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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1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包洪新

  20136月5

目录

综述

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状况

水环境状况

声环境状况

辐射环境状况

环保重点工作

一、污染减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

四、声环境污染防治

五、固体废物与辐射污染防治

六、环境法制和执法工作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

八、环境信访处理

保障措施

一、综合改革

二、环保投入

三、环境监测和科研

四、创模复查和生态创建

五、意见和提案办理

六、公众参与和环境教育

七、业务交流

环保重要活动

 述

  2012年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十分紧张繁忙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生态为基的方针,以提升环境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创模复核、生态市创建、污染减排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污染减排扎实推进,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基本现代化考核时序进度;环境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生态创建实现新突破;环境监管效能和能力建设水平得到提升;绿色青奥区域大气联防联控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基本持平,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平稳。

环境质量状况

  2012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平稳,建成区空气优良率与上年持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优良。全市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符合允许限值,保持平稳。

一、空气环境状况

  1、环境空气污染指数

  南京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2012年日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平均值为75.7,较上年上升2.5个指数值,全年环境空气达到优秀和良好级别的天数为317天(API50为优秀, 50<API≤100为良好),占全年天数的86.6%,优良天数与上年持平。城市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2、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指标

  南京市建成区环境空气三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为0.102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5.2%,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3095-19960.100毫克/立方米),日均值达标率为86.6%;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为0.033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9%,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3095-19960.060毫克/立方米),日均值达标率为100%;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浓度为0.051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4.1%,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3095-19960.080毫克/立方米),日均值达标率为100%

  郊区县(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镇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于城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分别为0.088、0.0320.030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3095-1996)。

 

2012年南京市建成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指标浓度年际比较

  3、酸雨

  全市酸雨发生频率为31.9%,较上年上升1.0个百分点;降水pH均值为5.09,酸性弱于上年的5.02。城区酸雨发生频率为26.9%,较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郊区县酸雨发生频率为43.2%,较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状况

  2012年,全市共监测水环境断面279个,其中182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为65.2%,较上年增加了9.9个百分点;其中Ⅰ-Ⅲ类水体占所监测断面的51.3%,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劣Ⅴ水体占所监测断面的16.5%,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

  1、饮用水水源地

  北河口、上元门、城北、城南水厂、江宁区江宁水厂、滨江水厂、浦口区江浦、浦口水厂、六合区远古水厂、溧水县中山水库水厂和高淳县固城湖水厂等11个主要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状态,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

  2、长江南京段

  长江南京段水质稳定,除总磷超标0.2倍以外其它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划功能Ⅱ类水质标准。7条省控入江支流断面中有4个未达标,达标率与上年持平。

  3、秦淮河

  内秦淮河水质总体好于上年水平,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分别超Ⅳ类标准0.65倍、0.29倍和0.19倍,处于劣Ⅴ类水平;与上年相比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石油类年均值分别下降3.7%40.7%17.7%,生化需氧量年均值上升了24.6%。

  外秦淮河水质总体劣于上年水平,氨氮、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分别超Ⅳ类标准0.59倍、0.25倍和1.46倍,处于劣Ⅴ类水平;与上年相比主要污染指标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年均值分别上升19.1%215.4%,氨氮年均值下降11.6%,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与上年持平。

  秦淮新河水质总体优于上年水平,达到规划功能Ⅳ类标准,其中秦淮新河江宁段达到规划功能Ⅳ类标准,秦淮新河雨花段水质未达到规划功能Ⅳ类标准,氨氮超标0.12倍,处于Ⅴ类水平;与上年相比主要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和石油类年均值分别下降6.2%9.3%38.9%35.1%

  秦淮河上游水质好于上年水平,达到规划功能Ⅳ类标准,与上年相比主要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和石油类年均值分别下降2.2%、8.1%24.8%19.3%

  4、滁河

  滁河浦口段水质和滁河六合段水质均达到规划功能Ⅳ类标准,水质好于上年;与上年相比主要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石油类年均值分别下降6.4%、20.4%22.9%,生化需氧量年均值上升14.8%

  5、玄武湖

  玄武湖水质优于上年水平,水质未达到规划功能Ⅳ类标准,总氮超标0.3倍,处于Ⅴ类水平;与上年相比主要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年均值分别下降3.2%14.7%3.6%14.2%,石油类和生化需氧量年均值分别上升50.0%29.0%

