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领正式身份证期间,市民可持户口簿到办证大厅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4、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5、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6、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晨报讯(记者 宋新 特约记者 孙晓兰)不少市民的身份证丢了后,选择补领正式身份证,但居民二代身份证的补领办证时间较长,可能会影响正常的生活。警方提醒,在这种情况下,市民可持户口簿到办证大厅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据介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1、首次申领身份证:持户口簿到办证大厅或户口所在派出所照相、办证。
2、身份证丢失补办:持户口簿到办证大厅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是否通过媒体声明身份证遗失本人自愿)。
3、外地户口迁入后换身份证:持原身份证和新址户口簿在办证大厅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5、委托办理身份证:户口在本地,人在外地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身份证,可以委托本地亲属代为办理。办理时需本人填写《办理身份证委托书》,并提交身份证照片电子版。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