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三门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网络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作好网上舆论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5年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遵守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教育系统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事件。
第二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确保三门县教育管理部门网络、学校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三门县教育系统网络上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县教育局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为升
副组长:郑志华
成 员:梅 翔 江 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郑志华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网络的安全应急工作,处置教育系统内信息网络的突发事件。
各级各类学校均要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各校校长担任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校长是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指导学校信息网络的安全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 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前与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前,县现代教育中心、各学校要预先对网络安全事件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开展网络安全事件调查,编制网络安全事件防治规划,并规划建设网络安全事件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处理网络安全事件讯情信息。
加强网络安全事件险情巡查。县现代教育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网络安全事件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网络安全事件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属于大型网络安全事件的,在向教育部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二)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网络安全事件级别,并立即将事件情况向工作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条 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县现代教育中心、各校要严格执行网络巡检制度,做好三门教育网、校园网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处置网络安全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应首先区分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是否为自然网络安全事件或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为自然网络安全事件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账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网络安全事件,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要判定网络安全事件的级别,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在大型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或上级领导通知的特殊时间内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可以同时由教育局向公安局相关部门汇报。中、小型级别的网络安全事件,必须向教育局及学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网络安全事件的级别,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网络安全事件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可根据网络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学校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网络安全事件,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网络安全事件警报解除。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网络安全事件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教育局及学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宣布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八条 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前的人员值班,网络安全事件处置过程和网络安全事件后重建中的人员在岗与战斗力。
第九条 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强劲与安全,网络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和网络安全事件后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第十条 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以确保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训练和演练
加强网络用户的防范知识的宣传普及,确保师生文明上网,增强用户的防范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应急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预案由三门县教育现代教育中心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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