  6、金川河

  金川河水质劣于规划功能Ⅴ类标准,主要超标项目氨氮、总磷和石油类分别超标3.7倍、1.6倍和1.9倍,所监测的4个水质断面均未达标。但与上年相比,金川河水质总体明显改善。

  7、固城湖

  固城湖水质保持稳定,湖区所设3个水质监测点均达到规划功能Ⅲ类水质标准。

  8、石臼湖

  石臼湖水质保持稳定,湖区所设3个水质监测点均达到规划功能Ⅲ类水质标准。

  9、湖泊营养化

  所监测5个湖泊中,按综合营养状态指数(TSI)评价,富营养化湖泊3个,占66.7%,其中玄武湖和石臼湖属轻度富营养化水平,莫愁湖属中度富营养化水平;中营养化湖泊2个,占33.3%,分别为固城湖和金牛湖。各湖泊富营养化程度无明显变化。

   

三、声环境状况

  201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6.5分贝,较上年上升2.2分贝,控制在55分贝标准以下较安静的覆盖面积比为37.0%,较上年下降19.2个百分点;三区两县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 53.9分贝,较上年上升0.7分贝。

  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8.4分贝,较上年上升0.5分贝,其中达标路段(低于70分贝)占总监测路段的81.4%,较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三区两县交通噪声 67.4分贝,较上年下降0.8分贝。

  城区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较上年上升3.1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84.4%,较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三区两县昼间达标率为100.0%,与上年相同;夜间达标率为93.8%,较上年上升4.2个百分点。

四、辐射环境状况

  2012年,草场门、迈皋桥、土桥等 8个省控辐射监测点的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在46.471.2nGy/h之间,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值范围内。草场门、瑞金新村等5个省控辐射监测点的电磁辐射综合场强(瞬时)在0.861.60 V/m之间,功率密度在0.200.68μW/cm2之间,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标准。

环保重点工作

一、污染减排

  20125月11,市政府下发了《南京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宁政发〔2012137号),继续从结构调整、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三个层面,大力推进污染减排,较好完成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1、严格环境准入

  我市项目环评管理严格把关,市级先后否决、劝退、易址或调整10多个建设项目,总投资上百亿元,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开展规划环评,完成了燕子矶新城、龙潭新城、液晶谷、方山地质公园、徐庄软件园和中山科技园四期等6个规划环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了具体优化调整意见;严格园区产业功能定位,做到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挂钩,全年新批工业项目进园率达100%

  加大环评限批力度,对红山化工园等实施项目限批。继续施行上市地块的环保预评估制度,对72幅地块在出让前进行了选址环境可行性评估,对其中28幅地块提出了土壤修复、退让、功能置换等调整意见或限制要求,从源头上避免了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2、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全市工业污染治理投入资金达到6.2亿元,其中环保补助资金1.1亿元,占总投入的17.7%。共实施了143个工业企业的废气、废水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工程。全市工业废水的排放总量为2.31亿吨,比上年下降了9.06%。工业烟尘(粉尘)排放量同比增加了0.5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提高了1.71个百分点。工业经济基本保持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的态势。

  3、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完成所有燃煤电厂的烟气脱硫工程,完成南化公司1-3号和梅山钢铁自备电厂1号、3号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并投入运行,完成南钢公司2180M2烧结机的脱硫工程并投入运行。完成华润热电公司4号机组、华能南京电厂1号机组、华能金陵电厂4号机组的烟气旁路拆除工程。完成华润热电公司3号机组脱硝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建成投运扬子石化热电厂2号燃煤锅炉烟气脱硝工程,成为中石化系统内首套满足新标准的烟气脱硝装置。

  4、“三高两低”企业整治

  20122月2,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和主城区域工业生产型企业搬迁名单的通知》(宁政发〔201231号),对第二批162三高二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企业集中进行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截止11月底,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整治任务。在162家“三高两低”企业中,对103家实施了关闭、淘汰,对4家企业实施了转产,对55家企业实施了提标升级,消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100余个,安全处置危险废物8000多吨,每年可减少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1000多吨和900多吨。

