于搞麦卡锡主义,坚信只有不成规模的街头冲突,并不存在什么大型犯罪集团。

*(wiki: On the morning of October 25, 1957, Anastasia entered the barber shop of the Park Sheraton Hotel, at 56th Street and 7th Avenue in Midtown Manhattan. Anastasia's driver parked the car in an underground garage and then took a walk outside, leaving him unprotected. As Anastasia relaxed in the barber's chair, two men—scarves covering their faces—rushed in, shoved the barber out of the way, and fired at Anastasia. After the first volley of bullets, Anastasia allegedly lunged at his killers. However, the stunned Anastasia had actually attacked the gunmen's reflections in the wall mirror of the barber shop. The gunmen continued firing until Anastasia finally fell dead on the floor.)Jimmy Hoffa和Albert Anastasia都是charge持枪者的猛士..

- Bay of Pigs Invasion。猪湾事件,又称吉隆滩事件,1961年4月17日,CIA协助逃亡美国的古巴人,在古巴西南海岸猪湾向卡斯特罗领导的古巴革命政府发动入侵,肯尼迪最终决定不派空军支援,战力直接少了一半,撑了三天后军队投降,行动失败。猪湾事件让卡斯特罗地位更稳固,古巴和苏联的联系更紧密,肯尼迪形象变得弱势,被视为美国foreign policy的重大失败,最终导致了1962年的导弹危机。此次事件有黑手党的参与,毕竟大家都想拿回被卡斯特罗吞了的场子。除了Frank Sheeran这种运送弹药的,还有一些黑帮成员也参与了枪击、投毒之类的暗杀卡斯特罗计划。*Sam “Momo” Giancana,和Frank Sinatra开过赌场芝加哥黑帮巨佬boss,曾帮助肯尼迪竞选总统成功,和肯尼迪共用一个情妇(Judith Campbell)的交情,因嘴不够严,使Time报道了他和Russ为CIA参与了1961古巴猪湾事件以及1962暗杀卡斯特罗,见报四天后在自家厨房被杀,脑后一枪颧骨下六枪,西西里风格的多嘴判决。

- 肯尼迪。肯尼迪竞选成功有很大原因是因为拿下了伊利诺伊斯州,而据原著,黑帮在其中操作了很多,包括通过顶替死人名额投票之类的选票欺诈,这个在电影里拍出来了。约翰肯尼迪当选之后,和弟弟罗伯特肯尼迪(司法部长)一起转头对黑帮穷追猛打,罗伯特尤其针对Jimmy Hoffa,而Russell一直指望老肯尼迪可以管一管他俩。原著暗示了Frank参与了暗杀肯尼迪的枪支运送(虽然最终没用上他运的枪),很多人不信,电影里也没拍。

- 尼克松。Jimmy Hoffa获刑13年,1967年入狱,一直在上诉,近乎desperate地试图早日出来赶上工会5年一次的选举,重新夺回自己的一切(再等到1980年的选举,他就已经六十多岁了,且13年间经过各种人的操作,支持者将所剩无几)。尼克松与其进行了漫长曲折的拉锯战,拿赦免Jimmy换取公会支持尼克松竞选,Jimmy期间经历了来自多方的各种背叛,最后同意交易了。1971年被释放后又被尼克松出其不意捅刀:赦免条件突然包括“直到1980年Jimmy Hoffa都不能参与工会竞选”。Jimmy彻底失去耐心为重回公会无所畏惧,引起多方忧虑,由此引发后来的事。

- Joe “Crazy Joe” Gallo雇人枪击Joseph Anthony 'Joe' Colombo, Sr.事件。

1970年,Colombo家族族长Joe Colombo组织了Italian-American Civil Rights League,如电影所示,logo是美国地图上写着个由组织名字圈起来的数字“1”,指意大利人哥伦布(Columbus/Colombo)是找到美国的第一人。组织称要和针对意大利人的不公刻板印象作斗争(甚至成功阻止了电影《教父》使用“Mafia” 和“Cosa Nostra”等词)(Frank Sinatra为该组织在麦迪逊花园广场开过演唱会),实则将自己的力量从与甘比诺家族的联系中独立出去。

