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大之间,颇见功夫,能相环抱,则有气韵回旋其中,稍一脱去,辄见破碎,纵有佳处,亦多受其妨碍。
诗自有语,须锻炼乃可倾吐,若以白话而应平仄,是为压缩,非为锻炼,用之于诗,如东施妆点,面目可憎。
讽时之诗,谓之刺,盖取其尖锐,用之于事,则取小而痛者,不当尽着泛泛。
律诗工稳,故须浑然,一篇之内,自相互支撑而成气象,若某联迥然突出,未必不佳,只全篇颠簸耳。
议论为诗,则须点人不到处,乃有可观,否则陈词滥调,不如不作。
作诗须一气持定,以竟全篇,不可稍泄,否则非止败于后,前味亦伤八九,故于联,对句尤须慎重,于篇,结句尤须慎重。
咏物之诗,写大易,写小难,列典易,合我难,故首重立意,先得物之旨,从我而出,若只据物而写,已然下矣。
一词一句,自有气质,趋同去异,集而成篇,谓之风格。若一篇之中,前取秾丽,后着平实,前取清畅,后着婉转等等,纵用意连贯,读来亦有支离之感。
辞有轻重,譬如典故,其涵义指事,自然有质,用之于诗,若对句不得典例相衬,不得情事相应,则一联倾斜,难以工稳。
诗欲弄巧,上者在意,下者在辞,藻饰篇章,不若化于落笔之先,且夫既欲得巧,自须求新,譬如花喻美人,用之已滥,难得亮眼。
作诗须简,绝句尤是如此,取材可泛,用材须精,据意拣选,若后果前因,冗余累赘,述之俱备,则如脑满肠肥,不见其骨。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