  5、项目减排

  全市共实施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农业源污染治理等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173个,南化公司12#机组脱硫工程、扬子石化2#锅炉脱硝工程、机动车污染治理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65个;全市40台燃煤机组和6台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已全部建成投运;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中,建成脱硝装置的已占到85%;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基本现代化考核时序进度。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南京桥北污水处理厂一期(10万吨/日)工程建成投运,完成大厂污水处理厂(4.5万吨/日)等10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全市新增污水收集管网300公里以上。同时建成城东和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

  通过全年努力,我市2012年COD排放量控制为10.89万吨,比2011年下降4.64%SO2排放量控制为12.14万吨,比2011年下降4.03%;氨氮排放量控制为1.75万吨,比2011年下降2.23%;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为15.68万吨,比2011年下降14.5%。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二、大气污染防治

  1、扬尘污染防治

  全市先后检查工地5400家次,督查工程项目413个,下达整改通知书81份,全面或局部停工通知书14份,红黄牌警示施工单位44家。创建扬尘控制示范区5个,先后在重点工地补助安装专业洗轮机88台套,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 完成密闭运输车改装310辆,租赁5台大型吸尘车对严重积尘道路进行吸尘保洁,购置7台小型道路吸尘机用于街巷道路除尘保洁,主要道路机扫率提高到60%。全市安装18台近地面扬尘报警系统,对各区扬尘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加强扬尘污染整治的通报制度,对各区县工地扬尘控制情况做到每周通报、每月讲评。同时在主要媒体发布“红黑榜”,公布问题工地名单。全市48个降尘监测点位,年平均降尘量同比下降21.2%,扬尘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

  2、机动车污染防治

  实施汽油油品升级。4月1日,我市在全省率先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汽油,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之后的第五个推行国四汽油的城市

  20129月13,市政府发布《关于对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通行的通告》,自11月1日起,将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汽车的限行区域扩大到长江以南绕城公路内和三区两县部分重点区域路段,限行面积达300平方公里,限行时段仍为每日7时至22时。与前三阶段限行相比,增加了国Ⅰ排放标准黄标柴油车的限行。

  全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不断完善年检制度,强化检测机构的监管,通过在检测站入口和检测工位上安装射频识别探头,利用车辆电子卡的识别唯一性,有效杜绝了换车、套牌检测等作弊行为。全年20个环保检测站累计检测机动车47.6万辆,首检合格率92.6%,总合格率98.7%。加大对黄标车、无标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查处力度,采用非现场电子执法手段,全年累计抓拍、筛查车辆9273万辆次,曝光处罚闯入限行区的黄标车、无标车7.7万辆次,推动了4000多辆黄标车淘汰。会公安交管部门路查抽检、遥测机动车2.6万辆,对316辆无标车下达了限期检测通知,对40辆超标车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

  市环保、发改、公安消防、公安交管、财政、质监、安监、交通及商务等相关部门,继续推进油气污染治理工程。通过政府1600万元的资金引导,带动企业1.24亿元的治污经费投入,完成279座加油站、6座油库、182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每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1.2万吨。

  3、秸秆禁烧

  针对夏秋两季秸秆集中焚烧的严峻形势,制定了《南京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全市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监督性巡查、空气质量预警,定期通过媒体公布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夏秋两季,强化区县政府的禁烧主体责任,对秸秆禁烧实施严格考核。开展了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秸秆禁烧宣传报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期间,在各类报纸共刊登秸秆禁烧相关报道83篇。秋季禁烧期间,首次在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开辟秸秆禁烧网页专栏,统一制作了650条秸秆禁烧宣传横幅和3000份秸秆禁烧宣传品向农民发放。

  4、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全市进一步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积极推进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截至2012年底,鼓楼、玄武、白下、栖霞、雨花台、下关等区共完成34台共109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其中主城所剩的部队、铁路系统的17台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改造,主城“禁燃区”内燃煤锅炉全部改造完毕。

  5、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全年共创建了20条餐饮示范街(累计135条示范街)和92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安装132套油烟在线监控。对300件重复投诉不满意的餐饮单位进行重点治理,76%餐饮油烟、噪声投诉在二次满意率调查时改评为满意。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