Colombo家族前身是Profaci家族,Crazy Joe属于该家族,多次试图夺位(手段包括意图绑架族长)。Crazy Joe后入狱,Profaci族长病逝,家族被交给了Joe Colombo,从此变成Colombo家族。出狱后Crazy Joe与Joe Colombo两人未谈妥条件,于是1971年Italian-American Civil Rights League组织在曼哈顿哥伦布环游行时,Crazy Joe(有甘比诺家族帮助)雇了25岁的Jerome A. Johnson暗杀Joe Colombo。Joe Colombo在家人面前头颈共中三枪,但并未死亡(成为植物人,几年后去世),Jerome A. Johnson被Joe Colombo的保镖当场击毙。

Crazy Joe也是理发店暗杀Albert Anastasia的两名刺客之一,曾被诊断出精神分裂,入狱期间熟读卡夫卡雨果托尔斯泰,精神偶像马基雅维利。

- 这条不是什么历史事件,就是很想顺嘴说一句,这部又出现了黑帮电影中(尤其老马电影里)熟悉的老伙计Copacabana夜总会,甚是亲切。

- 这条也不是历史事件,姑且放这里。有两位朋友问了Jimmy的养子Chuckie O'Brien在事件中的作用/位置,以及为何他事后不提供线索,我尝试解释一下。没人知道真相,以下内容来自书中Frank的叙述:

Chuckie是无辜的,他对暗杀Jimmy的计划一无所知,他只知道自己奉命来载几个人,再一起去接Jimmy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面。Chuckie是一个略爱吹嘘但外强中干的人,他如果事先知道自己参与了什么,绝对无法装作平静的样子完成这个流程,而不被警觉度极高的Jimmy识破。

事情过后Chuckie没有提起过一句,他并不是会为人出头的人(他也是Hoffa家族里唯一低头在Fitz手下保住饭碗的),即使事后明白过来自己参与了什么,也会因为暗杀计划牵扯之深而恐惧不言,并因为自己在其中的位置而极为尴尬。

在Frank看来整件事算计得非常巧妙:

Sally Bugs(Tony Pro的左臂右膀)出面表示确实安排好了会面(其实他也是在监视Frank确保他不会为了Jimmy破坏计划,所以Jimmy和Frank进了房子他就可以走了,房子里收尸的两兄弟会继续替他盯Frank);无知而心态轻松的Chuckie开车,使熟悉Chuckie的Jimmy放松部分警惕;Frank的出现,使Jimmy相信Russell确实来了,会面地点临时变更很合理(Russell很老派&重隐私,不喜欢在公开场合会面),并再因熟悉Frank放松一部分警惕。

他们在Jimmy进自己车子之前截住了他,这样他就正好没法拿车里的枪。他们迟到了一会儿,暴躁如Jimmy一开始肯定会因此生气叫嚷,引起一些侧目,这样在看清车内几人相信了Russell临时加入会议,他会因为避免引起更多注意,快速上车,放弃问更多问题或者拿枪。因为Russell的重量级和做派,Jimmy不仅不会坚持自己来开车或是做一些别的自卫举措,而且还会更相信此次会面的效率和成果,因而把刚刚的等待都算作沉没成本(甚至因此更加跃跃欲试决定make the most of this meeting),变得比平时更加配合。

*Jimmy自家亲生的孩子有两个:儿子James Phillip Hoffa,现任Teamster工会主席;女儿 Barbara Ann Crancer,法官,曾从法院致电Frank以个人身份恳求Frank说出他所知道的真相。Charles 'Chuckie' O'brien是Jimmy Hoffa养子(传闻电影《教父》中二哥Tom的原型是他),6岁亲生父亲去世后被收养, Chuckie后来一度和Jimmy闹得不太开心,因为Jimmy不支持他竞选底特律299分会主席(Jimmy几十年来自己的大本营),且Chuckie对外称Jimmy出狱后暗中给FBI传信。

