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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知识
主要统计指标诠释目录
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要指标
1.综合……………………………………………………………………3
2.农业……………………………………………………………………6
3.工业……………………………………………………………………7
4.能源…………………………………………………………………..10
5.建筑业………………………………………………………………..11
6.固定资产投资………………………………………………………..12
7.房地产………………………………………………………………..13
8.交通运输和邮电业…………………………………………………..14
9.国内贸易……………………………………………………………..15
10.财政…………………………………………………………………16
11.金融保险……………………………………………………………16
12.城乡住户调查………………………………………………………17
13.人口…………………………………………………………………18
14.从业人员和劳动工资………………………………………………19
15.教育、科技和文化………………………………………………….20
16.体育、卫生、社会福利……………………………………………21
17.旅游…………………………………………………………………22
18.城市概况……………………………………………………………22
19.行政区划与自然资源………………………………………………23
20.物价指数……………………………………………………………23
二、广西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1.考评指标……………………………………………………………..25
2.评比附加指标………………………………………………………..28
3.评比奖项及评比办法………………………………………………..28
4.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评比指标及权数……………………………..29
主要统计指标诠释
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要指标
(一)综合
政府统计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这是国家基于统计工作特有的性质、功能和作用作出对政府统计职能和职责的界定,因此政府统计具有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职能。(1)信息职能。是指统计部门根据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地采集、处理、传递、存储和提供大量以数据描述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经济信息。信息职能,是政府统计最基本的功能,其他功能都是在此功能基础上衍生出来,并且直接受其质量好坏的影响。(2)咨询职能。是指统计部门利用已经掌握的丰富的统计信息资源,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深入开展分析和专题研究,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咨询建议和对策方案。咨询职能是信息功能的深化和发展。(3)监督职能。是指统计部门根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地从总体上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的运行状态,并对其实行全面、系统的定量检查、监测和预警,以促使国民经济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监督职能依靠并建立在信息、咨询职能基础上,是对信息、咨询职能的进一步拓展,是政府统计职能的最高体现和升华。
国内(地区)生产总值(简称GDP)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
1.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方法。即从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价值。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生产法增加值计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形成收入的角度来计算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支出法。支出法GDP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最终使用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支出法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净流出
三次产业  是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较为通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
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辅助业,综合技术服务业等。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科学研究业等。
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警察等。
分行业基层报表单位(数据来源单位)责任单位
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产业1.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附营工业和个体工业户经贸局牵头,各乡(镇)、招商引资中心、中小企业局、农机局、水利局、二轻联社、林业局
2.建筑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建设局
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交通局、邮政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局
2.批发和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抽样调查的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的企业或个体户经贸商务流通主管部门
3.住宿和餐饮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抽样调查的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的企业或个体户经贸商务流通主管部门
4.金融业金融企业、保险企业金融、保险主管部门
5.房地产业资质以上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建设局
6.营利性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公司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公司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地税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大行业营业税)地税局
7.非营利性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财政局(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局
其他服务行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等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各行业主管部门
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分行业基层数据来源
产业部门贡献率  指在经济增长率中各产业部门的贡献所占的份额。即各产业部门可比价格增加值增量与GDP增量之比。产业部门贡献率按不变价格计算,因此也可称为产业部门的实际贡献率。产业部门贡献率可用公式表示:
Pti=(Yti-Yt-1i)/(Yt-Yt-1)×100%  其中: Yt代表t年度的地区生产总值,Yt-1 代表上一年度的地区生产总值, Yti表示t年度产业部门的增加值,Yt-1i 表示上一年产业部门的增加值。
产业部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用公式表示:
Rti=(Yti-Yt-1i)/Yt-1×100
产业部门需求拉动率  指在经济增长率中各种需求拉动所占的份额。即各种需求可比价格增量与GDP增量之比。在生产法和支出法GDP没有统计误差的前提下,需求拉动率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Qti=(Dti-Dt-1i)/(Yt-Yt-1) × 100% 其中 Dti表示第i种最终需求,Y表示地区生产总值, t表示年度
各种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用公式表示:
Wti=(Dti-Dt-1i)/Yt-1×100
现行价格  也称当年价格,指报告期内的实际市场价格。按现行价格计算的各种综合指标可以反映当年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及比例关系,但因其变化受实物数量增减和价格升降因素的影响,在不同时期缺乏可比性。
可比价格  指计算各种总量指标所采用的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价格,可进行不同时期总量指标的对比。按可比价格计算总量指标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进行缩减。
不变价格  指以同类产品某年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用于计算各年的产品价值。按不变价格计算的产品价值消除了价格变动因素,不同时期对比可以反映生产的发展速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八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2年到1957年使用1952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到1970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格,从1971年到1980年使用197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到1990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从1991年到2000年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从2001年到2005年使用2000年不变价,从2006年到2010年使用2005年不变价,从2011年到2015年使用2010年不变价。
发展速度  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说明报告期水平相当于基期水平的百分之多少或若干倍。它是从相对数方面来说明现象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发展速度用百分数或倍数表示。计算公式为:发展速度=报告期发展水平÷基期发展水平×100%
平均发展速度   时间数列中各个时期环比发展速度的序时平均数。它是从相对数方面说明现象在一个较长时期内逐期平均发展变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平均发展速度=×100%或=×100%
n:代表年份
增长速度  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它是用相对数来表明现象增长程度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增长速度=增长量÷基期水平×100% 或
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
平均增长速度  亦称平均递增速度。即环比增长速度的平均数。它说明现象在一个较长时期内逐期增长速度的一般水平。计算公式为:
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
增长量  指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增长(或减少)的绝对量。是说明现象增减变化的重要指标。它是报告期水平减基期水平之差,用公式表示为:
增长量=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系数与倍数  都是两数对比时将分母化为1而计算出来的相对数,当分子、分母数值相差不大时,常用系数表示;当分子大于分母很多时,常用倍数表示。