  水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合理规划、分步实施,分区分段、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样板先行”的基本思路稳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1、长江和太湖水污染防治

  编制完成《南京市“十二五”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长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12个骨干项目得到实质性推进,年内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

  我市制定了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督查计划,定期对高淳、溧水重点项目开展检查,及时跟踪项目进展,积极推进项目完成,力争提高项目完成率。全年,两县共计关停污染企业34家,对7家企业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开展了21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并建成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截止2012年度年底目前,列入我市“治太”责任书的12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

  2、“河长制”管理

  试点推行“河长制”管理,按照“一河一长”的要求,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制度。截至年底,全市13个区县的26条河道纳入“河长制”管理,分别由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担任“河长”,采取了截污控源、企业关停并转迁、河岸整治、疏浚清淤、生态修复、环境卫生整治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推进了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3、黑臭河道治理

  在推进“雨污分流”的基础上,继续对城市部分黑臭河道进行治理。13个区县的25条黑臭河道列入年度区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全面启动治理工程。截至年底,全市共17条黑臭河道完成治理,其余河道治理正在实施中。

  4、饮用水源地保护

  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组织完成了全省第二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基础调查;组织编制了《长江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及防范工程建设方案》。完成了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系统建设,组织开展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建设与修缮招标,对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完成了上元门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完成了江宁、浦口、栖霞等区7处影响水源地安全的砂场、码头、造船厂的拆除、搬迁等清理整顿工作。

  加强部门联动和交流合作,召开了2012年(第九次)全市饮用水水源地联席会议,在燕子矶饮用水水源地举行“2012年航海日水源地环境应急与消防演练”。

四、声环境污染防治

  组织编制完成了《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送审稿)》和《声环境保护规划(送审稿)》。

  全年共完成了43家重点噪声源的治理,及时办理噪声扰民信访投诉。2012年共接各类噪声扰民投诉17670件次,其中工业噪声占3.1%,施工噪声占91.3%,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占5.6%,均及时得到了处理,噪声投诉量较上年下降14%

  从严核准夜间施工并在网上公示。2012年全市夜间施工审批5212家次,较2011年(5394家次)减少3.4%521日至620日作为中高考施工噪声管理“严控”时期,全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 检查车辆700余台次,检查工地千余家次,及时妥善调处扰民矛盾,社会各界反应良好。

五、固体废物与辐射污染防治

  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012年,我市秉承“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就近转移”的固废管理原则,依托区域化转型升级的发展平台,紧密结合重点整治任务,扎实推进我市固废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211月,法国威立雅环境集团旗下的威立雅(南京)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一期)正式开工建设,计划于2013年底完成建设。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成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二号线,形成了“一用一备”两条线的综合保障能力。南京绿环废物处置中心新增一台粉碎机,并建设了危废应急仓库,确保危废安全规范贮存。

  20123月,南京凯燕电子有限公司落户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公司作为专业的电子废弃物处置单位,拥有先进的冰箱自动拆解线和多条电视机、洗衣机拆解线,将为南京废弃电子产品提供有效的处置平台。

  2、辐射污染防治

  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许可,全年发放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145份,其中:许可延续86家,办理新证59家;共对239枚Ⅳ、Ⅴ密封放射源,33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场所及97台Ⅲ类射线装置进行了现场核查;审批、预审137批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完成82批核技术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核准放射源转让21批次;核准35枚γ放射源在省内各市进行移动探伤作业,预审112枚γ放射源出省进行探伤作业,比去年分别增加了12%16%

六、环境法制和执法工作

  1、环境立法

  20121月12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并于同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覆盖了水环境保护各领域,强化了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在提高准入条件、规范排污行为、强化排污者义务和责任,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都有较大的突破。19931119日南京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制定、1994422日江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批准的《南京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予以废止。

  201211月14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于201311日正式实行。该办法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监管职责,明确了工程施工、房屋拆除施工、道路管线施工、物料运输装卸、渣土处置、采石取土、道路保洁等行为的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要求,以及在相关责任,将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的行为给予处罚,并加强了公众监督与参与的内容,保护了公众的知情权。