*Chuckie载着Sally开走后把他送到了Pete Vitale的肉店,此人是底特律Purple Gang的老成员,店内可完成切分和焚烧。屋内收尸兄弟完工后开车去肉店接Sally并飞回新泽西,向Tony Pro报到。事后Russell曾小声跟Frank说毁尸灭迹并非在肉店完成而是在底特律某个殡仪馆,Frank认为Russell可能是出于某种考虑给他放了个烟雾弹,但他也清楚不该知道的东西不要多问。

*Frank直到最后和Jimmy走进那座房子的前一秒都在希望,事先停在门口的棕色别克或者灰色福特已经开走一辆,因为这会意味着暗杀已被取消了。Jimmy直到被枪杀的前一秒都以为两人同生共死,发现屋内无人,知晓事情不对时,第一反应就是回身开门,想迅速带Frank离开。

电影与原著的一些出入

- Russell左手的拇指和食指都在(which is fine by me);人设也和蔼得多,因为原著中Frank在其沉默威压中意会的内容,观众很难意会,于是电影里安排他把这些说出来——比如和Frank交代完这就是Jimmy Hoffa的命运以后,Russell不再作声,就只盯着Frank看,书中Frank还得控制自己表情不能动摇,更不能去想打电话给Jimmy报信,不然可能当场连同妻子一起被杀,但电影里Russell就直接和Frank简单说了句,“别说出去。”——于是非常明显,比起原著,Russell没有那么危险的样子(which is not that fine by me)。

- William(Bill) Bufalino其实和Russell并没有亲缘关系,但Russell同意他对外称二人是亲戚,以促其发展工会律师职业。他在电影中的作用被强化了,成为初期的关键线索人物,加速剧情发展。

- Frank第一次和Jimmy见面时,因为没人和他说过Jimmy do'’s&don'ts,很自然地叫了酒喝,周围的人非常紧张,但Jimmy没说什么,让他喝完了。(again,金风玉露)

- 书中擅长candy炸药其实并不是Frank,而是嚼着注酒西瓜对Jimmy怒赞Frank如同摩西的这位Bill Isabel本人。不过这种情节改动完全可以理解。

- Frank并非完全在战场上学的意大利语。小时候家里频繁因为拖欠房租搬家,一般都住在租金相对便宜的意大利人聚集区,所以对意语的掌握很大程度来自从小的耳濡目染。(语言习得理论的角度就是he was exposed to the foreign language during his critical period)(当然战时也在继续耳濡目染,但没法光靠打战学外语,quote Reya太太的吐槽,“这是什么语言奇才,每个二战回来的老兵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德语吗”)当然这点需要提起的话就绕不过Frank的大段童年经历了,虽然我个人觉得这对Frank的人物塑造非常重要,但老马显然想留些笔墨,给别的更想做的事。

- Peggy和Frank关系很好,是女儿中唯一和Frank一起去酒吧吃饭玩耍的(虽然,即使如此,她也因为Hoffa案永远不理Frank了)。Peggy和Russell关系也很好,记者拍到他俩一起外出用餐还得把Peggy从照片上裁掉因为她是平民。Peggy书中没和Jimmy Hoffa有太多交集(至少我不记得有读到过),电影中化身Jimmy Hoffa毒唯,也可以理解,她让Jimmy与黑帮(“you people”)的区别变得更泾渭分明,更可信,也在情感上让一切破碎变得更痛苦。

- Decino的化学反应过于好了。书中偏向事业伙伴江湖义气的Frank&Hoffa的关系经过他们的演绎,看起来就是情同手足的灵魂伴侣。于是在电影中Frank心理刻画已经笔墨不够的情况下,痛下杀手显得有一丝突兀。

一些遗憾&私人感想

- Frank的人物塑造,相较原著被极大弱化。

quote我一刷时的观后感,

“ Frank的早年经历不仅可以解释后来的选择和行为,可以解释他性格中看似矛盾的克制冷酷和细腻多思,还暗含了观察命运和人类becoming的意味,这让他人生的风云都变得厚重且有思辨空间,非常引人入胜。但电影砍掉了这些,他成了刻板的黑帮一员,人物也不够有说服力。可惜了原著。可惜了德老板。”