百分点  是百分数中相当于1%单位,通常指不同时期以百分数形式表示的相对指标的变动幅度。如:某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二产业占的比重由上年的38.6%上升到今年的39.8%,用百分点可表述为:某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二产业所占的比重今年比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
翻番  表示基期数按几何级数成倍地增长,是发展速度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如翻一番是2,表示比基期增加了100%;翻两番是4,表示比基期增加了300%;翻三番是8,表示比基期增加了700%。计算翻番的公式为:n=[lg(报告期数/基期数)]/lg2、n表示翻番数 lg为常用对数符号
(二)农 业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的总量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即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之和,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采用“产品法”进行计算,即用产品产量乘以价格求出各种产品的产值,然后把它们加总求得各业的产值,最后各业相加求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当年生产的各种农产品都要计算产值,并且每种产品都按全部产量计算,不扣除用于当年农产品生产消耗的那部分产品产值。2002年之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只包括农林牧渔业四大行业的全部产品总量(产值),它反映农业生产最终产出的、实物产品的产值。从2003年年报起,还要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共五大产业的产值,这部分是指为农业生产提供的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但不包括农业科学技术和专项技术活动创造的价值。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指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货物或提供服务活动而增加的价值,为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扣除农林牧渔业中间投入后的余额。
耕地面积  指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经常进行耕锄的田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三年的耕地和当年的休闲地(轮歇地),还包括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他林木的土地,以及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面积。不包括属于专业性的桑园、茶园、果园、果木苗圃、林地、芦苇地、天然或人工草地面积。
播种面积 指实际播种或移植有农作物的面积。凡是实际种植有农作物面积的,不论种植在耕地还是在非耕地上,也不论面积大小,均应如实统计。成片纯种一种农作物时,不论行宽垄距大小、密植程度如何,均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特殊情况应按规定计算播种面积。
农作物播种面积=上年秋冬播作物面积+本年春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播作物面积
=本年春收作物播种面积+本年夏收作物播种面积+本年秋收作物播种面积
粮食产量  指一个地区谷物、豆类和薯类全年的生产总量。粮食按生产季节分类可分为夏收粮食、早稻和秋收粮食;按品种分类可分为谷物、豆类和薯类;谷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粱以及其他谷类(如大麦、燕麦、荞麦等);豆类包括大豆、绿豆、红小豆等;作为粮食统计的薯类只包括马铃薯和甘薯,木薯作为其他农作物统计,其他薯类作为蔬菜统计。各类粮食作物,一律按脱粒、晒干后的原粮折国家标准含水量计算产量,薯类(马铃薯和甘薯)还要以鲜薯5:1折算成粮食。标准计量单位通常为公斤、吨,习惯上也用“市斤”。粮食产量关系国计民生,维系国家安全,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指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战略意义。
水果产量 指本年度内从果树上收获的全部水果产量。不论自食的或是出售的,都应该计算在内。但不包括果用瓜(西瓜、甜瓜、白兰瓜、哈密瓜和脆瓜等)和主要做蔬菜使用的食用的藕、西红杮等。也不包括采集的野生水果和林产品的核桃、板栗、白果等的产量。水果的产量按鲜果计算,干枣、葡萄干、杮饼等应统一折成鲜果计算。
全社会竹木采伐量 指全社会竹木采伐量,包括商品材和自产自用材。2003年之前竹木采伐仅包括村、组集体经营、联户经营、承包经营和农户以及农民个体户经营而采伐的竹木产量,从2003年定期报表起,统计内容由村及村以下采伐竹木扩大到全社会竹木采伐量。包括林业部门国有林场及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自营林地采伐竹木、非林业部门国有林场及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自营林地竹木采伐、乡镇集体企业及单位生产的竹木、村及村以下采伐的竹木。
当年出售、宰杀的牲畜头数  指当年(报告期内)国有经济生产单位、乡镇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机关、团体、学校、工矿企业、部队等单位,以及城乡居民饲养的,供屠宰并已出栏的(包括交售国家、在集市上出售和农民自食的)肉用猪、牛、羊、驴、马等。
猪、牛、羊肉产量  指当年出栏并已屠宰、除去头蹄下水后带骨肉(即胴体重)的重量。
水产品产量 指渔业(捕捞和养殖)生产活动的最终有效成果,包括全部海水和淡水鱼类、甲壳类(虾、蟹)、贝类、头足类、藻类和其它类渔业产品的最终产量。不包括渔业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成果,如鱼苗、鱼种、亲鱼、转塘鱼、存塘鱼、和自用作饵料的产品等。水产品在上岸前已经腐烂变质,不能供人食用或加工成其它制品的,不统计在水产品产量中。
农业机械总动力  指主要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各种动力机械的动力总和。包括耕作机械、排灌机械、收获机械、农用运输机械、植物保护机械、牧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和其他农业机械〔内燃机按引擎马力折成瓦(特)计算、电动机按功率折成瓦(特)计算〕。不包括专门用于乡、镇、村、组办工业、基本建设、非农业运输、科学试验和教学等非农业生产方面用的动力机械与作业机械。
(三)工 业
工业  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轧花、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附营工业和个体工业户。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分为两类: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和工业活动单位。
(1)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  是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2)工业活动单位  是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工业生产活动的经济单位。它包括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主营业务活动(即工业生产活动)划分的主营业务活动单位和非工业企业所属的工业生产活动单位(即原非独立核算工业生产单位)。工业活动单位,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具有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工业活动;②单独组织工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③单独核算收入和支出。
轻工业  指主要提供生活消费品和制作手工工具的工业。按其所使用的原料不同,可分为两大类:(1)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以农产品为基本原料的轻工业。主要包括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烟草加工、纺织、缝纫、皮革和毛皮制作、造纸以及印刷等工业;(2)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指以工业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主要包括文教体育用品、化学药品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日用化学制品、日用玻璃制品、日用金属制品、手工工具制造、医疗器械制造、文化和办公用机械制造等工业。
重工业  是指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主要生产资料的工业。按其生产性质和产品用途,可以分为下列三类:(1)采掘(伐)工业,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包括石油开采、煤炭开采、金属矿开采、非金属矿开采和木材采伐等工业;(2)原材料工业,指向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基本材料、动力和燃料的工业。包括金属冶炼及加工、炼焦及焦炭、化学、化工原料、水泥、人造板以及电力、石油和煤炭加工等工业;(3)加工工业,是指对工业原材料进行再加工制造的工业。包括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机械设备制造工业、金属结构、水泥制品等工业,以及为农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等工业。
根据上述划分原则,修理业中以重工业产品为修理作业对象的划为重工业,反之划为轻工业。
工业总产值  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工业总产值的内容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工业增加值  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其计算方法有生产法和收入法。
1.生产法 指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2.收入法 指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成果进行核算。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收入份额计算,增加值可分为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
“收入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用公式表示为: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产品销售收入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总额。
产品销售成本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的实际成本。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产品销售利润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
利润总额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本年应交增值税  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指企业在报告期应交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总资产贡献率  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
资产负债率  该指标既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大小,也反映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利润与成本费用之比,是反映工业生产成本及费用投入的经济效益指标,同时也是反映降低成本的经济效益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产品销售率  指报告期工业销售产值与同期全部工业总产值之比,是反映工业产品已实现销售的程度,分析工业产销衔接情况,研究工业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产品销售率(%)=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现价)×100%