  2、环境执法

  全市先后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沿江危化品专项整治、水泥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等环保系列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101件,处罚金额突破2800万元,比上年增长了40%。其中市本级案件数312件,同比增加65%;处罚额度1546万元,同比增加91%。另外,我市全年共组织后督察行政处罚案件92起(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类案件),督促企业按照要求逐一整改到位,将后督察材料作为违法排污类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的必备材料。

  3、绿色保险

  出台《南京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以石化、冶金、电力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参保对象,全市共有127家工业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445万元、保额5.1亿元。

  4、企业环境行为评价

  进一步扩大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覆盖面,年内公示了两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信息,参评企业数达到2080家(次)。其中:绿色等级企业37家、蓝色等级企业1332家、黄色等级企业562家、红色等级企业136家、黑色等级企业25家。为鼓励企业积极改进环境行为,运用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信息修复机制,对70家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等级予以修复。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

  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区县(园区)环保局和重点企业三级环境应急体系,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和应急物资储备,编印《南京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手册》,进一步理顺环保系统环境应急工作机制与程序。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重点检查了494家企业、10个饮用水源地及4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年,共发生各类环境突发事件25起(比上年增加6起),通过及时、有效处置,未发生较大等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

  314日,南京市环保局与南京海事局签订了南京市水上环境应急联动合作协议,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优势互补,建立长期与稳定的长江水上突发事件及入江河道与岸边陆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通过联合开展水上环境风险防范与处置,联合组织执法检查,联合开展演练与培训,联合推动水上防污染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确保长江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

  1031日,南京海事局、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南京港轮驳公司等部门共同联合举行了“2012年南京市水上搜救与防治污染综合演练”,对科学救援与应急处置的能力与水平进行了实战检验。

八、环境信访处理

  全年,我市共接环境信访投诉2.55万件次,接诉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6.8%(涉及废水投诉下降36%;涉及大气投诉下降32%;涉及噪声投诉下降14%)。其中,“12369”环保热线共受理查办群众环境投诉2.36万件次,比上年下降了17.2%,办理满意率达到87.3%,办结率为92 %,满意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3个百分点。“12369”热线接诉的2.36万件次中噪声类污染(17670件次)仍是群众举报的热点,占投诉总量的75%;其次是大气污染(4399件次)占总量的19%;废水及其它投诉占6%左右。

  通过环保局长大接访、“四项排查”、绿色护考等工作,不断致力于化解信访矛盾,改善环境民生,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103件环境问题,列入全市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升群众满意率。积极落实有奖举报措施,实行有奖举报19件,发放奖金14800元。

  

保障措施

一、综合改革

  根据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综合改革工作的要求,将属于市权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环境保护设施施工验收等六项权力事项及相关联的行政处罚权下发到区(县)环保部门和四个国家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同时将市环保局直管企业调整为22家重点排污单位。

二、环保投入

  1、专项资金管理

  为规范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先后出台了《南京市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京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公开向社会分批次分类征集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立项,科学制定计划,加强项目的现场检查,开展项目的绩效评估,充分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的效益。

  2、重点工作投入

  我市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其中用于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油气回收、扬尘治理及餐饮油烟治理等蓝天工程项目411个,用于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饮用水源保护等清水工程项目94个,实施生态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建设和城乡统筹项目130个,组织创模复核、“六五”世界环境日、绿色系列创建、秸秆禁烧、油气回收、黄标车限行等多次较大规模的环境宣传活动。此外,还重点支持“三高两低”污染企业整治、噪声、固废、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及环保科研等项目90个。

三、环境监测和科研

  1、环境监测

  江北新城环境监测站建成并投入运行;环境监测与应急中心已完成方案设计和项目报批;各类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根据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提前完成了九个大气国控点PM2.5等各项指标的监测和信息实时发布工作。

  在市总工会、人社局、共青团市委联合举办的第六届职工职业(行业)技能大赛中,由我局承办的第三届南京市环境监测技能竞赛取得圆满成功。通过此次竞赛,创造了我市环境监测岗位创先争优的浓郁氛围,加强了环境监测队伍的能力建设。

