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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人性与道性:以圣人、婴儿来比喻自然本性

《道德经》在论述了道论、德论之后,在其内在逻辑的要求下进入“人”这个范畴。对“人”这个范畴的研究就是人性论。《道德经》哲学中,人的问题占有突出的地位。《道德经》中用了很多“人”字,有的地方指自然的人,有的地方指违背自然的人,有的地方指具有理想人格的人,用得最多的则是“圣人”,“圣人”一词在通行本《道德经》中共出现29次。关于“圣人”的理论,除论述“圣人”修养问题外,主要是论述怎样的人才真正符合人性。

人性论问题主要有四个:一是人性与道性,二是人性与人为,三是人性与人欲,四是人性的复归。

人性与道性

人性问题也可以说是人的本质问题,是理论界长期探讨的重大问题之一。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人们在阐述这个观点时通常不注意“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从“其现实性上”来说的,而科学研究却要求深入到其根源性上来说,而且根源性在现实性之前,探讨了根源性才进展到探讨现实性,探讨现实性也应包含探讨根源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和人之间的最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在这种自然的、类的关系中,人同自然界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道德经》哲学的人性论正是首先从根源性理解人的本性。根源性比现实性层次更高,人性本质的根源性在宇宙之中,人只是无限宇宙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产物。理解人,首先要理解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这是对人的本质认识的一个前提。从“道”理解人的本质,也就是理解人的本质的道性实质是自然性。诚如庄子在《马蹄》篇中描述原始时代时所言:“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那时的世界,山上没有道路和挖掘出来的隧道,水上没有架设的桥梁和船只,万物众生,不分乡里,禽兽成群,草木茂盛,百姓与禽兽同居,与万物共处。人类的原始时代,人是自然的,和万物并没有什么区别。总之,这个阶段人类和自然几乎是“抱一”的。至于人的社会性问题,虽然在自然的人中也有所表现,但在往后的发展过程中才逐步更为明显。

一、人的自然本性

人性的首要问题是人性的产生。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的,人也不例外,人与“道”是什么关系?“道”生万物,包括人,人的本性也就必然是道性;作为人的自然本性的道性,也就是人的自然性。马克思早已说过:“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我们以往研究人性问题,通常只注意到人的社会性,却常常忽略了从根源性上说的人的自然性。其实自然性是研究人性问题的任何时候都要记住的,忽略了人的自然本性,将从根源上导致对人的巨大危害。道性和人性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界的关系”,最明显而形象的理解就是“母子”关系。

《道德经》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天地万物是有开始的,也就是说每一个事物都是产生出来的。既然是产生出来的,就必然有母体,也就是根源。

上面已经说明了“道”是“天下母”,即“道”是产生万物的根源,所以“道”是万物的共同的母体。知道了万物共同的母体是“道”,也就能认识到由“道”产生的万物中都包含着道性。“复守其母”的“守”是坚守、保持的意思,说的是我们在认识万物和处理万物之间的关系时,必须深入领悟事物与“道”的关系,必须坚守“道”的法则,绝不可背道而驰。这样,就能“没身不殆”,人的一生和人类的世世代代就不会有什么危险了。

那么,人和万事万物怎样保持道性呢?这里包含正反两个方面。从正面说,首先要“塞其兑”。“塞”是堵塞,“兑”是交换,“塞其兑”就是堵塞内外交换的通道。也就是说,为了保持道性,就要堵塞不符合“道”的要求的各种邪欲邪念进入的通道。其次是“闭其门”。“闭”是关闭,“门”是门户,“闭其门”就是关闭外物进入的门户。为了保持道性,就要关闭各种物欲诱惑进入的门户。做到了这两点,就可以“终身不勤”,终身不去追求永不满足的欲望,也就不用为此而一生一世都在那里劳碌奔波了。

从反面说,“开其兑”是打开邪欲、邪念进入的口子,“济其事”是奔波于满足欲望的琐事,“终身不救”,那必然终身饱受煎熬,陷入无可救药的地步。能够看清楚微小的事物,叫作眼睛明亮;能够坚守柔弱的地位,称为意志坚强。用“道”的眼光去体察一切事物,又从一切事物中去发现共同的本质,才能明白真理。明白了真理,也就不会给自己留下遗憾和祸殃,这就叫作“习常”。达到了这一步,说明你掌握了“常道”。

