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压实质量检测及控制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制度:
⑴本程序包括:进行路基填筑试验路段,确定路基填筑的施工工艺参数;路基压实质量现场检测:压实系数、孔隙率、K30、EVD、EV2检测等。
⑵路基填料应取样送至工地试验室进行室内标准试验,试验合格并取得控制参数,确定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率或颗粒密度,方可填筑施工。
⑶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不同填料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参数(包括松铺厚度、松铺系数、碾压机械组合方式、碾压速度、碾压遍数、碾压方法等),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⑷填筑应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每个区段的长度应根据使用机械的能力、数量确定,一般宜在200m以上或以构造物为界。各区段或流程内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不同性质的填料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一摊铺层填料中的粗细料应摊铺均匀,不应有粗集料或细集料窝。较大粒径石块不应集中,应均匀的分布于填筑层中,石块间的空隙应用较小碎石、石屑等材料填充密实,并使层厚均匀层面平整。填筑时应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填筑压实,不得出现纵向接缝。当原地面高低不平时,应先从最低处分层填筑,并由两边向中心填筑。具有可击实性的土的碾压含水量应控制在由试验段确定的施工允许含水量范围内。碎石类土和砾石类土每层填筑压实厚度不宜超过40cm,砂类土和改良细粒土每层填筑压实厚度不宜超过30cm。
⑸路基作业队在完成一段路基填筑压实后,报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测。项目部作业队试验员负责灌砂法等一般检测,K30、EVD、EV2、核子密度试验由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负责。项目部作业队试验人员必须配合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进行K30、EVD、EV2、核子密度仪检测。
⑹填筑过程中,应按规定检测频率进行分层自检,必须检测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填筑。
⑺压实标准应符合客运专线验标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检测。
⑻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负责对级配碎石拌和站、路基作业队试验人员进行室内土工、路基现场检测技术培训、指导,负责对现场施工关键技术人员(如领工员、司机等)进行路基填筑压实知识培训、指导,并监督、检查其工作。
⑼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对路基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不定期对路基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并将结果通知给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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