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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乡土中国》,终于领悟如何振兴乡村!

我国有着悠久的农耕文明,在几千年的不断演变与前进中,到现在社会基层依然维持着稳定的乡土秩序与社会文明,是一种沿袭已久的社会文化形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会轻易随着政权和制度的变化而消失。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如今我国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对稳定乡土秩序的一种更新与改造,要想在现代化发展中拯救乡村,还需要了解乡村千百年来的发展格局,要透彻理解乡村自身系统的平衡性,以及如何达到的这种平衡,乡村在文化、道德、格局、秩序等多方面是如何有序运转起来的。只有了解乡村才能更好的、具有针对性的进行乡村振兴战略,才能让乡村在新时代的浪潮下进行蜕变而不是被摧毁重建。

到2017年末,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58.52%,比上年末提高1.17个百分点。这说明许多农村人民进城了,但现在乡村依旧是我国基层主要构成成分,农村与城市的关系如何平衡,是新型城乡关系构成关键。面对许多乡村逐渐凋敝,许多乡村青年进城,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成为问题,我们关于乡村淳朴、至诚的精神与记忆也逐渐减弱,产业凋敝,城市发展带来的扩张正在不断侵蚀乡村的生长。我国是从农耕时代走过来的,城市的前身也是乡村,因此我国人民或多或少都具有乡土性带来的一些特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的道德观人生观的构成,都与乡土中国的特征分不开。重现乡村昔日壮美的景观、景象、人文氛围,其实更是找回民族的一种精神,找回社会一种基础的运行秩序与道德规则。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之一。费孝通先生终其一生,费孝通先生都在探究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如何融通传统与现代,使二者保持富有张力的平衡?为回答这个问题,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乡村社会做了大量实地研究,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写就了这本《乡土中国》,较全面地呈现了变革前中国基层社会的样貌。

费孝通先生把中国广大农村基层社会概称为“乡土社会”,运用社会学的方法,从乡村社群、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剖析了乡土社会的机构及其特点、国民性格及其成因,生动展现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生活图景及独具特色的乡土文化中的人伦关系。虽然篇幅很小,但该书所提炼的问题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视野宏达,见解精辟,简洁明快。

乡土本色

本书开篇便指出,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与传统中国以农为本的经济体系密切相关——在农业社会,务农为生的人们固着在自己的土地上,并因水利合作和土地继承等原因而聚居在一起,生老病死都不能离开这片“乡土”,由此造就了中国的乡土社会。

费老自己曾经说过:“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乡村的乡土性最明显体现在土,人们要依靠土地生存,土是他们的命根,由生存方式决定了人与人在空间上的关系,是以团体为单位相互孤立的,这种团体的单位一般是村。乡村生活是具有地方性的,而在急速的变迁中,我们从乡土社会过渡到现代社会,使得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组成的现代社会也就无法用乡土社会的风俗来应付。乡土社会里,村落是具有规模并具备乡土特征的最小单位,村落里人与人之间从熟悉得到信任,这种信任没有根据,但却是形成乡风的基础心理,现代化社会让乡村内在的一些特征被摧毁,要想重新构建人与人之间热情、友善的态度,还需要一些措施来引导,慢慢恢复、重拾乡土的特色。

差序格局

费孝通先生以“差序格局”来描述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团体划分。团体界限分明,团体内的人享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团体外的人与此无关。这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格局,费孝通老师称之为团体格局。而在东方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差序格局,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一个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是乡土社会的一大特点。这个网络以个人为中心,是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原则而延展出的同心圆体系,中心势力越强,同心圆的层次和范围就越广,与其他同心圆的交错重叠也越多,由此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简单说,差序格局就是一个以己为中心的一圈圈相互交错的格局,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就是差序格局的体现。

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因之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道德观念是所有的价值标准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因此在对某个人做道德判断前,一定要问清对象是谁,对象和自己什么关系,才能拿出相应的标准来。

秩序体系

费老指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而不是法治。“风尚”是指“风俗、习惯、礼法”,在礼治秩序之下,习惯有着深远持久的影响,同时还包含着维系私人的道德的秩序和经验统筹的秩序。这些秩序在格局网络构成的框架下发挥着独特的效能,从不同方面引导和强制人们做出行为的选择与妥协。

“礼”作为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主要是在社会继替的教化中所养成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从内心主动服从。而法律不是让人因为敬畏而遵从,不守法律的惩罚是由特定的权力从外部所加之于个人的,所以法律也是从外限制人的。礼治的可能性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正好满足这种前提,但是礼治是不能适应变迁很快的社会,因为礼治是源于社会历史传统的,它是需要长时间的才能形成的。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因此礼治社会不会出现在变迁很快的现代化社会,这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所在。这也就形成了今天的法治社会,但我们能做的是在法治社会渗透礼治,以礼形成现代道德体系,而法来维持社会稳定。在乡村振兴中,礼治可以作为乡村人文发展模式推行,让乡村在现代化进程中展现我国传统的民族性与乡土性。

同意权力

同意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越复杂,这种权力也就越扩大,这种权力的限制,也就形成了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协作与分工。社会分工的结果是每个人都不能不求人而生活,分工对每个人都有利,这是经济的基础。如果别人不好好安于其地位所做他所分的工作,就会影响自己的生活,这时为了自己不得不干涉别人,同样如果不尽其分,也会影响别人,手被人干涉,这种被动接受的社会利益关系,使得人们各尽其能,团结协作。这就形成了村落存在的本质,就是群体内部个体之间的协作关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这种本质是关键也是基础,村民依附乡村的存在而生活,村民之间协同合作,共同为乡村的新风貌而付出,才能构建让大家都满意的新乡村,才能让乡村经济越来越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尽快实现,个体生活才会更好。

乡土社会的自然选择

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来行事,但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于是产生“需要”,因而有了“计划”。乡土社会运行的过程就是欲望不断得以实现的过程,欲望的实现是乡土社会运行的内容。乡土社会中契合人类客观生存条件的欲望才会成为文化的一部分而得以积累。从“欲望”到“需要”,就是从自发到自觉。乡土社会是自发的,缓慢变迁的,也是稳定的;现代社会是自觉的,快速变迁的,也是不稳定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靠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会帮他们选择最适合依赖传统生活的方案。

让乡村从凋敝重新找回生机,就要站在乡村自发生长的角度去考虑,乡村有自己生长的轨迹,不应该用城市规划的模式改造乡村。遵循事物的存在规律,把握乡村传统传承的方式,找寻丢失的乡村记忆,还需要社会中每个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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