为什么“常道”又称“习常”?“习常”之“习”,本为天空中的鸟学习飞翔之意,从空中看大地,也就有了宽广无边的“常道”的意蕴。就是说,我们将“道”和万物的关系理解为“母”和“子”的关系,作为“子”的“人”,心中有“母”、有“道”、有宇宙、有自然,心胸开阔,无限包容,对真理的认识就清楚透彻了。

自然系统的观点说明,在自然中,人必须摆正自己的地位,人、地、天、道都要服从自然的法则,人要顺应自然才能有效地利用自然。顺应自然和利用自然是应当统一也能够统一的。

庄子有过一个比喻:齐国有一个人打井打到水,就觉得因为自己打井这里才有水。其实水来自自然,没有水的地方,怎么打井也打不出水来。人打井要打到水,只能顺应自然,在有水的地方打井。有水是自然,打井是人为,人为只有顺应自然才能达到目的。人们常认为,老子的思想是自然无为,在自然面前不可有任何作为,这是误解。人是要有所作为的,只是不能自以为是,以为人定胜天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希言自然”。

在宇宙这样的自组织系统中,人只是系统内的一个要素。老子讲的“道”和自组织宇宙系统是相当接近的。在自组织系统中,各要素依其定位联结成一定的结构,按一定的程序自动运行。当某种要素或结构发生变动时,其他要素和结构并不需要外部的指令,就会自动进行调整,产生新的要素,形成新的结构,使系统得到重组更新。这就是“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人是宇宙这个系统中的一个要素,《道德经》说:“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要按照“道”的要求去做事,顺应自然的变化,努力与“道”保持一致,“道”会使你做事成功;要按照“德”的要求去做事,努力与“德”保持一致,“德”会使你做事成功;不按照“道”和“德”的要求去做事,肯定会失败。如果不完全相信上面所讲,等结果出来了,就不得不信了。

老子说的“同于道”、“同于德”是个重要的概念。我们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都要努力做到“同于道”、“同于德”。人“同于道”、“同于德”,心愿会实现;失去了“道”和“德”,只会失败。为什么呢?因为人性的本质是道性、德性,“同于道”、“同于德”了,说明保持了自身的本性。对此只能完全相信,“信不足”都不行,最后的事实会使你不得不信。

《道德经》在2500年前提出的“常自然”的观点是非常重要的,可惜自工业革命以来,人们几乎将这个重要的思想忘记了,以至自然遭到严重的破坏,人类陷入生存的危机。我们今天重温《道德经》时才发现,《道德经》的观点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有些人可能不以为然,觉得这是生拉活扯,硬将马克思主义的“帽子”戴在《道德经》头上。其实这并不奇怪,研究“人”首先要研究人“自己的自然的规定”,马克思在这里只是提出了常识的真理,这种真理早已被中国古代思想家论述过,而马克思主义本来就是在总结人类认识史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将最深刻的真理明确地提出来,确实浅显如常识;浅显的常识深入进去,里面隐藏着深刻的真理。《道德经》的人性本自然的观点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一致毫不奇怪,只有忘记了最基本的人性是自然性的人才会觉得奇怪。

二、以“圣人”喻复归自然本性的人

有人将《道德经》的学说称为“圣人学”,这是有道理的。“圣人”是胸怀宇宙的伟人,看问题时能以宇宙的宽阔的眼光去理解。在描述“圣人”时,《道德经》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国治民,能无为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知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前面的德论已经分析过“玄德”,但讲的是宇宙万物表现出来的“道”的“德”,这里讲的是宇宙万物的“玄德”在人身上和社会治理上的体现,也就是“道”表现在人身上的最玄妙的“德”,或者说是人性中的道性。能全面地体现“玄德”的正是“圣人”。

这一段有六个问句,说的是人要达到“玄德”,需要经常检查自己能不能做到的问题;也可以说人要保持自身的道性,必须经常检查自己是不是与道性完全一致。

第一个问句是“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载”是承载,“营”是住所(如营房),“魄”是魂魄、灵魂、精神,承载灵魂、让灵魂居住的是人的身体、肉体。老子这句话的意思是你能保持灵魂和肉体的完美“抱一”而不分离吗?从正面说则是:灵魂和肉体完美“抱一”,才能成为保持自然本性的圣人。

