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07月20日 访问量:147 来源: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 告 单
日期: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义办第72号
来文
单位
人力社保局
收文
日期
2012.06.21
文件
编号
义人社
〔2012〕54号
文件
内容
关于要求调整2012年度社会保险最低、最高缴费工资基数的请示
办理意见: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社会保险最低、最高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如下:
1.从2012年7月1日起,2012年度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1790元/月,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4000元/月;社会保险最高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8930元/月。
2.从2013年度起,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抄:市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市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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