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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林业厅
索  引  号 : 002985990/201608-00011
信息分类 :  030400/00
内容分类 :  其他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安徽省林业厅
生成日期 :  2016-08-12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6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 林人函〔2016〕501号
关   键   词 :
关于开展2016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林业局,厅直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41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符合省林业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2013〕57号)中所列的条件要求。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2.职称外语条件按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精神执行。
3.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41号)精神,从2016年开始,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在全省林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中不作为必备条件。
二、评审机构
1.全省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安徽省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2.省直管县林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和厅直事业单位林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由安徽省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代评。
三、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各市、省直管县人社局、厅直单位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附件1);直接(破格)申报人员还应填写《直接(破格)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附件2);
3.《2016年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3,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用A3纸打印,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4.《2016年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附件4,用A3纸打印);
5.《个人业务自传》打印件1份,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取得的专业成果等,2500字左右,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字;
6.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凡在野外艰苦岗位以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长期从事林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论文数量限制,但须提供相应篇数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技术报告。另外,复印1篇本人代表性论文,供面试答辩命题使用,复印时须略去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
7.相关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字;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须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按照规定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2016年度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未按照要求选修科目,或达不到规定学时的,职称申报不予受理。
8.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
9.单位公示证明(附件6),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公示后,出具的公示证明;
10.《林业项目鉴定意见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每个林业项目鉴定表上须有2名同行专家对该项目的鉴定意见。项目鉴定专家还须填写专家本人主持或承担过的重大林业工程项目或重要技术开发、推广与课题研究等情况,并经专家所在单位审核确认(附件7);
11.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12.《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13.《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附件8,填好后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上)。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申报评审。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各类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材料,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林人〔2013〕57号和皖人社秘〔2016〕141号文件精神,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从严做好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在材料受理日期截止后,统一将申报人员的情况在“安徽林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对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人员当年评审资格,并从第二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材料报送由各市、省直管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二)2016年全省林业高级工程师将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面试答辩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安徽省林业厅网站(http://www.ahly.gov.cn/)“政务公开”栏“人事信息”中及时发布。
五、报送材料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地址:合肥市无为路53号)
联系电话:0551—62634096  62634091
联系人:余安庆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直接(破格)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2016年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4.2016年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林业项目鉴定意见表
8.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
9.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点击下载.zip
安徽省林业厅
2016年8月7日
抄送:各市、省直管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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