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汉简字词释读考辨
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 王贵元
《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的出版,j为我们提供了久已盼望的研究资料,感谢整理者付出的艰辛劳动。本书质量很高,然也有一些可商之处,今就阅读所记,整理编次,以就正于方家。
一、 贼食
《脉书》简二、三:其疕痛,为貣(加虫旁)食。
今按:“貣(加虫旁)”字乃“贼”字误释。贼,一种专食苗节的害虫,《尔雅·释虫》:“食苗心,螟。食叶,蟘。食节,贼。食根,蟊。”《诗经·小雅·大田》:“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稺。”毛传:“食根曰蟊,食节曰贼。”孔颖达疏引陆玑云:“贼,似桃李中蠹虫,亦头身长而细耳。”贼食即“贼蚀”,清·方苞《书<辨证周官戴记尚书>后》:“然后知舍莽政之符验,《周官》可无疵者;舍莽事之比类,古圣无见诬者。循是以讨去之,然后读经之贼蚀,一旦而廓然。”
二、 鳨沃
《引书》简一五:凫沃者,反昔(错)手北(背)而挥头。
《引书》简六三:凫沃卅。
《引书》简六四:凫沃卌……凫沃五十。
《引书》简八一:凫沃十。
《引书》简九九:凫沃。
今按:上述诸简释文“凫”字,原字形皆上从鸟下从力,不从几,乃是鳨(上鸟下力)字。《玉篇·鸟部》:“鳨,音力。鸟,以凫而小。鳨(上鸟下力),同上。”《广韵·职韵》:“鳨,似凫而小。亦作鳨(上鸟下力)。”《集韵·职韵》:“鳨,鸟名,小凫也。”此导引术式似鸟跷翅洗头状,故名。
三、 枭栗
《引书》简一六:臬栗者,反昔(错)手北(背)而宿(缩)颈垔头。
注释:“臬栗”,疑应作“枭栗”。栗,《汉书·杨恽传》注:“竦缩也。”或说“栗”为“垔”字之误。
今按:“臬”字误释,图版此字作上从鸟头下从木,就是枭字,与《说文》“从鸟头在木上”之释形相合。秦汉简帛鸟头与“自”字写法严然有别,睡虎地秦简、马王堆帛书皆然。栗,疑为“裂”之借字,《诗经·豳风·东山》:“有敦瓜苦,烝在栗薪。”郑玄笺:“栗,析也。古者声栗、裂同也。”《周礼·考工记·弓人》:“葘栗不迆,则弓不发。”郑玄笺:“栗,读为裂繻之裂。”枭栗即枭裂,指有身无首。应劭《风俗通·正失·王阳能铸黄金》:“亦旋枭裂。”
四、杷
《引书》简四0、四一:取木善削之,令其大把,长四尺。
今按:“把”字误释,依图版为“杷”字,这里指器物之柄,《晋书·外戚传·三门濛》:“临殡,刘棪以犀杷尘尾置棺中。”犀杷,《世说新语·伤逝》作“犀柄”。
五、傋头
《引书》简五一:两手奉尻,傋头,揗之,头手皆下至蹱(踵)。
今按,原注释以为“傋”为讹字,误。傋乃“区”之借字,k义为弯曲。《庄子·天道》:“万物化作,萌区有状。”区即弯曲。
六、悔
《引书》简五三:益阴气,恒坐夸(跨)股,勿相悔食,左手据地,右手把饭,垂到口,因吸饭气,极,因饭之。
原注:恒,《说文》:“常也。”悔,疑读作“挴”,《楚辞·天问》注:“贪也。”
今按,悔字不应改读,在此义为改变。《玉篇·心部》:“悔,改也。”“勿相悔”,意即坚持,不要改变,正与上字“恒”相应。释文应于“悔”字后断字,作“益阴气,恒坐夸(跨)股,勿相悔。食,左手据地,右手把饭,垂到口,因吸饭气,极,因饭之。”如按原释,则此句当在讲完进食方式后。
七、隐 棺巾
遣策简六:黄卷囗棺中。
今按:“黄卷”下一字当是“隐”字,为包藏黄卷之物,《广韵·隐韵》:“隐,藏也。”释文“隐”下脱“一”字。棺中,“中”字乃“巾”字误释,原字形下不封口,与本书遣策简二八“澡巾一”之“巾”写法同。棺,当是“绾”之借字,《广韵·潸韵》:“绾,系也。”指隐上系有巾。此简释文应为:“黄卷隐一,棺(绾)巾。”
八、筩
遣策简一六:盐一筩(不从竹从艹)(筩)。
今按:“一”后一字原字形上从竹,不从艹,就是筩字。
九、罋
遣策简三九:囗土二。
今按:“二”前是一个字,即“罋”字,所从“缶”之下笔稍直,误认为“土”。《说文·缶部》:“罋,汲缾也。”凤凰山八号墓竹简遣策:“汲甕二。”l所指当与此同物,字作“甕”。
十、鳳
《盖庐》简四:凰鸟下之。
今按:凰字误,原字形从鸟从凡,为“鳳”字。
另有数字,属体例或印刷问题,今一并列出。
1、《引书》简八一:在右颊,引之如左,皆三而已。
今按:释文“在”,图版作“左”,可能是误写。
2、《引书》简六八:危坐,手操左棺(腕)而力举手,信(伸)臂,以力引之。
今按:释文“棺”误,图版作“捾”,与《引书》简八七“右手把左捾(腕)而前后榣(摇)之”“左手把左捾(腕)”、《引书》简八八“左手杷(把)左捾(腕)”同。
3、《盖庐》简一七:左太岁、右五行可以战。
今按:释文“太”,图版作“大”,释文应与《盖庐》简一九“大(太)白入月”一样,作“左大(太)岁”。
j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
k傋与区通假例证见高亨《古字通假会典》335页。齐鲁书社,1989年。
l金力《江陵凤凰山八号汉墓竹简试释》,《文物》197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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