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春市人民政府文件

长府通告〔2015〕7 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使用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均属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对象。

二、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三、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测量、登记发证。

四、调查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向使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发出地籍调查指界通知书,并到各单位、各户进行现状地籍调查、核查每宗地的位置、权属、界址和地类等情况。使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履行现场指界义务,并提供地籍调查所需房屋产权证件、土地使用证件及法人单位指界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针对农村房屋的实际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还应当实地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重点调查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筑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

五、每宗土地的界址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权利人到现场共同指界,界址确定后,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或者单位公章,填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指界委托书等相关表簿。

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可委托代理人指界,并现场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六、调查过程中,如一方缺席,其宗地界线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及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双方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人员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实际使用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

七、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单位和个人住户院落进行测量时,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及时提供方便,不得无故阻挠和干扰工作人员作业。

八、使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应当持相关资料向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分局提出申请。经依法审核后予以公告,公告期限30天,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九、宗地上设置的测量标志和宗地界标是依法进行地籍测量和确定土地权属的重要标志和依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移动和毁坏。

十、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除缺席指界重新提出划界申请外,不向使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法人员利用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非法收费或者非法活动,请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举报,举报电话0431-88779323。

十一、本通告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8月6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宅基地确权需要什么资料?5种情况不确权!无证房屋能确权吗
四川、安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文件
行业报告|不动产测绘调研报告摘录:不动产测绘工作开展的情况
县长范宜军: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农村宅基地新规(释疑了几个难题)
你家的宅基地有证吗?值得收藏的宅基地确权登记新规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