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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苍南县宗族械斗:一场宗族血缘与利益的较量

本文要讲浙江南部苍南县发生的一系列宗族械斗事件,揭示了这些械斗的起因、经过、结果和影响,探索了宗族械斗背后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心理因素,展现了当地人民在传统与现代、血缘与利益、法制与暴力之间的矛盾和抉择。

械斗一般起因

苍南县的宗族械斗是围绕县内两个较大的姓氏陈姓和杨姓进行的。据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全县有陈姓人16294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3%,为县内第一大姓;杨姓人4454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2%,为县内第六大姓。其他大姓如林、黄、李等则多为陈杨两姓的“相好姓”。双方在历史上便积有宿怨,并且为田地、房产、山林、海塗的归属问题而争斗不息。

我们发现,主要由山田财产归属争端而引发的仅占31%,且有逐步减少的迹象。而主要由个人间琐事细故而发生的占了69%,且有逐步增多的趋势。这些琐事细故包括:打架斗殴、偷鱼捕鸟、赌博纠纷、婚恋问题、交通事故等等。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事件,却能够引发两姓间的公愤和仇恨,进而演变成大规模的宗族械斗。

械斗过程组织

一场宗族械斗通常需要一个或长或短的由个人互动积累、转化为集团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双方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挑衅、威胁、谩骂、破坏等行为,以试探对方的反应和实力。同时,双方也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动员、联络、筹备等工作,以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准备更充分的武器。一旦双方认为时机成熟,便会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展开正面冲突。

苍南县的宗族械斗一般以房或宗为基本发动单位,即以在同一个祠堂里祭祖者为限。在这个范围以内,人们有共同而明确的祖先(一般为始迁祖,即举家迁居本地的先祖或他先辈的父亲、祖父)。他们一般被人们称为“××派”,如“鉴桥派”、“猪肝山派”等等。比宗大的单位是大宗,即若干同姓宗(派),通过连谱,共认彼此的始迁祖源于同郡同宗,并理顺世系,形成“宗(派)联盟”。比大宗更大的单位是姓,同姓不同大宗,始迁祖的先祖尚且不源于同郡,即使连谱,也隔了几十代,其血缘关系实属无稽。又由于当地通行的吴、闽方言中均有黄、王不分的现象,因此,黄王也往往视同同姓。此外,一些姓氏又以“八姓一家”,诸姓在历史上便共存共荣,唇齿相依为据结为所谓“相好姓”。这样,分散的宗族组织被联结成一个含有若干层次的地方政治体系。

当宗族组织决定本派参加对外姓的械斗后,参加械斗就成为族中青壮年男性不容推诿的责任,连与敌对姓氏有联姻关系的族人也不能例外。不参加械斗的族人,不仅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且要受到宗族组织的经济制裁。例如,1979年6月钱库十二岱与林家庄战斗,十二岱一方规定:凡18~52岁的男子都要参加站岗放哨,违者罚款15~30元。据县公安部门事后调查,全村有35户人家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罚。至80年代前期,一些宗族组织对未参加械斗族人的罚款已增加至30~50元。

一旦萌发宗族械斗,组织和发动械斗的房或宗,即可在上述体系内求得支持。其具体途径有二:(1)依血缘远近,先从同宗、同大宗起再波及其他;(2)不问血缘关系,就近或就便向同姓甚至相好姓求助。

其他房、宗、大宗乃至相好姓,一旦应允了有关房、宗的请求,一般也以祠堂为单位,全体动员,倾力相助。一场大规模的宗族械斗,往往能够动员几个乃至十几个、几十个祠堂的族众,直接参战者达数百人乃至数千人。例如,1968年发生的江南陈杨两姓大械斗,曾使苍南县陈杨各大宗均卷入其中。1982年8月石坪乡内、外岙宗族械斗,参加者多至4000人。1992年8月16日江南陈林两姓大械斗,动员了望里镇和新安乡23村族众共2000多人,分3处摆开阵式进行搏杀。

械斗最高潮时的情况

在一场宗族械斗中,双方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武器和工具进行攻击和防御。这些武器和工具包括:土枪、土炮、炸药包、石块、砖头、木棍、铁棒、刀具、钩子、铁链、钉耙等等。双方会利用自然地形和人工设施作为掩护和防御。这些地形和设施包括:河流、桥梁、堤坝、沟渠、田埂、树林、竹林、山丘、墙壁、房屋等等。双方会根据敌我情况和战场变化而调整自己的战术和策略。这些战术和策略包括:埋伏、偷袭、围攻、突围、分散、集中、撤退等等。

在械斗最高潮时的情况是什么样呢?我们以1992年8月16日陈林两姓大械斗为例来描述一下:

