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工作程序:一是拆迁申请的提出 ,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二是拆迁审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收到拆迁申请和规定提交的批准文件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给拆迁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获得许可证后,拆迁申请人就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其拆迁行为受法律保护。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三是拆迁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拆迁的补偿和安置签订书面协议,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所发生的民事关系主要是拆迁补偿安置,对于拆迁补偿安置以及相关的问题,拆迁当事人应该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界定。拆迁当事人必须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是拆迁的实施;拆迁的实施方式有两种,即自行拆迁和委托拆迁。五是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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