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彬,张世超,杨宇峰,石岩
张景岳是明代著名的医家,为温补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张氏论医首重阴阳,提出“阳非有余,阴本不足”的观点;他善治虚损病证,基于“阴中求阳,阳中求阴”的理论,提出“阴阳相济”的法则;对消渴有独到的认识,见解鲜明,体现其学术思想精髓。
《景岳全书·三消干渴》承前人之旨,将消渴之诊疗理论阐释得清晰、全面而系统,对消渴诊疗理论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遵循中医理论框架构建的基本方法与步骤,梳理张景岳论治消渴的诊疗理论框架,现阐释如下。
张氏认为消渴证有阴阳之别,首次明确阴消的含义,强调阳虚在消渴病中的重要地位。
张氏认为“多渴者曰消渴,善饥者曰消谷,小便淋浊如膏者曰肾消,凡此者,多由于火,火甚则阴虚,是皆阳消之证也。”
由火热邪气煎灼阴津而致阴虚,此种阳热消灼阴精,即为阳消证,表现为多渴、善饥、小便淋浊如膏脂状。后世医家多宗此论,认为“阴虚燥热”为消渴病发病之关键。而对于阳虚致消的阐述则鲜有提及,张景岳究其偏颇,认为早在《内经》时期,已有关于阴消的论述,只是前人并未重视而已,认为凡是阴阳血气之类逐渐消败的,不能完全从火而论,如《气厥论》曰:
“心移寒于肺,为肺消,饮一溲二,死不治。此正以元气之衰,而金寒水冷,故水不化气,而气悉化水,岂非阳虚之阴证乎?”
元气衰败,肺肾虚寒,不能蒸化水液为气,然而气皆化为水,这便是张景岳对于阳虚阴证的完整阐释。又如《邪气脏腑病形篇》中提及五脏脉细小的,皆属于消瘅,显然,不能把微小的脉象认为是有余的阳证。
同时,张景岳指出,凡治三消,无论阴消、阳消,临证“必当察其脉气、病气、形气,但见本元亏竭及假火等证,必当速救根本,以资化源。”若一味清火,必然会导致阴阳两伤。
张景岳论治消渴,无处不体现中医“四诊合参,辨证论治”的诊疗特点,对于消渴病的临床诊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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