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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4
检举
老人自己掏钱的买房子,落户到其中一个儿子名下,为的是不用掏遗产税,但遗嘱里注明这套房子要他们三个孩子平分,这种情况法律生效吗?我指的是这套房子将来属于他们三个孩子的
你的问题关键在房屋的产权已经完全归属于一个人了!!!国家法律认定的是既成的事实,除非被落户的儿子也承认存在的事实,否则的话就是一笔糊涂账!
——为了避税反而增加了难度,得不偿失!
——这里不存在赠与问题,房产证决定了一切!老人已经失去了决定权。虽然是老人出钱了,但是必须有证据表明才会被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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