(四)能 源
能源购进量  指能源使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外购的、用于企业消费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一次能源生产企业用于本企业生产方面的自用量视同购入量统计,不包括企业自产自用的二次能源。
购进量金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的金额。其金额以购货发票上的总金额(含增值税)计算。
能源消费量  是指报告期内某一企业各种能源消费量的总和。不仅包括生产用的能源,而且包括非生产用的能源。它是企业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全部能源的数量。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 包括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以及工艺用能、非生产用能;作为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还要包括加工转换的投入量(这部分不能理解为用作原材料)具体指:(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和其它生产活动的能源。(2)用于技术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实验等方面的能源。(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5)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工业取水总量  指工业企业从各种水源提取的,并用于工业生产活动的水量总和,包括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由管道供应的未经达标外理的水、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加回收用的中水、海水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纯净水、矿泉水、蒸气、热水、地热水等)。工业取水总量包括主要工业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等)用水和附属生产(包括厂内绿化、职工食堂、非营业的浴室及保健站、厕所等)用水;不包括非工业生产单位用水,如厂内居民家庭用水和企业附属幼儿园、学校、对外营业的浴室等的用水量。
节能降耗主要考核指标  节能降耗主要核心指标有4个,即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电力消费量指标。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简称单位GDP能耗)  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当地区生产总值单位为万元时,即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GDP能耗是将能源消耗除以GDP,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之间的强度关系,即每创造一个单位的社会财富需要消耗的能源数量。单位GDP能耗越大,则说明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越高。
工业废水排放量  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  指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外排工业废水量,包括未经处理外排达标和经过处理后外排达标两部分。
工业废水处理量  指报告期内各种水治理设施实际处理的工业废水量,包括处理后外排和处理后回用的工业废水量和虽经处理但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废水量。如车间和厂排放口均有治理设施,并对同一废水分级处理时,不应重复计算工业废水处理量。
工业废气排放量  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量,按标准状态〔273K,101325Pa〕计算。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指企业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入大气的二氧化硫数量。
“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  指利用“三废”(废液、废气、废渣)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价值(现行价);已经销售或准备销售的应计算产品价值,留作生产自用的不应计算产品价值。
“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利润  指利用“三废”(废液、废气、废渣)生产的产品,销售后所得到的利润。
(五)建筑业
建筑业统计单位  指从事房屋、构筑物建造和设备安装活动的法人企业。建筑业法人企业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是: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独立核算盈亏,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建筑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1)建筑工程产值: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
(2)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3)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指房屋、构筑物修理所完成的价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本身的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值。
(4)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非标准的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以及附属加工厂为本企业承建工程制作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
建筑业增加值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目前建筑业增加值采用分配法(收入法)计算,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建筑业增加值=本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中的劳动待业保险金+住户公积金+税金+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面积、上期施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工,达到了使用条件。经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竣工面积,必须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对民用建筑来讲,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屋本身附属的水、卫、气、暖等工程已经完工,通风、电梯等设备已安装完毕,做到水通、灯亮、经验收鉴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后,才能计算竣工面积。对于工业及科研等生产性房屋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电、卫、通风)及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操作间等已经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才计算竣工面积。只差安装工艺设备、管线工程的亦可以计算竣工面积。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工,达到了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使用单位的房屋建筑面积。
工程结算收入  指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械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
工程结算利润  指已结算工程实现的利润,如亏损以“-”号表示。计算公式为:
工程结算利润=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企业总收入  指与企业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各项收入,包括工程结算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公式为:
企业总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也就是投资活动形成的有形的资产,不包括无形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两部分。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为城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按照管理渠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个部分。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全部农户),以及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投资对经济既有需求推动作用,又有供给推动作用。
固定资产在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以及除上述三项内容以外的费用均计入固定资产投资额中。单纯装修投资、大修理性质的支出不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
基本建设投资  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其综合范围为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下同)的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包括:(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虽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设计划,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库存设备材料)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2)本年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3)国有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  更新改造投资  更新改造指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及相应配套的工程和有关工作(不包括大修理和维护工程)。其综合范围为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具体包括:(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更新改造计划的投资单位(项目)和虽未列入本年更新改造计划,但使用上年更新改造计划内结转的投资在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2)本年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与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对企、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分厂等其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未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3)国有企、事业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改建或更新改造性质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投资  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和附属于其他法人单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的活动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不包括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
