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韩某为揽生意发财,向校长行贿,近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以韩某构成行贿罪,判处拘役其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6月,韩某从滁州解放小学校长张某处得知,解放小学将要采购大型玩具和橡胶地砖的信息,为了能够成功中标,韩某向解放小学分别提供了三家单位的报价材料,解放小学将该材料提交给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采购办,韩某顺利中标,事后,韩某为了对张某的关照表示感谢,在张某的办公室送给张某现金10000元。
2013年4月份,韩某以同样手段,获取了解放小学的幼儿桌椅、桌面玩具、组合柜的供应业务,事后,韩某为了对张某的关照表示感谢,在张某的办公室送给张某现金6000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韩某和张某的罪行最终被检察院发现,并被依法起诉到法院。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行贿罪,最终判处其刑罚。
学校本来是一个非常纯洁的地方,就因为多了这些为钱财而不顾一切的人扰乱了这份纯洁。社会怎么了?祖国的花朵就要葬身在这份黑暗的背后吗?好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让那些不法分子远离社会,还给社会一份安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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