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八项举措推动乡村教师发展 改变330万乡村教师的命运)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八项举措推动乡村教师发展,包括提高生活待遇、统一编制标准、职称评聘倾斜、促进流动等等。(6月3日中金网)
第一条: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政策:
① 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②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
③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④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第二条: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政策:
①鼓励省级政府建立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②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
③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中央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条: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政策:
①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
②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③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④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⑤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政策:
①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
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
②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
③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
④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⑤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第五条: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现状:
政策:
①健全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完善针对乡村教师的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
②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
③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第六条: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政策:
①推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
②多措并举推进流动。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③防止“逆向流动”。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的相对稳定。
第七条: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政策:
①保证培训时间。明确提出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解决乡村教师总体培训偏少的问题。
②优化培训内容。除了日常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培训外,特别注重加强师德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③改进培训方式。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④调整“国培”方向。从2015年起,“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重点聚焦乡村,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第八条: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政策:
①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
②省(区、市)、县(市、区、旗)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
③各省级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
④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如何解决乡村教师问题
化解补充难
——依靠特岗教师和一专多能教师补充乡村教师
目前,我国农村教师出现了明显的“年轻化”与“老龄化”现象并存的“双峰”现象。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补充难、补充质量不高,是乡村教师队伍长期以来面临的难题。为此,《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简称《计划》)提出了4项改革举措,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一是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二是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三是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四是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解决收入低
——基层和艰苦地区津补贴机制将获有效保障
在《计划》中,提高教师生活待遇也被列为重要任务,共提出4个方面的举措来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一是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二是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三是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四是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总之,要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许涛说。
关注身份缺
——编制制定、职称评定、培训等倾向乡村教师
当前,乡村学校编制不如城市学校充足、乡村教师职称评定比城里老师困难、教师培训不如城里老师频繁,都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计划》特别提出要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并要求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
许涛说,在编制制定上,《计划》强调了两个方面的政策。一是编制标准向乡村倾斜,明确提出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二是编制标准要落实到位,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和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职称(职务)评聘是教师的生命线,最受教师关注。《计划》推出3项改革举措。一是健全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完善针对乡村教师的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二是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三是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乡村教师往往既要辅导学生学习又要照顾学生生活,很难有时间搞研究,适当放宽外语和论文要求合情合理。”许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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