我们不能将“载营魄抱一”理解为肉体和灵魂两样东西的结合,而应该理解为肉体和灵魂“混而为一”。在老子看来,每一个事物都是物质和灵魂“混而为一”的,不同的事物只是“抱一”的物质和精神的比例和混同状态不同。圣人和常人的区别只在于圣人的肉体和灵魂“抱一”得更完美,真正达到了“冲气以为和”,因而圣人的灵魂最能体现道性,或者说最具灵性。

如果我们将“载营魄抱一”理解为肉体和灵魂“混而为一”,那么肉体是物质的,灵魂是精神的,能不能认为肉体和精神“混而为一”呢?这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恩格斯说过:“思维和存在同一……这两者即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就像两条渐近线一样,一齐向前延伸,彼此不断接近,但永远不会相交。两者的差别正好是这样一种差别,这种差别使得概念并不无条件地直接就是现实,而现实也不直接就是它的概念。由于概念都有概念的基本特性,因而它并不是直接地、明显地符合于它必须从中才能抽象出来的现实,因此,毕竟不能把它和虚构相提并论。”

恩格斯说的思维和存在,与老子说的灵魂和肉体似乎是一回事,起码相类似,如果思维和存在“永远不会相交”,那就不可能“抱一”或“混而为一”了。但我们应该看到,恩格斯讲的思维是指概念的思维,属于认识论的问题;老子讲的是作为事实的存在,属于本原论的问题。在认识论的范围内,确实“概念并不无条件地直接就是现实”,但在本原论的范围内灵魂和肉体本来是“混而为一”的,也就是说没有无肉体的灵魂,也没有无灵魂的肉体,如果说有区别,只是肉体和灵魂比例和混同状态的区别。

在物质和精神的关系的问题上,老子的哲学并不将世界归结为物质或精神,也不存在谁决定谁的问题,而是将世界看作多样性的存在,作为万物本原的“道”就包含着物质和精神,由“道”产生的一切事物也都包含着物质和精神。《道德经》哲学的“道”本体论,不仅给物质世界带来了统一性,而且给物质世界带来了灵性。在人身上,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就是肉体和灵魂的“抱一”。

人们常常讨论这样的古老而又常新的哲学问题:有没有精神性的灵魂存在?人是不是由精神性的灵魂和物质性的肉体混合而成的?这是早在人类的原始时代就已经出现的问题,而且原始时代的人对此都是做肯定回答的。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不仅人是有灵魂的,而且自然事物也有生命和灵魂。例如,直到现在,有许多人都相信“风水”。所谓“风水”,就是认为土地和土地外的各种事物都是有生命的,到处都有“气场”,人要与周围自然界的风和水和睦相处,使人的“气场”和自然界的“气场”协调而混为一体。

从中国古老哲学和占卜发展而来的“风水”,要求金、木、水、火、土五个要素取得平衡,要求精神的和谐与自然的和谐一致。千百年来,“风水”观念深植于人心,很难抹去。在人类的思想史上,许多杰出的思想家对这个问题也发表过见解。老子《道德经》提出“载营魄抱一”的观点,就是认为理解生命,不能只看肉体的生理现象,还必须将灵魂看作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抱一”不是两样东西的合一,而是混同于一体不可分开的意思。在有生命的人体中,肉体包含着灵魂,灵魂融汇于肉体。

从灵魂存在的学说出发,我们可以认为灵魂就是人的精神生活。精神不是起源于人脑的机能,而是如老子所说,是世界本体自身的本质属性之一,灵魂则是精神在人身上的表现。人不是因为有物质的大脑才有精神生活,恰恰相反,是有了灵魂才使人的大脑有精神动活。就肉体而言,我们承认,人天生是平等的,作为生物体的人的肉体器官结构是基本相同的。因而从肉体来说,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人与人的真正区别,应是“抱一”于人的肉体中的灵魂的区别。也就是说,每一个人所拥有的灵魂是不同的,正是灵魂的区别,才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才造成人的个性。

应当承认,在有生命的人中,与肉体相比,灵魂更加重要,因为灵魂使得他成为区别于他人的这个人。正因为如此,老子在论述人性时,将灵魂和肉体的“抱一”放在人性的首位。

第二个问句是“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指在保持自身的人性时,要时刻注意检查气的呼吸吐纳,看是否做到了像婴儿一样柔和。《道德经》多次提到婴儿,原因是婴儿出生时,与自然最为接近。与自然最为接近的婴儿,其呼吸吐纳是相当柔和的。呼吸吐纳能不能柔和、不急不慢、不争不躁,是人性是否纯真的一种表现。

