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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主要职能
1.研究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高新区发展的状况和问题、为科技部宏观决策提出建议和对策;研究提出火炬计划、国家高新区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建议。
2.研究我国技术市场发展的状况和问题,提出技术市场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为科技部宏观决策提出建议和对策。
3.承担火炬计划管理办公室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承担火炬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产品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
4.负责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日常管理,为高新区的发展提供咨询与服务。
5.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组织实施工作。
6.承担全国技术市场日常运行管理,以及登记、统计、培训、信息、技术转移等工作;联系和协调全国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和产业化咨询服务等工作。
7.研究提出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孵化器的日常管理;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技术交易机构、海外科技园、创业投资机构等的管理。
8.承担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工业领域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兴贸行动专项等的组织实施工作。
9.承担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化工作;承担火炬计划产业化基地的管理工作。
10.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融资政策建议,组织并推动科技风险投资工作。
11.承担编制《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及技术出口产品目录等工作。
12.负责火炬计划国家级高新区统计的专项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统计、宣传、信息、培训以及国际合作等工作。
13.承担科技部有关司局委托的工作。
14.承担科技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业务处(室)职责
名称
主要职责
办公室
1.贯彻落实国家和科技部关于事业单位的方针政策,拟订中心内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协助中心领导协调中心行政事务,承办文件审核、文件收发、文件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工作计划、工作督办、会议、保密安全、信息安全等工作。
3.承担中心后勤保障、消防、保卫及突发事件等工作。
4.承担中心财务、资产和经费管理等工作,配合计划处编制相关管理费预算。
5.协调安排中心领导的日常活动。
6.承担中心所属企业实体的管理工作。
7.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干部(职工)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承担中心内设机构、职责、岗位、编制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3.承担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录、聘任、转任、考核、监督、奖惩、离退休、辞职、辞退、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
4.承担中心工作人员工资、休假、津补贴、奖金等福利管理工作。
5.承担中心党委办公室工作和中心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民主党派、工会及群团组织。
6.承担中心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有关事项报告的管理工作。
7.承担中心内部干部职工培训工作。
8.承担中心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9.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计划处
1.承担科技部火炬计划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业务的协调办理工作。
2.承担火炬计划、创新基金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级高新区、技术市场、重点新产品计划等专项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
3.承担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等的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
4.统筹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等专项、计划资源,提出各类计划项目之间配合、协调的建议和措施。
5.承担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等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6.承担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和后期管理工作的组织工作。
7.组织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的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8.承担各类专项计划的资金拨付工作。
9.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调研与统计处
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工作发展现状、趋势和相关问题的研究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2.承担中心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方面的研究课题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重大调研课题。
3.协调国家高新区、技术市场、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等专项工作的政策调研工作。
4.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讲话、重要报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5.承担火炬计划、国家高新区、创新基金、技术市场及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工作的统计工作。
6.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与培训处
1.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有关的人才战略、人才政策、人才规划,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年度培训计划方案建议,并组织实施。
2.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培训基地指导与咨询工作,承担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审工作,组织培训师资队伍,组织开展重要培训工作。
3.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化的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各类新闻传播机构。
4.配合各类重大会议和活动,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重大宣传工作。
5.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相关的文化建设工作。
6.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合作处
1.承担中心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协调工作,提出中心年度外事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火炬计划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国际化工作,开辟并建立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推动国际技术转移及国际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
3.承担有关国际化促进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4.承担“科技兴贸”的工作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有关管理工作。
5.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新区管理处
1.承担高新区发展现状、趋势和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2.承担国家级高新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编制国家高新区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国家级高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为高新区的发展提供咨询与服务。
4.承办高新区的扩区、改变区位与升级的审核工作。承担省级高新区联系工作。
5.承担对国家级高新区的考核与评价工作和编制年度发展报告工作。
6.承担高新区各类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任务。
7.承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8.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孵化器管理处
1.承担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发展状况、趋势和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与措施。
2.承担对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编制有关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标准、管理规章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工作。
4.承担协调、组织和建立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工作体系和工作规范。
5.承担各类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申请受理、认定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编制相关年度发展报告。
6.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受理处
1.承担推动和指导地方创新基金工作。
2.承担编制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文件。
3.承担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4.承担创新基金的创业项目管理工作。
5.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培训工作。
6.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7.承担推动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8.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审理处
1.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审查标准的制定。
2.承担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的评估、评审意见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承担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4.承担创新基金项目年度指南的编制工作。
5.承担项目评估机构的组织管理工作。
6.承担外部委托的项目评审评估工作。
7. 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监理与评价处
1.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监理验收管理方式研究,提出管理规范,制定规章制度。
2.承担创新基金评价体系研究,建立评价体系,归口管理评价工作。
3.承担创新基金各项目监理验收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4.承担创新基金各项目类别监理验收的管理工作。
5.承担创新基金各项目类别的信访、举报答复工作。
6.承担创新基金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7.承担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市场管理处
1.研究技术市场发展状况、趋势,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2.承担技术市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编制有关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
3.承担科技部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国技术市场日常运行管理,联系和协调全国技术市场管理机构。
4.承担规范技术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技术市场信用体系工作,推动技术市场的环境建设。
5.承担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工作和组织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6.承担全国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国技术交易机构的管理工作。
7.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处
1.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认定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工作。
2.承担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
4.指导与监督管理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工作。
5.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
6.承担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7.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业集群发展处
1.承担产业集群现状、趋势和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2.承担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参与相关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
3.承担产业集群标准、管理规章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工作。
4.承担产业集群的受理、认定、考核和评价的工作。
5.承担产业集群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工作。
6.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色产业基地处
1.承担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现状、趋势和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2.承担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认定、考核和管理工作。
3.承担生产力促进中心有关过程管理工作。
4.承担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考核评价标准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
5.联系行业组织,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组织新兴产业和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研究。
6.承担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7.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融发展处
1.承担相关科技金融政策调研,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2.承担引导基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参与相关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
3.承担引导基金项目的受理、评审、立项建议、合同鉴定、监理和验收工作。
4.联系有关金融机构,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5.承担中国技术创业协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6.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果推广处
1.承担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发展现状、趋势和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2.承担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有关的规划编制工作,参与相关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
3.承担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受理、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提出年度计划建议。
4.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示范以及产业化的咨询服务工作。
5.组织和承担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相关会议、展览等工作。
6.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信息处
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包括火炬计划、创新基金、技术市场、重点新产品计划)的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2.承担中国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络系统、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3.承担中心门户网站、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4.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邮政编码:100045
值班总机:010-88656100
传    真:010-8865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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