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农村个人投资  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包括市、县城、镇、工矿区所辖范围内的全部私人建房,不论其房主是否系本地的常住户口均应包括。农村个人投资包括农村个人建房及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按构成分  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按其工作内容和实现方式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其他费用三个部分。
(1)建筑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和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种房屋建造工程,各种用途设备基础和各种工业窑炉的砌筑工程;为施工而进行的各种准备工作和临时工程以及完工后的清理工作等;铁路、道路的铺设,矿井的开凿及石油管道的架设等;水利工程;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以及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设备进行的试运工作。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2)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指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固定资产的标准按财务部门规定。新建单位、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和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中。
(3)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以外的各种应摊入固定资产的费用。
(七)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统计范围 包括各种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渡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活动的附营房地产开发单位。
竣工房屋价值  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竣工房屋的价值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竣工房屋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计算。
商品房销售面积  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1)现房销售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已经竣工达到入住条件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的现房建筑面积。
(2)期房销售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正式签订买卖合同、正在建设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期房销售建筑面积竣工后不再结转为现房销售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额  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由现房销售额和期房销售额两部分组成。
(1)现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销售的已竣工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包括现房销售前期预收的定金、预收款、首付款及全部按揭贷款的本金等款项。该指标与现房销售面积同口径。
(2)期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销售的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包括预售房屋前期预收的定金、预收款、首付款及全部按揭贷款的本金等项。该指标与期房销售面积同口径。
商品住宅销售套数 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合同中总的成套住宅数量(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成套住宅数量)。由现房销售套数和期房销售套数两部分组成。
(1)现房销售套数 指报告期内销售的已竣工商品房屋合同中总的成套住宅数量。
(2)期房销售套数 指报告期内销售的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屋合同中总的成套住宅数量。
空置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按照商品房空置时间的长短可以划分为空置于一年以下、空置一到三年(含一年)和空置三年以上(含三年)。空置于时间在一年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一年到三年(含一年)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为积压商品房。
(八)交通运输和邮电
公路里程  指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达到《公路工程[WTBZ]技术标准JTJ01-88》规定的等级公路,并经公路主管部门正式验收交付使用的公路里程数。包括大中城市的郊区公路以及通过小城镇街道部分的公路里程和桥梁、渡口的长度,不包括大中城市的街道、厂矿、林区生产用道和农业生产用道的里程。两条或多条公路共同经由同一路段,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里程长度。它是反映公路建设发展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运输网密度等指标的基础资料。
货(客)运量  指在一定时期内,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货物(旅客)数量。它是反映运输业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数量指标,也是制定和检查运输生产计划、研究运输发展规模和速度的重要指标。货运按吨计算,客运按人计算。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别,均按实际重量统计。旅客不论行程远近或票价多少,均按一人一次客运量统计;半价票、小孩票也按一人统计。
货物(旅客)周转量  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运送的货物(旅客)数量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总和。它是反映运输业生产总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编制和检查运输生产计划,计算运输效率、劳动生产率以及核算运输单位成本的主要基础资料。计算货物周转量通常按发出站与到达站之间的最短距离,也就是计费距离计算。计算公式为:
货物(旅客)周转量=∑货物(旅客)运输量×运输距离
邮电业务总量  指以价值量形式表现的邮电通信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邮电通信服务的总数量。邮电业务量按专业分类包括函件、包件、汇票、报刊发行、邮政快件、特快专递、邮政储蓄、集邮、公众电报、用户电报、传真、长途电话、出租电路、市话无线寻呼、移动电话、分组交换数据通信、出租代维等。计算方法为各类产品乘以相应的平均单价(不变价)之和,再加上出租电路和设备、代用户维护电话交换机和线路等的服务收入。它综合反映了一定时期邮电业务发展的总成果,是研究邮电业务量构成和发展趋势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邮电业务总量=∑(各类邮电业务量×不变单价)+ 出租代维及其他业务收入
移动电话用户  指在移动电话营业部门登记,通过移动电话交换机进入移动电话网、占有移动电话号码的电话用户。用户数量以实际办理登记手续进入邮电部门移动电话网的户数进行计算,一部或一台移动电话统计为一户。
电话用户  指接入国家公众固定电话网,并按固定电话业务进行经营管理的电话用户。1997年以前,电话用户分为市内电话用户和农村电话用户。市内电话用户是指接入县城及县以上城市电话网上的电话用户;农村电话用户是指接入县邮电局农话台及县以下农村电话交换点,以县城为中心(除市话用户外)联通县、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的用户。从1997年起,电话用户数分组调整为以用户所在区域划分为“城市电话用户”和“乡村电话用户”,与过去的按市内电话和农村电话划分方法不同。而电话用户数、电话机部数统计方法不变。
住宅电话  指话机装在居民住宅里的电话,包括私人付费、公费和免费三个部分。
(九)国内贸易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该指标所涉及的商品包括售给个人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也包括售给社会集团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的商品。其中,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该指标主要用于反映全社会实物商品的非生产方面消费情况,即从商品流通环节入手,观察进入城乡居民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公共消费的商品变化情况,是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经济统计指标。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额 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它反映批发和零售业从国内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价。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值税),它反映批发和零售业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商品和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
批发额 指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金额。
零售额 指售给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
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含增值税)和其他收入。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各项收入。
住宿餐饮业商品销售额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出售商品的销售总额(含增值税)。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商品销售额。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1.批发业(包括外贸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2.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3.住宿业:星级饭店或旅游饭店,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4.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十)财 政
