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强化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引导教师根据学校规划、教师个人发展计划以及学生发展的需求,不断反思自己的发展现状,不断确立新的成长思路,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不断创新,使自己专业能力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2、自主性原则: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挖掘教师自身发展的潜能,开拓发展时空,发挥教师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师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
3、激励性原则:即注重横向比较的评价方式,更注重教师自身发展的纵向比较,鼓励教师在不同阶段,不同基础的情况都能不断获取成功的体验,以形成自我发展的动力 。
4、评价主体多元的原则:教师评价采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相结合的多元化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运用,便于测评。
三、评价项目
师德、出勤、教学工作(教学常规、教研科研、专业发展成果、学生评教)、教学成绩
四、评价权重(1000分)
师德100分、出勤100分、教学工作400分(教学常规260分、教研科研90分、专业发展成果30分、学生评教20分)、教学成绩400分、
五、评价方式
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学校评价
六、评价标准
1、职业道德100分
(1)评价要点:教师要严格遵守《阿依丁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阿依丁学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评价方式:通过领导评议、教师互评、学生评教、家长评教进行考核。
(3)失误扣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一经查明,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认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为“不合格”,一律实行缓聘或待聘;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予以查处,依法解除其教师职务;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A、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言论的;
B、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明令禁止的活动的;
C、道德品质败坏的;
D、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E、以教谋私,乱收费或向学生推销商品,索取钱物的;
F、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G、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2、出勤100分
根据《克孜勒博依乡阿依丁小学考勤制度》量化计分。
3、教学工作400分
(1)教学常规260分
按照《克孜勒博依乡阿依丁小学教学常规考评细则》由教导处量化。计划5分、备课60分、上课110分、作业批改60分、检测20分、总结5分。
(2)教研科研90分
按照《XXXXX小学教科研量化考评办法》量化计分。学习与研究15分、教科研活动及培训40分、课题研究15分、研究性学习10分、课程开发10分。
(3)专业发展成果30分)
依据《XXXX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成果计分办法》计分。最高分不能超过30分。
(4)学生评教20分
依据〈〈学生评教表〉〉,根据学生评价教师的实际得分,最高得分者为20分,其他教师得分为自己实际得分除以最高得分乘以权重分。
4、教学成绩400分
(1)教学成绩基础分为400分。
(2)教学成绩计算分母
A、非毕业班成绩计算分母为所教班级建档人数加减正常学籍变动。
B、六年级下学期学科成绩计算分母为所教班级建档人数正常学籍变动数-学校春季招生人数
(3)教学成绩计算项目:任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科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学科后三分之一学生的平均分。
(4)教学成绩计算办法
以全乡各年级、各学科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后3三分之一学生的平均分为基准,任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科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后三分之一学生的平均分与之对应相比较,平均分、后三分之一学生的平均分每增减1分,在成绩基础分(400分)上加减2分;优秀率、及格率每增减1%,在成绩基础分(400分)上加减2分。
( 5)教师教学成绩考评分=400分 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学科后三分之一学生的平均分+学科奖励分+教学成绩奖励分。
(6)学科奖励分(20分):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在全乡学科排位之和进入全乡前10位给任课教师奖励分,低于前10位不得分。总分20分,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18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分数减少2分。
(7)教学成绩奖励分(30分)
A、接替新班级教师教学成绩奖励分,以新接替班级教学成绩与同年级同学科教师成绩差值为基数,平均分每上升1分,优秀率、及格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奖励1分,此项得分加入综合考核,只计算交接当学期。
B、以学年度为单位,第二学期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在新泰市同学科排位之和比上学期每升高一个位次,给同科教师加5分。
C、特优生得分,所教班级,总分进入全乡前5%的学生,每有一人,给任课教师加5分,任课教师该项得分为所得总分除以任教班级数。
七、评价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价小组,负责制订教师发展性评价的计划,确定评价范围,组织制订评价标准,开展评价的实施。
教师发展性评价组织实施机构
组 长:XXX
副组长: XXXX
成 员:XXXXXX
八、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
1、本方案的评价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树先、评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2、是教职工当年度聘任的重要依据。
3、教师考评结果上报教育办公室,有重大失误者按教育办公室规定实施。(注: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并通知全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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