第三个问句是“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玄览”指后天从外界得到的各种各样的经验认识。人性在修道育德时,需要将后天得到的不符合“道”的成分涤除干净,不要留下瑕疵。这很难做到,必须在“静笃”心态下才能体悟到“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繁荣茂盛的世界中的每一个事物,最后都要回复到它的根源上去,每一个事物的根源就是“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对于每一个事物来说,回复到空虚清静的命运是不可改变的。从空虚清静中产生出来的生命盎然的事物,又回复到它的根源上去,这是命运决定的常规。认识到这样的常规,就能明了世间的一切道理。这样去认识才是明智的。明智了,心胸开阔,宽容大度,看待、处理人生过程中的一切就能符合“道”的要求了。

“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如果不懂得常规,胡乱作为,那是相当凶险的。懂得了常规,常规的核心内涵是宽容,宽容而能使领导者坚持公平正义,运用公平正义处理天下大事,天下就能归顺,天下归顺表明与“道”相符,与“道”相符天下就能长久太平,个人和人类也就不会有危险了。

可见,认识到宽容、公平是“道”的核心,是“道”生万物的内在机理,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对人类来说,只有回复到人的自然本性的圣人才能完全达到这样的境界。这说明,要想达到回复人的自然本性的圣人境界,依靠积累经验的实证的知识是不行的,因为任何实证知识都有其局限性,只有像圣人那样在“涤除玄览”后,通过静思内观才可体悟到“道”的玄机,才能保持人的本性。

第四个问句是“爱国治民,能无为乎?”在进行社会活动时,要爱国,要管理民众事务,做这些事要坚持无为而治。

第五个问句是“天门开阖,能为雌乎?”“天门”是生殖之门,生殖之门有开有合,要做到如同母体那样柔顺。

第六个问句是“明白四达,能无知乎?”在认识通达之后大彻大悟,认识到自己其实是无知的,要努力达到“知不知”的圣人境界。“明白四达”就是“玄览”,即有广博的见识,但“博者不知”,广博的见识是关于外在对象的知识,而不是“道”的领悟。实现从“玄览”的经验向更高级别的超经验飞跃,将经验的“玄览”“涤除”,才能达到“知不知”,也就是“无知”。达到了“明白四达”后的“无知”,即将关于外界事物的知识涤除,才能从现象提升飞跃而领悟本质,得到关于人性即道性的领悟。

老子哲学的本体论认为,作为本体的“道”自然而然地生天生地生万物,人也是“道”所生。“道”生万物和人,“道”也存在于万物和人之中,事物中的“道”就是事物的本性。事物的本性不改变,万事万物就能循“道”而存在并有序地运行,从而形成世界的秩序。人是“道”自然地产生的万物之一,“道”赋予人的本性就是人性。因此,原始的自然人是“道”自然产生的人,是保持“道”的本性的人,所以人本性自然。然而,现实中的人已经远离自然了,那怎样去认识人的自然本性呢?从老庄哲学看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研究保持人的本性的圣人、真人,二是通过“婴儿”去认识。

在《庄子》一书中,常用“真人”这个概念来称呼保持本性的人。庄子对“真人”的论述,在《大宗师》中较为集中。庄子四说“古之真人”,一曰:“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二曰:“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三曰:“古之真人,不知说(同悦)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四曰:“古之真人,……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

这里描述的真人的本性,一是不拒绝少,不炫耀成就,不从事图谋,不标新立异;二是睡觉不做梦,醒来没烦恼,饮食不求甘美,呼吸特别深沉;三是既不喜爱生命,也不厌恶死亡,施展才华时不张扬,独居自处时不隐藏;四是认为宇宙万物你喜欢它时它是“抱一”的,你不喜欢它时它也是“抱一”的,体验到“抱一”时它是“抱一”的,体验不到“抱一”时它也是“抱一”的。这里所描述的,就是具有自然本性的人。

圣人、真人虽能描述人的本性,但毕竟远离现实,需要超越辩证思维的悟性才能领悟,难以为一般人所理解。为了便于人们理解,老子和庄子又用“婴儿”来比喻原始自然的人。

三、以“婴儿”喻符合自然本性的人

《道德经》多次提到“婴儿”、“赤子”、“孩”,将人出生之初比喻为人类产生之初,认为二者有共同之处。这里隐约可见个体成长过程是种类成长过程的缩影的思想,就如个体在母体中的发育过程是人类产生过程的缩影。人在出生之初最接近自然,也就最能保持自然的本性;同样,人类产生之初最接近自然,也最为纯朴。个人要按自然之道成长才符合本性,人类也要按自然之道发展才符合本性。