财政收入  指政府通过征税、收费等而筹措到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是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保障。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1)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税收收入。(2)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3)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  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支付。主要有: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各级政府政权建设的支出;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全民族素质、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支出;有利于经济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具有较强外部效应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必要调控的支出等。财政支出分为: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等。
(十一)金融和保险
信贷资金  指金融机构以信用方式积聚和分配的货币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来源有各项存款、对国际金融机构负债、流通中货币、银行自有资金及当年结益等;信贷资金的运用有各项贷款、黄金占款、外汇占款、财政借款及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资产等。
存款  指企业、机关、团体或居民根据资金必须收回的原则,把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保管并取得一定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根据存款对象的不同可划分为企业存款、财政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基本建设存款、城镇储蓄存款、农村存款等科目。它是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贷款  指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根据资金必须归还的原则,按一定利率,为企业、个人等提供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我国银行贷款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城乡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农业贷款等科目。
中资保险公司  指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出资(含外资参股)设立的保险公司。
保险金额  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费  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人在约定范围内所承担赔偿责任而支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十二)城乡住户调查
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 指城镇居民家庭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员在一定时期(如一月或一年)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它标志着居民的购买力,是衡量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重要和最常用的统计指标。它指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按照居民家庭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计算公式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  指城镇居民家庭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等八大类。消费支出构成是按照商品或服务的用途进行分类,如果消费支出的目的与用途不一致时,必须按照用途归入相应类内。
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  指城镇居民用于本家庭支付社会提供的各种文化和生活方面的非商品性服务费用。包括为别人付款的服务。服务消费与商品消费不同,其特点在于其劳动过程和消费过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统一。
城镇居民家庭购买商品支出  指城镇居民家庭为自用或赠送亲友而购买商品的全部支出,包括从商店、工厂、饮食业、工作单位食堂、集市以及直接从农民手中购买各种商品的开支。商品支出分为以下八类: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与通信、教育娱乐和文化服务、居住、杂项商品和服务。
非现金收入 指居民从工作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处免费或低价(扣除自付部分)得到的各种商品及服务,自产的各种农副产品也包括其中。共分八类: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
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  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是反映和研究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在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按人口平均的纯收入,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农村居民全年总收入包括劳动者报酬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四部分。计算公式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总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农村内部亲友赠送—被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区别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包括农民自产自用的农副产品折价收入,即实物纯收入,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仅包括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在调查期内得到的以现金形态表现的收入,没有包括实物折价收入;二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的现金收入部分是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等费用支出后的纯收入,而不是农户家庭所有的现金收入。
现行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制度规定,农民人均实物收入按年度进行折价计算,故目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年度统计数据,月度、季度只能产生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数据。
(十三)人 口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年度统计的全国人口总数内未包括台湾省和港澳同胞以及海外华侨人数。 总人口是人口统计最基本的指标,是计算人口构成和人口再生产诸多指标的基础,也是反映一个国家人口资源的重要指标。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是中国最常使用的总人口口径。
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为国际上进行人口普查和人口调查常用的统计口径之一,是指经常居住在某一地区的人口。目前在中国,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我国总人口统计数据的获取,主要通过逢0年份的全国人口普查、逢5年份的全国1%的人口抽样调查、每年1‰的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等三种方式。目前,中国各级政府主要依据常住人口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反映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标,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情况、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城镇化率、入学率等等。
户籍人口  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的常住户口的人。这类人口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
人口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平均每千人所出生的人数的比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出生率=×1000‰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人口死亡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死亡率=×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负担老年系数  指老年人口(65岁以上人口)与15~64岁人口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负担老年系数=×100%
负担少年系数  指少年儿童与15~64岁人口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负担少年系数=×100%
(十四)从业人员和劳动工资
经济活动人口  指在16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参加或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包括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从业人员  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包括全部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私营业主、个体户主、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村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包括民办教师、宗教职业者、现役军人等)。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是研究我国基本国情国力的重要指标。
就业人员  指16周岁及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就业人员被广泛用作宏观经济分析的就业指标,是因为它与经济周期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反映宏观经济现状及其走势的变动。
单位从业人员  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包括临时工、外来劳动力)、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非全日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各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作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但不包括在各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单位其他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全部单位从业人员。
