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是生活中偏偏就有人借钱不还,朋友为此“撕破脸”。为预防这种事儿,最好是借钱时候用“正规手续”,按法律办事。
这是我国首个民间借款合同范本。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用途;
5、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7、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8、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1、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明确;
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4、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从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定》将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划分成“两线三区”。
第一根线,法律保护固定的利率为年利率24%,少于等于24%的年利率都受法律保护。
第二根线,年利率36%,超过36%的年利率无效。
以24%和36%为界,划分了三个区。
1、无效区
简单来说,约定年利率超过36%的,无效,即使借款人已经向出借人支付,都可请求法院判决返还,这部分是无效区。
2、司法保护区域
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24%,法院予以支持,这就是司法保护区。
3、自然债务区。
约定年利率超过24%但未超过36%的,法院不支持也不干预,债务人愿意还的就还,债务人不愿意的,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不会支持,这就是自然债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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