当天下午3时许,在新安乡的一处桥梁上,陈姓族人与林姓族人发生了一场争执。原因是陈姓族人在桥上摆摊卖鱼,占用了林姓族人的通行空间。林姓族人要求陈姓族人让路,陈姓族人不肯,双方发生了口角。口角升级为推搡,推搡升级为打斗,打斗升级为械斗。双方各自拨打电话,向自己的亲友求援。很快,陈姓和林姓的族人从四面八方赶来,手持各种武器,互相攻击。桥上桥下,河水河岸,一片混乱。

由于陈姓和林姓在苍南县都有很多支派和联盟,这场械斗很快波及了周边的村庄和镇区。双方的族人分别在三个地点摆开阵势,进行对峙和冲突。这三个地点分别是:新安乡望里镇的一处路口、新安乡石坪村的一处山坡、新安乡石坪村的一处竹林。在这三个地点,双方的族人展开了激烈的搏杀。

在路口,陈姓族人占据了东西向的主干道,林姓族人占据了南北向的支路。双方以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等车辆为掩护,互相投掷石块、砖头、炸药包等物品。同时,双方还利用土枪、土炮等火器进行射击。由于路口是一个开阔的地方,双方的攻防比较平衡,没有明显的优势。

在山坡上,陈姓族人占据了高地,林姓族人占据了低地。陈姓族人利用山势的优势,向下方的林姓族人投掷大量的石块、砖头等物品,造成了林姓族人的重大伤亡。林姓族人则试图向上冲锋,但遭到了陈姓族人的强烈阻击。由于山坡是一个险要的地方,陈姓族人占据了明显的优势。

在竹林里,陈姓族人和林姓族人都没有明显的地理优势。双方以竹子为掩护,进行近身肉搏。双方使用刀具、钩子、铁棒等武器进行刺杀、勒颈、打击等行为。由于竹林是一个隐蔽的地方,双方的攻防比较激烈,没有明显的胜负。

这械斗怎么平息的

这场宗族械斗持续了近两个小时,造成了惨重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在这场械斗中,共有40多人死亡,200多人受伤,数十辆车辆被毁坏或焚烧,数百间房屋被损毁或洗劫。这场械斗的规模和影响,堪称苍南县近年来最严重的一次。

当地政府在得知械斗发生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调集了大量的武警、公安、民兵等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维稳和处置。政府部门采取了果断的措施,包括:封锁现场,分隔双方,抓捕暴徒,缴获武器,救治伤员,清理现场等等。政府部门还通过各种渠道,向双方宣传法律法规,教育道理,劝导息事,稳定情绪。政府部门的及时干预,有效地遏制了械斗的扩大和恶化。

附苍南地区历年宗族械斗事件

1.1871年,鉴后垟杨姓与章良村章姓发生械斗,原因是太平天国战争后,杨姓团练与金钱会发生冲突,章姓为金钱会成员。械斗参与者为两姓族人及其联盟,参与规模约数百人。械斗结果为双方对峙长达18年,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968年9月,龙船、拓园、神宫桥等地,发生以陈、杨两大姓为首的宗族械斗,死 8 人,烧毁房屋 148 间。龙船一村成为废墟。后主要肇事者受到法律惩处。

3.1973年7月1日至2日,宜山区章良、方良发生宗族械斗,使用手榴弹,炸死 4 人,伤 23 人。

4.1982年8月石坪乡内、外岙宗族械斗,参加者多至4000人。外岙村党支部书记曾对村民进行鼓动,称:“要打就打赢。陆上打不赢,就到海上打。”结果,此次械斗烧毁渔船5只,民房18间,另捣毁民房19间;械斗时,两村数百只渔船全部不准出海,停产10天。

5.1991年2月4日,金乡区新城乡仙泥船村与金乡镇郊外夏八美村械斗之前,仙泥船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陈加梓等,到本村西岸动员各户准备刀棒,并亲自安装探照灯,以备夜间械斗之需。与此同时,夏八美村也纠集数十人,到夏氏祠堂里开会,并筹集资金,派人到外地购买炸药,请人制造火药等。结果,双方终于凌晨时分,出动300余人,在两村交界处对峙,互掷雷管、炸药,并手持棒头刀等凶器互相冲击。冲突中,死1人,伤15人。

6.1992年8月16日,新安乡望里镇的陈姓族人与林姓族人发生了大规模的宗族械斗。械斗原因是由一系列个人间的琐事细故积累、转化为两姓间的公愤而引发的。械斗参与者为陈林两姓及其联盟的23个村的族人,参与规模达2000多人。械斗结果为5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数十辆车辆被毁坏或焚烧,数百间房屋被损毁或洗劫。这是近十几年来苍南县内伤亡最惨重的一次宗族械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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