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  城镇私营从业人员指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其经营地址设在县城关镇(含城关镇)以上的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包括私营企业投资者和雇工。城镇个体从业人员指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城镇户口或在城镇长期居住,经批准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从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在个体工商户劳动的家庭帮工和雇工。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率  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同城镇从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计算公式为:
城镇登记失业率=×100%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各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过节费、交通费、洗理费、书报费、伙食补助等以及由单位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大病统筹基金、房租水电费等。但单位应缴纳的各项保险基金不应统计在工资总额内。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在岗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在岗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十五)教育、科技和文化
普通高等学校  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建立的,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
成人高等学校  指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的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利用函授、业余、脱产的多种形式对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包括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函授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其他机构。其他机构是承担国家成人招生计划任务不计校数的机构。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  指调查范围内已入小学学习的学龄儿童占校内外学龄儿童总数(包括弱智儿童,不包括盲聋哑儿童)的比重。计算公式为: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已入学的小学学龄儿童数/校内外小学学龄儿童总数×100%
文化事业机构  指从事专业文化工作和为专业文化工作服务的独立建制的单位。不包括这些单位另外举办独立核算的其他机构和各部门的业余文化组织。
艺术表演团体  指从事戏曲、音乐、舞蹈、杂技等专业艺术表演,有独立帐户的单位,不包括半工半艺、半农半艺和民间职业剧团。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  指调查范围内已入小学学习的学龄儿童占校内外学龄儿童总数(包括弱智儿童,不包括盲聋哑儿童)的比重。计算公式为: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
文化事业机构  指从事专业文化工作和为专业文化工作服务的独立建制的单位。不包括这些单位另外举办独立核算的其他机构和各部门的业余文化组织。
艺术表演团体  指从事戏曲、音乐、舞蹈、杂技等专业艺术表演,有独立帐户的单位,不包括半工半艺、半农半艺和民间职业剧团。
(十六)体育、卫生、社会福利
体育场  指有400米跑道(中心含足球场),有固定道牙,跑道6条以上,并有固定看台的室外田径场地。体育场按看台容纳观众人数分为:甲级25000人以上,乙级15000-25000人,丙级5000-15000人,丁级5000人以下。
体育馆  指有固定看台,可供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等项目训练比赛活动用的室内运动场地。体育馆按看台容纳观众人数分为:甲级6000人以上,乙级4000-6000人,丙级2000-4000人,丁级2000人以下。
医院  指设有固定床位,能收容病人住院并能为病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县及县以上医院、农村乡卫生院和其他医院三部分。医院按所属性质不同分为卫生部门、工业及其他部门和集体经济单位三类。县及县以上医院按业务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卫生技术人员  指卫生事业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护师、中药师、西药师、检验师、其他技师、中医士、西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其他中医、护理员、中药剂员、西药剂员、检验员和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指集中收养社会孤老、残、幼的机构,包括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和城镇集体举办的福利院及农村集体举办的敬老院。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人数  包括民政部门管理和城镇、农村集体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中收养的老人、少年儿童、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员和精神病人。
社会福利企业单位  指以安置城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就业为目的,享受国家减免税待遇的国有或集体企业。包括福利工厂、福利商业和服务业、假肢厂和安置农场等单位。
保险福利费用  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在工资以外实际支付给职工和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个人以及用于集体的劳动保险和福利费用。
(1)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①医疗卫生费:指实行公费医疗企业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疗费、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卫生部门开支的事业及机关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职工的医药费。②文体宣传费:指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实际支付的文体宣传费,不包括学习费。③集体福利事业补贴费:指对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各项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补助费。④集体福利设施费:指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集体福利设施费用,如职工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费、修理费、职工宿舍的修缮费用。不包括由企业、事业、机关单位自筹经费开支的职工福利设施的基本建设费用。⑤其他:指上述费用以外,单位支付给职工的保险福利费。
(2)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保险福利费用包括:①离休金:指发给离休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发给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②退休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生活补贴费。③退职生活费:指按照规定定期发给退职人员的生活费和生活补贴费。④其他:指上述费用以外,单位支付给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保险福利费。
(十七)旅 游
旅游者人数  包括入境国际旅游者人数、出境居民人数和国内旅游者人数。 (1)入境国际旅游者人数:指来中国参观、访问、旅行、探亲、访友、休养、考察、参加会议和从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的人数。不包括外国在我国的常驻机构,如使领馆、通讯社、企业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来我国常住的外国专家、留学生以及在岸逗留不过夜人员。(2)出境居民人数:指大陆居民因公务活动或私人事务短期出境的人数。公务活动出境居民人数包括在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服务员工,因私出境居民人数不包括在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服务员工。(3)国内旅游者人数:指我国大陆居民和在我国常住1年以上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离开常住地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人数。
国际旅游(外汇)收入  指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中国大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旅游支出,对于国家来说就是国际旅游(外汇)收入。
(十八)城市概况
年末自来水生产能力  指年底城建部门管理的自来水厂和自备水源的社会单位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实际生产能力。
年末供水管道长度  指从送水泵到用户水表之间所有管道的长度。
全年供水总量  指公用自来水厂和自备水源的社会单位全年的供水总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及损失水量。
生活用水量  指居民日常生活与公共福利设施的用水量,包括居民、饮食店、旅馆、医院、理发店、浴池、洗衣店、游泳池、商店、学校、机关、部队等单位的用水量。
城市人口用水普及率  指城市用水的非农业人口数(不包括临时人口和流动人口)与城市非农业人口总数之比。计算公式为:
用水普及率=城市用水的非农业人口数/城市非农业人口数×100%
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  指污水处理厂每昼夜处理污水量的设计能力。
年末实有公共汽(电)车  指年底可参加营运的全部车辆数,包括营运车辆数和库存查封未参加营运的车辆。不包括非营运车辆,如架线车、油罐车、工程车、货车及其他专用车辆和借入的客运车辆。
城市园林绿地面积  指城市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郊区风景名胜区的全部面积。
公共绿地  指供游览休息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花园、游园和供游览休息用的林荫道绿地、广场绿地,不包括一般栽植的行道树及林荫道的面积。
(十九)行政区划与自然资源
行政区划  指国家对行政区域的划分。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4)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5)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6)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
国土  指一个主权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气候  指地球与大气之间长期能量交换与质量交换所形成的一种自然环境状态,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气候既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环境要素之一,又是供给人类生活和生产的重要资源。气温、降水、湿度等气象要素的多年平均值是用来描述一个地区气候状况的主要参数,而各种气象要素某年、某月的平均值(或总量)则可以反映出该时期天气气候状况的重要特征。
自然资源  指人类可以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资源。自然资源一般可以分成可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两大类。可再生资源指在较短时间内可以再生、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等。非再生资源指在使用后不能再生的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和地热能源。