老子的《道德经》有三处提到“婴儿”:“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意为专心一意呼吸吐纳,能像婴儿一样柔和吗?“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在没有表现自我意识时,就像母腹中还没有出生的小孩一样。

“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将永恒的德溶进灵魂深处,就要使自己的心境回复到像婴儿那样纯洁无瑕。与“婴儿”一词同义的还有“赤子”。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鸷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就是说,通过修道育德形成深厚的底蕰,其意义可以用父母与婴儿的关系来做比喻。婴儿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毒虫刺不到他,猛兽咬不到他,凶鸟抓不到他。

他按自然赋予的本能生长发育,筋骨虽然柔弱稚嫩,握紧的拳头却很有力气,不知道两性之间的情欲之事,在成长过程中也会本能地自然发作,说明他体内的精力十分旺盛。他终日号哭而声音不会嘶哑,那是因为他精力过于旺盛,需要宣泄以达到和谐。懂得和谐才叫作认识了常道,认识了常道才叫作明白了世界的奥秘。

《庄子·庚桑楚》说:“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终日握而不掜,共其德也;终日视而目不瞬,偏不在外也。行不知所之,居不知所为,与物委蛇,而同其波。是卫生之经已。”婴儿整天号哭而喉咙不哑,那是阴阳之气调和所致;整天握拳而不松开,那是天然性情所致;整天睁眼而目不斜视,那是因为对外物不感兴趣。行动时随心所欲,闲处时自由自在,顺应万物,随波逐流。这就是养护生命的道理了。“若是者,祸亦不至,福亦不来,祸福无有,恶有人灾也。”像这样,祸不会来,福也不会来,怎么还会有人为的灾害呢!

老子和庄子对婴儿举止的描写生动而逼真,说明他们对婴儿的一举一动都做过认真的观察。他们何以要细致体察和描写婴儿?因为在他们的理论中,“道”的境界是最重要的,但又是最解难说清楚的,让平民百姓领悟“道”的境界更其困难,因此他们很注意在现实中找到能让人看得见、摸得着的形象来做比喻。在现实生活中,最接近“道”的境界的只有两种人,一是悟道得道之人,再就是婴儿。悟道得道之人寥若晨星,他们的表现难以捉摸,而且,以悟道得道之人来比喻“道”毕竟仍远离现实。婴儿则是生活在人们身边的,以婴儿喻“道”和人性,最能为平民百姓所理解。

以婴儿喻“道”和人性,还有一层更深刻的含义:婴儿所喻之“道”和人性,是原始而未分化的“道”和人的自然本性,但婴儿是会长大的,在成长过程中,后来和外来的“人为”成分越来越多,离原始未分化的“道”和人性也就越来越远,甚至可能变成背道而驰的人。婴儿的成长过程是这样,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何尝不是这样?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对自然事物的认识越来越丰富,知识越来越多,改造自然的欲望越来越强,加上工具越来越先进,人类对自然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与原始的自然相比,现在的世界已经面目全非了,现在的社会离原始质朴的社会也越来越远了,现在的人性也越来越堕落了。人类要回复到人的自然本性的圣人境界,就如同成年人要回复于婴儿一样是做不到的。

老子在《道德经》中之所以讲“复归于婴儿”,意为现在的人类已经不是产生之初的人类了,产生之初的人类发展到现在的人类,如同婴儿成长到大人一样是自然的,但现在的人类要想回复到产生之初的人类、现在的大人要想回复到婴儿,在精神上必须是自觉的。自然产生和发展是自发进行的,对人来说不需要主动修炼,是自然的“为”和人的“无为”。想自觉复归婴儿,则只有通过精神上的主动修炼才可能达到。主动修炼必须深入理解人性,理解“复归于婴儿”就是复归于人的自然本性。

《道德经》对人的自然本性的论述是相当丰富的,正确地理解人性必须理解人的自然性。今天我们在人性理论中强调的是人的社会性,而在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论中,人的自然性同样受到重视。马克思在以“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为出发点进行理论研究时曾明确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

恩格斯也指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论人的本性首先要肯定人的根源性是自然性,将人还原为自然的人,承认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一种自然生物。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展开对人性问题的进一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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