“Frank的家庭关系二战经历以及如何一步步沉进黑帮圈子被简化甚至省略,于是最后细讲他衰老境遇,愈显人物形象的不完整。”

”虽然德老板演技出类拔萃,但毕竟身形摆在那,演个6'4的大汉太勉强了,而Frank的体格是很有戏剧性的元素。”

二刷之后释然了,因为无论是谁,曾经如何,最后都要老去的。“Sinful and sorrowful.”

- 理智告诉我不可能,但情感上还是想德老板跳舞&和袋鼠打架。

- 感谢decino场合各种新添的甜到拔丝的哄人场景和“I love you”睡衣戏,然而没有我望眼欲穿的:

“He(Jimmy Hoffa) told the cops :”Hoffa don’t use the back door. And I don’t want no cops escorting me down that aisle of my own membership. All I need is the Irishman.” (警察突击公会集会要带走Jimmy Hoffa时他这么说道)

”I (Frank Sheeran) will be a Hoffa man’til the day they pat my face with a shovel and steal my cufflinks.” (袖扣是Russell送的)

- 没有cue马龙白兰度。书里Frank Sheeran数次cue到《码头风云》的马龙白兰度,我想着与马老师过于有缘的德老板,在《愤怒的公牛》里就有一整段台词致敬,此次会怎么玩呢。然而我并未看到,略感小可惜。

- 电影中电视画面出现了数次,按时间顺序播报了肯尼迪当选、猪湾事件、导弹危机、 肯尼迪遇刺、水门事件、Jimmy失踪、科索沃战争,它们是这部电影的历史背景,也是Frank他们真实生活过的世界。从《喜剧之王》我们可以看到老马对电视这一媒介的厌恶,这部的电视新闻画质不佳,像是历史本身的模糊面貌,让人觉得神秘遥远,而使这部电影意外明亮不少的活生生的Jimmy,终究也出现在了冰冷的屏幕中,彻底成为了同样模糊的不可知和不可触。

- Appreciation Night的台上,坐着市长之类的名流,Jimmy坐在Frank身侧。Russell即使是Frank的Rabbi也不能同这些这些人坐在聚光灯下,“you people”和其他人的差异就是这样明显,Jimmy也许不会明白,但对Tony Pro和许多人来说滋味如鲠在喉。Frank作为“you people”在芝加哥时住在旅馆是Jimmy留的名字,后来掌管过工会分部Frank载Russell出去办事住店时留的是Frank的名字。

- 我在想Frank抗拒火葬是否和Jimmy的死亡和焚化有关。

- 忽然想起来《穷街陋巷》里德老板演的Jimmy Boy是不是也拿家人死了当拖债借口的..

- 有点在意几处跳帧,第一处记不清了应该是Jimmy场合,四刷的时候会注意,接下来还有Frank给Jimmy的夫人打电话以及养老院看照片,大屏幕小屏幕都跳了,是什么戈达尔跳接文艺复兴吗...


Frank幼年时,曾在Mother of Sorrows Church当alter boy,后来偷圣酒,被告密,被踢出去了。1947年他和第一任妻子结婚,正是在这个教堂。

纽约唯一上映《爱尔兰人》的剧院(不是电影院,电影院有好几家,比如IFC),是Belasco,正是老帕当年百老汇首秀的剧院,科波拉看了他的表演力排众议一定要保他出演《教父》。

人生薤露,涕笑岂是无端啊。


顺便称赞一下虽说有点恐怖谷但确实很还原的服装化妆特效,不要觉得不够像老德年轻的时候啊,因为效果着实很像Frank Sheeran了。

即将进养老院的Frank Sheeran
年轻一些的Frank Sheeran(印象中Bay of Pigs运枪那段戏里,车窗里老德的脸简直和Frank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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