土地资源   土地指陆地的表层部分,它主要由岩石、岩石的风化物和土壤构成。土地资源按利用类型可以分为农用地、建筑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水面。建筑用地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筑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滩涂、荒漠、戈壁、冰川和石山等。
耕地面积  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等。
林业用地面积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面积,包括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等。
草地面积  指牧区和农区用于放牧牲畜或割草,植被盖度在5%以上的草原、草坡、草山等面积。包括天然的和人工种植或改良的草地面积。
森林资源  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林木指树木和竹子。森林指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群落,是集生的乔木及与共同作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气候等的总体。
活立木总蓄积量  指一定范围内土地上全部树木蓄积的总量,包括森林蓄积、疏林蓄积、散生木蓄积和四旁树蓄积。
森林面积  指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2以上(含0.2)的林地或冠幅宽度10米以上的林带的面积,即有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包括天然起源和人工起源的针叶林面积、阔叶林面积、针阔混交林面积和竹林面积,不包括灌木林地面积和疏林地面积。
森林蓄积量  指一定森林面积上存在着的林木树干部分的总材积。它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资源总规模和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也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衡量森林生态环境优劣的重要依据。
森林覆盖率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在计算森林覆盖率时,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森林覆盖率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水资源  水在自然界中以固体、液体和气态三种聚集状态存在,分布于海洋、陆地(包括土壤)以及大气之中,通过水循环形成水资源。水资源包括经人类控制并直接可供灌溉、发电、给水、航运、养殖等用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江河、湖泊、井、泉、潮汐、港湾和养殖水域等。水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
(二十)物价指数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简称CPI)  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它是从消费的角度反映市场物价的变化趋势。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是反映城市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职工货币工资的影响,作为研究职工生活和确定工资政策的依据。
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是反映农村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农村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影响,直接反映农民生活水平的实际变化情况,为分析和研究农村居民生活问题提供依据。
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  是反映国有商业、集体商业、个体商业、外贸部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各种经济类型的商业企业和有关部门收购农产品价格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研究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的变化情况,以及对农民货币收入的影响,作为制订和检查农产品价格政策的依据。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简称PPI)  是反映全部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包括工业企业售给本企业以外所有单位的各种产品和直接售给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产品。通过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能观察出厂价格变动对工业总产值的影响。它是从生产者的角度反映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额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固定资产投资额是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和其他费用投资完成额三部分组成的。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应首先分别编制上述三部分投资的价格指数,然后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求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总指数。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是综合反映房地产商品价格水平总体变化趋势和变化幅度的相对数,它通过百分数的形式来反映房价在不同时期的涨幅度。
二、广西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步伐,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自治区特开展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评比表彰活动,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及潜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评比范围包括全区56个县、12个民族自治县、7个县级市,以及撤地设市、撤县(市)设城区而设立的14个城区和2个县级行政管理区,共91个单位。(一)考评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GDP)
指标解释:地区生产总值指一个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地区生产总值总量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部门增加值之和。
数据来源:由统计部门统计核算并提供。
2.人均GDP
指标解释:人均GDP指一定时期内按常住人口平均计算的GDP。人均GDP(地区生产总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平均常住人口
数据来源:由统计部门统计并提供。
3.工业化率
指标解释:工业化率指工业增加值与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率,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现代化水平程度的重要指标。工业化率0—1之间属于初级产品生产阶段,1—2之间属于初级阶段,2—5之间属于中级阶段,5—8之间属于高级阶段,大于8属于超工业化阶段。
计算公式: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数据来源:由统计部门统计并提供。
4.税收收入
指标解释:税收收入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征收的各类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和其他税收收入。
数据来源:由财政部门统计并提供。
5.人均一般预算收入
指标解释:一般预算收入是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全区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组织征收的财政收入中属于地方可自主支配的财政收入。人均一般预算收入,是按常住人口平均计算的一般预算收入。
计算公式: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年平均常住人口
数据来源:由财政部门统计并提供。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指标解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也就是投资活动形成的有形的资产,不包括无形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对经济既有需求推动作用,又有供给推动作用。
数据来源:由统计部门统计并提供。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标解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人口平均的收入,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被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城镇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数据来源:由统计部门调查并提供。
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指标解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在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按人口平均的纯收入,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计算方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总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农村内部亲友赠送—被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数据来源:由统计部门调查并提供。
9.城镇化率
指标解释:城镇化率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指标,一般用人口城镇化率作为城镇化率,即指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
计算公式: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年末常住人口×100%
数据来源:由统计部门统计并提供。
10.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和农林水事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
指标解释: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和农林水事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指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和农林水事务等四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
计算公式: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和农林水事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教育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一般预算支出×100%
数据来源:由财政部门统计并提供。
11.每万人口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数