  2、环境科研

  全年市级环保系统公开发表科技论文40余篇。《射频技术及物联网在环保标志管理制度中的应用研究》课题获得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和江苏省2012年度环保科技二等奖,《南京市灰霾天气成因、对策与预警技术研究》和《南京市NOx减排与污染控制对策研究》二项课题获得江苏省2012年度环保科技三等奖;申报《炼油厂汽油精制碱渣的资源化综合处理工艺》等发明专利3项,其中2项已获授权;申报“一种用于降解土壤有机污染物的装置”等实用新型专利6项,其中5项已获授权

  印发了《2012年南京市环保科研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申报2012年环保科研课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科研课题的管理。

四、生态系列创建

  全市生态系列创建取得明显成果。国家生态市创建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浦口区获得环保部国家级生态区命名;溧水县通过环保部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六合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区省级考核验收;六合区雄州街道、冶山镇等8个街镇完成国家生态镇申报;六合区龙池街道、葛塘街道等4个街镇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创建国家、省、市级生态村69个;创建绿色人居社区41家、绿色学校55家;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获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命名,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获得省级生态园区命名。

五、意见和提案办理

  市环保局共承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建议、提案、议案33件,其中省人大建议1件,市人大建议12件,市政协提案19件,市人大代表议案1件。其中,主办件17件,协办件15件。综合分析今年承办的提案建议,代表委员对部分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依然相对集中,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垃圾分类回收宣传、水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及环境规划等方面。

六、公众参与和环境教育

  1、公众参与

  2012年“六·五”期间,我市成功举办垃圾分类·心泉行动启动仪式,拉开了为期一年的垃圾分类系列活动。全年共在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举办十个主题活动,搭建了由学校向家庭、社区辐射,并与政府、企业联动的全民环境教育和公众参与的平台。

  8月,我市组织开展了“聆听大地的声音”南京环境小记者夏令营活动。夏令营邀请了最优秀的环境教育专家,课程合理而紧凑、知识覆盖面宽、寓教于乐,通过自然体验活动唤起了青少年热爱大自然的热情与责任意识。

  成功开展“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大型绿色社区行2012年系列活动11场,用展板展示、互动游戏、有奖问答、现场处理等多种形式宣传环境保护,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号召社区居民践行垃圾分类、绿色消费、节能减排。

  3月份,在主城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进社区,服务为百姓的社区环保服务活动,吸引更多的居民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提高了社区居民对环保工作的满意率。

  组织志愿者开展南京华澳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绿色帮扶活动12场,为听障儿童送去了幼儿食品、玩具、环保图书等慰问品,并在康复中心开展了垃圾分类、校园环境文化设计等培训课程。

  56月,由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和省科技馆联合举办了为期45天的“如影随形的辐射”科普展览,邀请绿色学校和社区居民代表参观。

  6月,开展“电磁辐射—实测大比拼”进家庭,组织市民开展家用电器和变电站电磁辐射实测活动,深受市民欢迎。

  组织绿色社区百人团体验参观了南京凯燕电子公司废品物资、显像管再生、显示器再生利用处理工厂,学习废旧家电回收知识。

  2012年,全市共有8位环保志愿者获得南京好市民保护生态、美化环境好市民荣誉称号,1位荣获第九届“地球奖”。

  2、环境教育

  2012年,我市积极组织开展多项环境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全市开展2012年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通过调研、培训、指导、整改,验收,全市共创建 “绿色学校(幼儿园)” 市级47所,省级8所;在南京科普大讲堂为2000多名中小学生和机关工作人员举办环保讲座;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生参加环保大赛,2位同学获得联合国环境奖项,6位同学荣获国际环境小记者奖项;85名绿校教师在省环境教育教案评选中名列前茅;并有10所学校、6家单位、17人在省级绿校创建中获得表彰。

六、业务交流

  1、港台交流

  根据《南京市与台北县交流培训协议》,全年市环保局多次组织与台湾新北市环保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的互访活动,就两地环境保护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开展深入交流,对于提高我市环保工作水平、增进两岸同胞之间的感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年底,应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署的邀请,市环保局组团赴香港参加了由环保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署召开的第四届机动车污染防治研讨会。本次会议通过交流各地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经验和国际知名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专家学者的授课,为我市相关领域提供先进理念和管理方法的借鉴。

