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漫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孔子有句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说,自己不愿承受的事也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这是一种很高尚的道德境界,是儒家倡导的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它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以自己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这样才是道德的。它体现了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理念。
任何事物又是辩证的,作为社会的人,每个个体的素质水平及观点倾向又会存在一定的偏差,“己所不欲”也必定是千差万别。古代就曾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是一县令不喜吃肥肉,部下有二人打架,即罚他们吃肥肉,被罚者反而窃喜。看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亦非绝对真理。显然,县令是把该信条教条化了,以至闹出笑话。所以在具体运作中还需三思而行。比如你是一个图书馆长,不喜欢诗歌类刊物,若仅订阅新闻、散文、科技、小说类报刊,那么喜欢诗歌的人就有意见了。
在现实中还有另一种情况,即一些人喜欢将“己所欲强施于人”,(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他人。)如自己喜欢饮酒,就强迫他人也要陪饮,弄得人家狼狈不堪,其实这也是不道德的,因此己所欲也勿强施于人。
总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很高尚的道德准则,但在具体实施中必须以尊重他人及利他为中心,否则就会胡乱套用、甚至弄巧成拙。只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
具体的说,
己所不欲+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人所欲=可施于人。
己所欲+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欲+人所欲=可施于人。
(作者:林宝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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