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开店”,干部形象何在?
据湖南经视报道,湖南新化县先进村村支书陈鹏翔在相邻安化县一家旅馆开按摩店,并在店内办理村务。记者暗访后当面挑明身份,陈鹏翔落荒而逃连摔两跤。目前,当地公安纪委介入,联合调查仍在进行。
当我们全国上下都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惠民生的时候,这位湖南新化县先进村的支部书记却让我们吃了一惊。这位村支书不仅违法开设按摩店,提供色情服务,还不忘在按摩店内办理村务。面对前去采访的记者问道不包夜多少钱时,该村支书回答一百多块钱,并表示“在这里我敢保证你”。
村级组织作为我们党的最基层组织,是我们党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第一线。村级党组织的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我们党为民服务的质量和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作为村支部书记,本应该是带头践行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的榜样,却在暗地里干起了违法的勾当。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行政监察不合适。行政监察机关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而村支部不属国家行政机关,村支部成员也不属于乡镇人民政府任命人员,自然也就不在监察部门的监管之内。
二是经济待遇低。农村干部难以管理工作缺乏热情关键问题在于农村干部的待遇过低。这种偏低的待遇和农村干部所承担的繁重的工作任务很不相称致使村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许多工作重心难以下沉到村工作落实不到实处。有些村干部笑谈一个月就这么点工资连自己抽烟都不够。于是才干起了违法的勾当。
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就必须在加大加强对村干部监管力度的同时,提升村干部经济待遇。
作者: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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