  2、外事交流

  为学习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市环保局全年开展了多批次的外事交流活动。组团赴加拿大、美国考察城市用水管理和污水处理方面的经验;组团赴日本、韩国学习液晶显示产业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组团赴瑞士参加纳米级颗粒物管理政策研讨会及研修;随国家环保部赴美国参加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培训、赴柬埔寨参加东亚可持续城市高级别研讨会;随江苏省环保厅出访瑞典参加省生态文明建设培训、赴美国参加环境空气质量研讨会;接待来自丹麦、荷兰、美国、瑞典、日本等多个国家代表团来宁开展环保交流或项目洽谈。以上外事交流活动为我市环保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3、第三期欧盟-亚洲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合作项目

  南京市环保局与荷兰可持续发展局在前两期(2004年至2009年)合作项目基础上,成功的申请到第三期合作项目,即“采用自愿协议式环境管理方法提高中小企业的能效和环境管理水平”。此项目自2012年开始,为期四年,主要在江苏南京、湖北荆州等城市,以行业协会为中间方,选取洗染与纺织等中小企业试点自愿协议式环境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实现节能、减排、降耗可持续生产方式。欧盟和中国的合作双方还共同签署了欧盟-亚洲可持续生产和消费(SWITCH-ASIA)项目合作备忘录

环保重要活动

一、省市举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启动仪式

  223日,在南京金陵会议中心,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启动仪式。会上市长季建业代表南京市政府分别与江苏省常州、镇江、扬州、淮安、泰州以及安徽省马鞍山、滁州等相邻7市政府,签订《绿色奥运区域大气环境保障合作协议》,确定了在高架污染源防治、机动车尾气治理、联合空气环境监测、青奥应急保障等四方面的合作内容。协议明确建立以南京市为中心的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共享平台,以及赛事期间区域大气环境应急联动与会商机制。同时成立由8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区域大气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环保、城建、公安、经信、农业部门等组成的工作组,具体落实相关工作。由南京市牵头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会议,协商推进各项工作。

二、代表江苏通过国家长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考核

  45日6日,国家环保部张力军副部长率国家考核组,对江苏省执行国家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情况进行考核。南京市代表江苏省,接受了国家的现场考核。考核组先后对河西北部水环境及夹江水源地综合整治情况、桥北污处理厂、铁北污水处理厂、扬子石化公司、秦淮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等地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意通过考核。

三、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宁召开

  425日27日,由南京市承办的“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紫金山庄召开,市长季建业到会致辞,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南京市在大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同时,会议安排对南京产业结构调整及燕栖地区化工整治、金川河综合整治、玄武湖综合整治情况、中山陵环境综合整治及扬巴公司、扬子公司等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现场考察。来自全国各地的参会代表200多名,对南京环保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通过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

  57日9日,环境保护部华东督察中心主任高振宁率国家考核组一行20人,对南京市环保模范城市进行了复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查阅台帐以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指标数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源监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以及大气环境质量治理提升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核查,认为南京市创模工作重过程、重实效、重惠民,有重点、有特色、有成效。一致同意南京市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

五、省市签订“办好绿色青奥、共建绿色都市”合作协议

  79日,南京市市长季建业与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分别代表南京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共同签署了《办好绿色青奥、共建绿色都市合作协议》,协议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污染减排、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机制、提升环保能力水平、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等方面建立省市合作推进机制,共同办好绿色青奥,共同建设绿色都市。市委书记杨卫泽、副省长许津荣出席签约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六、全国贯彻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在宁召开

  1011日12日,由南京市配合承办的全国贯彻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暨培训启动仪式在钟山宾馆召开。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安排对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现场视察,集中展示了南京市PM2.5监测、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及空气质量数据发布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测、生物生态监测、理化分析及机动车排气监管等工作亮点。

七、创建国家生态市顺利通过创建省级考核验收

  1226至27日,由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率队的省级考核验收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进行了检查。考核组专家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分三组对南京的企业污染减排治理、企业转型升级、危险废弃物处理、湿地保护、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绿色创建、农村连片整治、矿山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14个现场进行了考核,并检查了相关台账资料。27日上午,由陈蒙蒙厅长主持召开验收通报会,考核组对验收结果进行了反馈,南京创建工作得到了高度评价。省考核组一致同意南京通过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省级考核验收,并向环保部申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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