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策的修改,现对2015年推送的就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做以下方面修改:
1、毕业生档案去向中,择业代理已经取消
2、人事代理费用已经取消
修改好的就业手续内容如下:
毕业生签约及就业派遣手续办理流程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
我校每年为毕业生发放四份统一印制的推荐表,其中三份由学院发放到学生本人,一份由学院存档。个别单位如需出具省毕就办印制的推荐表,可从学校就业信息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后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学院签章后到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印学校就业章。
在我国目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阶段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单位愿意接收、学校审核同意派遣的协议。因此,它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合同效力。
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务必妥善保管,不要损坏、丢失,不得转借、转送他人办理有关手续。毕业生如单方面违约,不履行就业协议,又未能妥善处理好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或给学校就业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就业协议书》是为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由用人单位、毕业生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其作用是监督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履行各自的义务,保护各自的权益,最终达到毕业生能够顺利到用人单位报到的目的。
因此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时,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1)要注意弄清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只有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才拥有录用毕业生的自主权,因此,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前,要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以免造成损失。
(2)要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学校应最后签章。但在实际工作中,为方便毕业生就业,部分学校在发放协议书之前先盖好学校党总支公章和学校就业专用章,再交用人单位签章。这样一来,毕业生应该特别注意三种情况:
1、经用人单位应聘考核合格后,毕业生将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及时签章并将协议书中的学校联、毕业生联交还毕业生,以便毕业生办理其他就业手续。毕业生要防止用人单位拿了协议书迟迟不肯签章,一拖再拖,突然找个理由说不录用了,耽误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约的机会;
2、个别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便在协议书上增加一些毕业生不愿意接受的条款,待毕业生提出异议,协议已经用人单位盖章生效,若要违约,毕业生又不得不承担赔偿责任;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不将有效协议书上交学校,不履行就业协议,致使学校无法将毕业生的实际就业去向列入就业方案,未将毕业生派遣到协议单位,从而造成学校违约,损害学校声誉。
(3)双方协商条款的内容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具体问题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协商条款一定要在备注栏中书面说明,并由双方签章。
备注栏中需要注明的条款一般有以下三类:
一是关于工资福利待遇,住房条件,服务期限等。
二是明确违约处理办法,如规定违约金数额。
三是考研出国问题,若毕业生考研待录或准备出国,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定要注明“毕业生考研录取或办理出国手续后,协议自行解除”等相关内容。
(1)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共同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提出不愿意履行协议的;
(2)毕业生自愿报名,参加学校或学校组织的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活动,经用人单位考核,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接受意见后,毕业生提出不愿意履行协议的;
(3)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以后,毕业生提出无理要求或提出用人单位不愿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领取报到证后,不按时到就业单位报到的;
(5)已被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或报考硕士研究生待录的毕业生,仍坚持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并不在协议书中作任何说明,最终不履行就业协议的。
就业报到证即全国不同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我省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签发),列入当年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有的有效证件。
报到证对高校毕业生的作用:
一、证明持证人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作为高校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的报道凭证;
三、接转毕业生个人档案和户籍依据;
四、毕业生工作后转正和干部身份证明;
五、计算工龄起始时间的依据;
六、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报到证》如何签发和改签?
1、签发形式:
(1)毕业生到有人事接收权的用人单位就业的,省就业办将报到证直接签发至用人单位;
(2)未就业的毕业生或毕业生到没有人事接收权的用人单位就业的,省就业办将报到证签发回原籍。
2、签发对象:
纳入当年国家就业方案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普通毕业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结业生可签发报到证,并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字样;肄业生不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范畴;毕业时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带毕业后以新学历签发。】
3、改签
是指在毕业后两年内,因新单位接收,必须重新签发报到证的一种做法。毕业两年后改变工作单位的不再办理报到证改签手续,只可通过人事调动程序进行。
改签需要的材料:
(1)原用人单位解约函
(2)原报到证
(3)有效的单位接收函
4、省内院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改签
(1)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凭原报到证、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办理
(2)原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需改签至新单位的,凭原报到证、原用人单位解约函和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办理;需改签回原籍的,凭原报到证、原用人单位解约函办理
没有《报到证》会影响就业吗?
《报到证》是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门转接档案等手续的凭证。如无《报到证》,则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1)异地或原籍均无法办理落户
(2)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将不予接收毕业生档案
(3)国有企事业单位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工作人员
《报到证》丢了怎么办?
(1)补发原件
毕业生毕业一年内的,可申请补发原件。
(2)开具遗失证明
毕业超过一年的,可补办与原件同等效力的遗失证明。
毕业生办理时携带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丢失补办申请。招生就业处审核上述材料后开具介绍信到江西省教育厅毕就办进行办理。
毕业生档案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该生的高考成绩、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表现情况、奖励、和处分情况、家庭状况等内容,这也是大学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毕业后,学籍档案中放入了毕业生的派遣证,由学校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专门的档案接收机构,就成了个人人事档案。
(1)档案与个人的关系
档案与工龄
档案与福利
档案与因公出国政审
(2)档案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用人单位在人事任免、考核时都要用到员工人事档案,为人力资源选拔和使用起到重要参考作用。
就业派遣说明及相关注意事项
①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凭正式有效的接收函;
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合资独资企业凭有效的《就业协议书》;
③有些省份除了凭有效的《就业协议书》外,还要求有当地人事部门的审批表。
①江西省生源派遣到各地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
②省外生源派遣回原生源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些省份直接派遣到原生源地人事局。
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其相关人事业务,代理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精神,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是现代人事管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
“人事代理”期间,毕业生自挂编之日起计算工龄,代理单位为毕业生办理职称评定、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毕业生落实单位后,视为工作调动,其相关手续由代理单位为毕业生办理。
毕业生自愿到人才服务中心挂编,本人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凭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可派遣到人才服务中心。
注意:派遣到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不允许再办理改派,只能办理调动。
应届毕业生在派遣到用人单位后,因各种原因要求离开原单位并找到新的接收单位,在征得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同意后,凭新的用人单位有效接收函、原用人单位同意改派函、原派遣报到证可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要改派的单位与原单位在同一个城市的,可以在当地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办理改派;如果是跨省份、跨地区的,则要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
毕业生档案去往哪里?
毕业后升学的毕业生档案
由档案管理中心依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寄往升学高校
已就业或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档案
按报到证上信息,寄往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专门的档案接收机构
毕业期间出国或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档案
原则上按报到证开具信息,寄往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相关教育部门(省内为地级市教育局)
毕业后具体档案去处,可查询:
(1)档案管理中心网站
http://dag.jx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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