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于2015年1月29日起正式实施。新版考试大纲继续保持药学类和中药学两类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类考试四个考试科目名称不变,但在考试内容及题型上做了较大变动。
《药学专业知识(一)》由原来的药理学和药物分析,增加了药剂学和药物化学,一共四个学科的综合知识,并增加了新知识点——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控内容。《药学专业知识(二)》由原来的药剂学和药物化学内容改为了临床常用药物治疗学和临床药理学的相关知识。《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删除了最后一章节医疗器械,扩充了其他章节内容,新增需掌握的常见疾病相关内容比例超过60%。《药事管理与法规》按执业药师需要掌握的知识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原来的41个法规考核点融入了各个具体章节,由原来的6章基本内容和41个法规调整为了11章内容。
为了适应新版大纲内容结构和能力层次调整的需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试卷结构和题型进行了调整。各个科目试卷题量由原来的140题调整为120题,题型包括A型题(最佳选择题)、B型题(配伍选择题)、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各个考试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题均为1分,满分为120分。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现行的成绩两年滚动有效的考试政策直接过渡所有考生均参加以新版考试大纲为命题依据的考试,如果2014年考试尚有科目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2015年选择新大纲对应的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其成绩两年滚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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