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凶神能成格
原文:
煞伤枭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绶根轻,透煞为助,煞能成格也。财逢比劫,伤官可解,伤能成格也。食神带煞,灵枭得用,枭能成格也。财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
徐注:
四凶神能成格者,以煞伤枭刃为相神也。印轻透煞,以煞生印而成格。财逢劫夺,以伤化劫而成格。食神带煞,以枭制食化煞而成格。财逢七煞,以刃分财敌煞而成格。合于需要,皆可以为我之助也。
诠释:
我们前面讲了,沈氏这两节所谓的吉凶,乃是格局顺逆的区别。这一节,是总论格局虽逆但配合得宜亦能成格的道理。
“如印绶根轻,透煞为助,煞能成格也。”
印绶力量弱,透煞亦能生印,是因透煞而成格。
“财逢比劫,伤官可解,伤能成格也。”
财逢比劫,伤官可泄劫生财,是以伤官透出而成格。
“食神带煞,灵枭得用,枭能成格也。”
食神格带七煞,弃食用煞。食神乘旺,七煞逢衰,食神制煞太过,透枭夺食化煞,是以成格。
“财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
财格逢七煞透出,七煞泄财攻身,地支逢刃,则可挡煞,是以刃格成格。
原文:
是故财不忌伤,官不忌枭,煞不忌刃,如治国长抢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乱。
徐注:
财须根深,最宜食伤相生;官宜印护,枭印同功;劫刃太旺,官煞咸美。用之合宜,皆为助我之神,岂因名称而有分别哉!
诠释:
此节虽属至论,但亦应活用,不能死执一理。所以,财须根深则不忌伤;官须乘旺则不忌枭;七煞不衰则不忌刃。以日主为金为例,财若无根,则水泛木浮;官不乘旺,则土多火熄;七煞衰败,则金多火晦。所以,大家还是应当活学活用,才能在八字命理的学习中不至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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