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重阳节发起了为
60岁以上老人设立的互助社计划后,得到大家的高度认可,今天,我们将收集到的问题做了综合考虑,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作为暂行办法。
考虑到这是一件前无古人的事,没有现成的方案可以参考,我们认为前期应以简单为主,在运行中发现问题再加以解决。
入社之前及之后注册抗癌公社时年龄在60岁(含)-85周岁的,自动划为爸妈互助社,等待期1年;
现有社员在65岁之后,自动转到爸妈互助社;
考虑到老人互联网使用的能力,建议由子女注册为社员之后,将父母将为家庭代管账户。
退社放弃资助视为退社,也可选择自助退社;
权利目前只针对癌症,后面再讨论扩大病种问题;
保障至85周岁;
筹款和分摊标准为5万元+社员在公社的所有支出;
补充权利:所有社员每人补贴患病者0.1元。(目前理论上可筹集2万元,随人数增多而增多)
度过等待期后方可享有权利。须是首次确诊癌症,;
义务爸妈互助社成员须参与本社互助分摊,分摊标准为受助人权利除以本社人数;
爸妈互助社成员须参与抗癌公社所有互助分摊,分摊标准为受助人权利除以抗癌公社所有社员人数;
申请资助及审核办法提供指定的医学报告,公社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由至少10名当地社员证明签字,公示2周,筹款。
筹款汇集后直接划入受助人银行账户。
争议解决参考行业通行做法和社员投票决定。
免责条款不保证一定能筹集到预期的筹款目标;
公社有根据社员反馈及实际情况为可持续而进行的调整的权利;
本社仅作为补充,不可替代保险、社保使用。
可能的问题:1、全体社员每人补贴患癌老人0.1元,如果患癌老人太多,压力会大。
我们先试行1000次案例,看参与爸妈互助社老人的发病情况及社员的反馈,如果确实给年轻社员带来压力,则调整规则;
2、爸妈互助社须参与公社分摊,可能会有压力。
也做为试行试点1000次案例,如果给爸妈互助社成员带来很大压力,再做调整。
本试行办法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肯定有问题,而且有很多预想不到的问题,我们将在运行中边做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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