指标解释:每万人口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数指每万人中在高中阶段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数,高中阶段的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学生数据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其他取自教育部门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计算公式:每万人口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数=(普通高中在校生数+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0.3)/年末常住人口×10000。
数据来源:由教育部门牵头统计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提供技工学校在校生的数据。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指标解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是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占该县(市、区)农业人口总数的比率,直接反映农民自愿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间接反映当地党委、政府关注民生、对农民健康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效果。
计算公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县(市、区)农业人口总数×100%
数据来源:由卫生部门统计并提供。
13.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指标解释: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指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政策规定应参加相应保险人数的比重。其中,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和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包含离退休人数;已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和应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含退休人数。
计算公式: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已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应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0%
其中: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城镇企业从业人数+城镇企业离退休人数+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数+城镇个体从业人数+其他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应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非农业人口数+其他。
数据来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统计并提供,统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提供相关数据。
1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指标解释: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
计算公式: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累计自然减员人数
数据来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统计并提供。
15.单位GDP能耗
指标解释:单位GDP能耗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
计算公式: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地区生产总值
(计算单位GDP能耗所用的地区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
数据来源:由统计部门负责统计并发改和工信部门共同审定提供。
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指标解释:(1)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报告期内供应S02排放量与生活S02排放量之和。(2)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指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与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之和。(3)化学需氧量。指用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时所需的氧量,一般利用化学氧化剂将废水中可氧化的物质(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氧化分解,然后根据残留的氧化剂的量计算出氧的消耗量,来表示废水中有机物的含量,反映水体有机物污染程度。COD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越重。
数据来源:由环保部门统计并提供。
17.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指标解释:城镇污水处理率指报告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污水处理装置实际处理的污水量与城镇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镇污水处理率=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它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量/城镇污水排放总量×100%
数据来源:取自建设部门城市建设统计年报。
(2)指标解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在统计上,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易取得,可用清运量代替。
计算公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数据来源:由建设部门统计并提供。
18.森林覆盖率
指标解释:森林覆盖率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在计算森林覆盖率时,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0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森林覆盖率标明一个行政区域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是反映林业生产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乔木林地、竹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类划分标准、四旁树划分标准均按《广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方法》(2008)执行。四旁树面积按1650株/公顷计算。行政区域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含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森林与土地,包括区只农林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土地面积以2009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资源数据为准。
计算公式:森林覆盖率=某个行政区域森林面积/土地面积×100%
数据来源:由林业部门统计并提供。
(二)评比附加指标
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廉政、干部职工工资按时发放情况等作为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评比的附加指标,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表彰奖励:
1.突破年度目标管理责任指标人口控制计划的,或出生政策符合率没有达标的,或当年违法行政导致发生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
2.当年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或道路交通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工矿商贸企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火灾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社会影响特别严重的安全事故的。
3.当年本辖区发生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大事”、“中事”的,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4.当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党政领导班子严重闹不团结的;
5.当年干部职工工资不能按时全额发放的。
(三)评比奖项及评比办法
1.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10名)。根据各参评县(市、区)评比指标完成情况数据,按照评比指标权数,采用功效函数法等测评方法,对各参评县(市、区)当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测评,综合分值排在前10名,同时附加指标考核合格的县(市、区)可评为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
2.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若干名)。根据各参评县(市、区)评比指标完成情况数据,按照评比指标权数,采用功效函数法等测评方法,对各参评县(市、区)当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测评,综合分值比上年度前进5位以上,同时附加指标考核合格的县(市、区)可评为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
(四)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评比指标及权数
评比指标权数小计总量或
目标值权数增长速度或
降低率权数
1.地区生产总值(GDP)197.611.4
2.人均GDP41.62.4
3.工业化率523
4.税收收入197.611.4
5.人均一般预算收入41.62.4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4.46.6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3
8.农民人均纯收入72.84.2
9.城镇化率20.81.2
10.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和农林水事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20.81.2
11.每万人口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数20.81.2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20.81.2
13.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20.81.2
1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81.2
15.单位GDP能耗523
16.年度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523
17.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20.81.2
18.森林覆盖率20.81.2
合计100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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