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属哲盟郭尔罗斯前旗蒙地。嘉庆五年(1800),置长春厅于新立屯。遂与旗划界分治。长春之得名,系因袭辽(长春州)、金(长春县)之故名。道光五年(1825)移厅治于宽城子。光绪十四年(1888)升为府。民国二年(1913)改为长春县,二十一年(1932)析置长春市。一九五二年撤销县制并入市区,此后,长春这一政区名称,始成为长春市的专名。
曾为夫余国后期王城。唐渤海时设扶余府以及府属之扶州于此。沿袭了夫余国都的称号。辽初更名龙州黄龙府,曾一度南迁,圣宗开泰九年(1020)复徒此地。金初改龙州黄龙府为济州。后因与山东路济州重名,又更为隆州,贞祜初升为隆安府,隶上京道。元代沿用旧称,曾为开元路治所。清属蒙古郭尔罗斯前旗地,后属长春厅辖地。光绪八年(1882)设分防照磨,十四年(1888)改置农安县。因县治旁有龙安古塔,音讹似农安,遂为县名。一九四七年与长春县合并为长安县,一九四九年分开复为农安原名。
清属蒙古郭尔罗斯地。设置前属长春厅(府),宣统二年(1910),析长春府之沐德、怀惠两乡等地置县,取两乡之尾字合组新县名,故曰德惠。
清嘉庆十五年(1810)于孤榆树屯设分防巡检,光绪间曾一度(1882——1906)为伯都讷厅治,三十二年(1906)置榆树厅。宣统元年(1909)升为直隶厅。民国二年(19l3)改为榆树县。在今县城南当时有一棵需十人方能合抱的参天古榆树,周围百米无其它树木生长,县名即由旧名孤榆树演变而来。
清为蒙古旗地及封禁地。后分属永吉、长春、德惠三县所辖。一九三二年析设九台县。其名由来,最早起于康熙年间,修筑边墙自舒兰至奉天,其间共设四门二十八台,由于县治设于原第九个“台”子的所在地,故以九台为其县之名称。
明设出万(苏完的同音异译)河等卫。初清列为封禁之地,遂设苏瓦(完)延站,宣统二年(1910)析吉林西界、长春东界、伊通北界置双阳县。一九四一年(伪康德八年)与伊通县合并为通阳县。东北光复后,又一度改为春阳县,旋又复双阳原名。双阳,满语意为“黄色”。双阳河译成汉语就是黄河,是针对河水挟泥带沙水色微黄而言。县名因河而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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